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6证券简称:养元饮品公告编号:2025-003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红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李红兵先生代表监事会作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4,433.83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26,027.756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1,397.75万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1,397.75万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866.3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2,264.07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5.85%。本年度公司未实施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4年年度报告》《养元饮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养元饮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此期限内任一交易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规避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形成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
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