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玉辉
各位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葛玉辉,男,1964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系主任、二级教授。现任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此之外的任何职务,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到目前为止,仍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因素。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未对公司2024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对公司年度薪酬考核工作、定期报告、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变更、项目投资等相关工作进行审议,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进行现场办公,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随时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此外,本人还在2024年4月份和12月份对公司下属部分分子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
葛玉辉 | 7 | 7 | 0 | 0 | 均为同意票 | 2 |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作出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关于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3,2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除此之外,没有发现除上述担保以外的其他担保行为。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701,751.86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五)关于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帮洪先生、雷运明先生、肖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葛玉辉先生、周浪波先生、李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安全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雷运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德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聘任何红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荣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唐丁顺先生为安全总监。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共发布临时公告51个,定期报告4期,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与研究制定董事、高管的考核标准,并提出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按照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加强学习,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制度和现状,我认为,公司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内控、财务制度完善。
2025年,我将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葛玉辉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