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4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5-025号)。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5-025号)。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