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保障了公司、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4年
月到期,2024年
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了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第十届监事会由姚革显先生、马智福先生、李勤学先生组成,其中姚革显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李勤学先生为职工监事。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监事均按时参加,审议通过
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议案 |
1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22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3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5 |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的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定期报告并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全面有效,内部控制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在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前,监事会在任期内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东赋予的职责与义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