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曹珍富、连晏杰和董雅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珍富、连晏杰和董雅姝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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