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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股份:审计与防范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煜双、王秀华及董事沈祺超三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潘煜双担任。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九届三次2024年4月15日未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一致同意
九届四次2024年4月22日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初稿、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
九届五次2024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同意
九届六次2024年8月27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一致同意
九届七次2024年10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3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总计30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一致。

经审核,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总计300万元,该费用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尚未支付。

2、经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从事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状况较为熟悉,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请董事会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3、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并积极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督促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审部门日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与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科学规范决策与经营,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潘煜双王秀华

沈祺超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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