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270号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270号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盛航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盛航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盛航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盛航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盛航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盛航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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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先锋 | |
中国·南京 | ||
2025年4月25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计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00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701,338.84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3,722,251.91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79,086.93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8号),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7日入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496,701,338.84 |
减:发行费用 | 53,722,251.91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42,979,086.93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5,714,159.27 |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 | 257.21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42,979,086.93 |
其中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减:累计支出手续费 | 820.75 |
其中本年度已支出手续费 | 0.00 |
减: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 5,713,338.52 |
项目 | 金额 |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7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7,4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56.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43.68万元。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0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74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4,563,207.55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25,436,792.45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 | 705,436,792.45 |
减:累计支出手续费 | 979.60 |
减: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 399,010.82 |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1,679,134.18 |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1,279,143.76 |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 21,000,000.00 |
注:此处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金额345,331,946.45元,以及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60,104,846.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于2021年5月21日分别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以下简称“紫金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4月20日,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并于同日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山证券的保荐协议。2023年5月3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紫金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注) | 3201130011010000018134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营业部 | 51971100000950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洪武支行 | 0142240000002108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玄武支行 | 03004535005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 93040078801200001132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合计 | - | 0.00 | - |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 | 3201130011010000023057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0187210000002848 | 279,143.76 | 募集资金专户 |
-- | 21,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路支行 | 4301016119100179314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320006610013003710952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642879958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 86041110000070182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409480100100196457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
合计 | 21,279,143.76 | -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279,143.76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合计金额21,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完工后,将改善公司现有研发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满足公司技术研究和业务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研发设计、运营中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补充流动资金,为非生产性项目,用于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系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为非生产性项目,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将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系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187.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2405号)。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进展情况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3期02号97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15,000 | 2021/6/2 | 2021/9/7 | 1.5%—3.6% | 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145.5万元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7,500 | 2021/6/17 | 2021/9/15 | 1.0%—3.2% | 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57.328767万元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21年第46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7,500 | 2021/6/4 | 2021/10/4 | 1.56%或2.5%或2.6%(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产品到期时实际情况为准) | 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62.5万元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7期18号96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15,000 | 2021/9/10 | 2021/12/15 | 1.65%—3.6% | 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144万元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7,500 | 2021/9/23 | 2021/12/22 | 1.5%或2.8%或2.9% | 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51.780822万元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21年第856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7,500 | 2021/10/12 | 2022/02/12 | 1.70%或3.10%或3.20%(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产品到期时实际情况为准) | 已全部赎回,取得收益77.5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尚未赎回金额为0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
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进展情况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3,974.00 | 2023/12/20 | 满七日后随时支取 | 1.1%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0.85万元。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51期66号111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3/12/22 | 2024/4/11 | 1.60%或2.50%或2.8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38.5417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3,985.5154 | 2023/12/21 | 满七日后随时支取 | 基准利率加0.2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2.4024万元。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12/21 | 2024/1/26 | 1.5%— —2.75%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27.1233万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6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500.00 | 2023/12/22 | 2024/2/26 | 1.60%或2.70%或2.90%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36.6164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进展情况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500.00 | 2023/12/22 | 2024/2/23 | 1.60%——2.80%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36.2466万元。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5,000.00 | 2023/12/22 | 满七日后随时支取 | 1.25%/ 挂牌利率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6.8542万元。