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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578证券简称:京能电力公告编号:2025-1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7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立,职工代表监事厚伯茏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秦磊、曹震宇,职工代表监事杨金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编制完成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231.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5,366.27万元,共计36,597.91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36,597.91万元,影响合并归母净利润减少29,129.71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进行计提减值。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合并口径总资产969.34亿元,总负债617.49亿元,股东权益351.8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283.08亿元,少数股东权益68.7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70%。

2024年度,京能电力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23.59亿元,实现净利润22.8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权益净利润17.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6.11%。

2024年度,京能电力本部融资余额124.07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余额15.00亿元,永续债余额65.00亿元,短期借款余额14.00亿元,长期融资款余额30.07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67,654,466.60元。公司拟基于2024年末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694,621,015股为基数分配2024年度利润。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分配2024年度利润,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总金额为803,345,521.80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86.77%,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30%,且未超过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1,457,371,037.33元。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ESG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本次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报备文件京能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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