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4.3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 年初至年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 绝对金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应收账款 | -4,739.63 | 200.57% |
其他应收款 | -91.71 | 3.88% |
存货 | 958.84 | 40.58% |
长期股权投资 | 2,014.05 | 85.23% |
商誉 | 1,882.80 | 79.68% |
合计 | 24.35 | 1.03%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单项计提: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按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关联方组合:母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账龄组合: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在1年以内的按5%计提,账龄在1-2年的按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按30%计提,账龄在3-4年的按50%计提,账龄在4-5年的按50%计提,账龄在5年以上的按100% 计提。
2、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测试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存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收回金额为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4年末,公司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公司房产项目存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8.84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减值测试后,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公司的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28.5606%股权,计提减值准备前2024年末账面价值为29,670.45万元。2024年末,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的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28.5606%股权2024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27,656.4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4.05万元。计提原因是年末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公允价值低于
可收回金额。
5、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该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3 年10月,公司完成对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纳环保”)
77.7%股权收购,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形成商誉 8,777.75 万元。2024年末,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截至2024年末存在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持有的新纳环保包含商誉的资产组2024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17,1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9,523.1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82.80万元。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绝对值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计提减值准备说明
1、应收账款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转回金额47,396,261.15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应收账款 |
账面余额① | 234,280,672.14 |
前期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② | 215,060,239.85 |
资产可收回金额③ | 66,616,693.44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公司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单项计提: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按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关联方组合:母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账龄组合: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在1年以内的按5%计提,账龄在1-2年的按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按30%计提,账龄在3-4年的按50%计提,账龄在4-5年的按50%计提,账龄在5年以上的按100% 计提。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本期计提数额④=①-②-③ | -47,396,261.15 |
计提原因 | 单项按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或转回,信用风险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或转回。 |
2、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度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0,140,548.51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长期股权投资——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 |
对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 | 28.56% |
账面价值: |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① | 307,340,766.88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② | -10,636,189.07 |
减值测试前账面价值③=①+② | 296,704,577.81 |
资产可收回金额④ | 276,564,029.30 |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⑤(若③-④〉0,则⑤=③-④,否则⑤=0) | 20,140,548.51 |
前期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⑥ | 5,862,987.49 |
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⑦=⑤+⑥ | 26,003,536.00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计算过程,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可收回金额。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572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可收回价值》的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苏州科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为96,834.11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8.5606%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为27,656.40万元,对比长期股权投资 |
的账面价值29,670.4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4.05万元。 |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计提原因 | 2023年3月底,公司原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进外部投资方完成了增资扩股,公司间接持有苏州科阳的股权比例下降为28.5606%,由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苏州科阳属于集成电路先进封测行业,主要从事CIS、滤波器等传感器领域晶圆级先进封测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行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特点,其封装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类产品,消费市场疲软,终端积压库存,导致封装价格较前几年下滑严重,苏州科阳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据此判断公司持有的苏州科阳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
3、商誉
2024年度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8,827,995.62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商誉——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 77.70% |
账面价值: |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87,777,459.94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87,777,459.9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④ | 25,192,243.97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⑤=③+④ | 112,969,703.91 |
资产组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⑥ | 82,261,950.69 |
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⑦=⑤+⑥ | 195,231,654.60 |
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⑧ | 171,000,000.00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⑨(若⑦-⑧〉0,则⑨=⑦-⑧,否则⑨=0) | 24,231,654.60 |
本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金额⑨=⑧*持股比例 | 18,827,995.62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新纳环保资产组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对新纳环保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金证评报字【2025】第0203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 |
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17,100.00万元,对比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以合并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19,523.17万元,预计发生减值2,423.17 万元,根据 77.7%的占股比例,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82.80万元。 |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计提原因 | 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4.35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8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2.8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以上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年度不可转回。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对资产减值计提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