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1,231,619.87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87,719,21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635,000股后应分配股数共480,084,21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01,263.27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22%。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8,665,1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和2024年度回购金额合计45,866,394.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4.3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201,263.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6.22%。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201,263.27 | 38,785,388.64 | 62,954,787.09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580,009.04 | 71,063,004.51 | 273,666,895.6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61,231,619.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8,941,4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0,103,303.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8,941,4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7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