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
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化俊,1963年
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任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作物遗传改良与种质资源创新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甘肃省干旱生境作物学重点实验室主任,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十二届委员,敦煌种业独立董事。现任国家教指委种子科学与工程委员会委员,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委,国家大麦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中国大麦专委会副主任,甘肃省政府参事,民盟中央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委员,民盟甘肃省委常委,民盟甘肃农业大学主委,《中国农业科学》和《麦类作物学报》编委。自202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履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董事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农业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每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推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召集并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分别参加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财务负责人等事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董事会换届相关的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认真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拟开展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持续关注年审工作进展,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构成、审计范围及审计计划等进行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障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内控运行等方面的情况,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达到了规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行职权提供了便利和支持,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本人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
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该所在各项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4年,公司续聘苟佛红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查阅苟佛红先生的履历,认为苟佛红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条件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被提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和所处行业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除日常学习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外,2024年12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班,了解如何有效识别和应对潜在的舞弊风险,进一步学习如何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合作,共同维护公司的诚信和透明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自身职责,不断提高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意识。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化俊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