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执行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二、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以及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公证天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沟通协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确定了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并持续督促其按既定规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公证天业出具初步的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沟通并了
解相应情况。
四、总体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证天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