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36,597.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计提金额 | 备注 |
信用减值损失 | 11,231.64 | 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 |
资产减值损失 | 25,366.27 | 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
合计 | 36,597.91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核算,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231.64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控股企业对应收电费、应收热费等账龄较长或回收风险增加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5,366.27万元,主要为对因政策和外部条件变化不再推进的前期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725.54万元,其中山西京同热电有限公司左云马道头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749.33万元,其余为技改拆除资产和利用率较低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36,597.91万元,影响合并归母净利润减少29,129.7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231.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5,366.27万元,共计36,597.9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231.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5,366.27万元,共计36,597.91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36,597.91万元,影响合并归母净利润减少29,129.71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进行计提减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