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