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可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1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