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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780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6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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