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3,974.00 | 2023/12/27 | 2024/4/17 | 1.55%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19.3346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山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3,000.00 | 2023/12/29 | 满七日后随时支取 | 挂牌利率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1.75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009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985.00 | 2024/1/08 | 2024/1/30 | 1.55%或2.30%或2.4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5.8447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075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990.00 | 2024/2/5 | 2024/2/29 | 1.55%或2.30%或2.4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6.3840万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聚赢黄金-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现货结构性存款(SDGA240193V)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3/1 | 2024/4/1 | 1.40%——2.55%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10.8288万元。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4/3/5 | 2024/4/15 | 1.50%或2.10%或2.20%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6.1781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进展情况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119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 | 2024/3/5 | 2024/3/29 | 1.55%——2.4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6.40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171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 | 2024/4/2 | 2024/4/29 | 1.55%——2.4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6.90万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0308V)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4/3 | 2024/5/7 | 1.40%——2.55%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11.8767万元。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16期69号112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4/19 | 2024/8/9 | 1.60%或2.30%或2.6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40.4444万元。 |
上海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2,500.00 | 2024/4/16 | 满七日后随时支取 | 年化利率0.8%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2.7222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236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4/5/7 | 2024/5/29 | 1.55%——2.2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2.6889万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标准款)(SDGA240208N)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5/8 | 2024/6/17 | 1.00%——1.70%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9.3151万元。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0334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4/6/5 | 2024/6/28 | 1.55%或2.10%或2.20%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2.6833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进展情况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5期05号33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08/28 | 2024/09/30 | 1.40%或 2.05%或 2.35% | 自有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5.6375万元。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5期52号116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100.00 | 2024/08/26 | 2024/12/20 | 1.50%或2.05%或2.35% | 募集资金 | 已全部赎回本金,并取得收益27.0828万元。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2期69号95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00.00 | 2024/12/27 | 2025/04/01 | 1.25%或1.92%或2.22% | 募集资金 | 未到期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金额为21,000,000.00元。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1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的利息合计13,571.73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2)2023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上述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将上述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525,483.09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4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4,283.70元(均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第三款的规定,鉴于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该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综上,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713,338.52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10.82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第三款的规定,鉴于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低于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低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净额的1%,且均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该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净额 | 44,297.9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297.91 【注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021年度 | 33,684.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2年度 | 10,414.80 | |||||||
- | - | 2023年度 | 198.50 | |||||||
- | - | 2024年度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 否 | 37,500.00 | 37,500.00 | 0.00 | 37,500.00 | 100.00% | 2022年2月 | 2,213.30 | 否 | 否 |
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项目 | 否 | 1,500.00 | 1,500.00 | 0.00 | 1,500.00 | 100.00% | 2024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398.60 | 5,297.91 | 0.00 | 5,297.91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398.60 | 44,297.91 | 0.00 | 44,297.91 | 1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预计项目年均净利润为3,702.92万元, 2024年度该投资项目实现的净利润为2,213.30万元,该募投项目效益的达成率为59.77%,与预计效益的差异主要系2024年度部分船舶发生中间检验,检修支出超出原计划安排,同时岸基管理成本有所上升,另有船舶折旧超出原预算折旧金额,致使阶段性成本投入高于预算水平,未达募投项目的效益进度。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2021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的利息合计1.3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2)2023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上述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将上述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52.55万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4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43万元(均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71.33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投项目亦全部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净额 | 72,543.68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543.6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023年度 | 58,554.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4年度 | 11,989.5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4,989.52 | 12,000.00 | 100.00% | 2024年9月 | 357.34 | 不适用[注2] | 否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7,000.00 | 9,000.00 | 81.82%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3] | 否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100.00% | 2024年1月 | 2,570.58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000.00 | 19,543.68 | 0.00 | 19,543.68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4,000.00 | 72,543.68 | 11,989.52 | 70,543.68 | 97.2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为购置4艘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项目预计第一年净利润为3,505万元, 2024年度该投资项目实现的净利润为2,570.58万元,该募投项目效益的达成率为73.34%,与预计效益的差异主要系部分募投项目船舶由内贸调整至外贸航行,外贸航线运输距离较长,停靠港口次数增多,且外贸港口收费高于内贸,燃料油消耗及港口相关费用相应增加;同时,外贸航线船员工资高于内贸,人工成本亦相应增加,导致未达到募投项目的效益水平。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187.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2405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鉴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万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27.91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91万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为新置一艘7,45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该船舶于2024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由于运营时间较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3]: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为新建一艘6,2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用以置换 “凯瑞1”轮船舶,截至报告期末该船舶尚在建造过程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