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9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何鸿云、朱金陵、王玉松以现场方式表决,徐总茂、顾诚、黄庆、吉利以通讯方式表决。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鸿云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