证券代码:605398证券简称:新炬网络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在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8)。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024年度薪酬情况根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共计发放97.41万元(税前)。
(2)2025年度薪酬方案
①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年终绩效工资和年终项目奖金三部分:
2025年度前述监事基本年薪总计为
56.40万元;年终绩效工资部分,公司将根据前述监事的职级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年终项目奖金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前述监事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前述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②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陈莹作为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其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的津贴标准为10.00万元(税前)/年;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其为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在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