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8证券简称:腾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15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此项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票,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学真、蒋经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预计金额(含税)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及收取管理费 | 江苏泽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80.00 | 20.50 | - |
安徽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5.00 | 79.46 | - | |
小计 | 165.00 | 99.96 | - | |
代收关联方水电费等 | 江苏泽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 | 236.87 | - |
安徽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44.62 | - | |
小计 | 550.00 | 281.49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新源动力(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500.00 | 0 | - |
小计 | 500.00 | 0 | -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1,269.12 | - |
小计 | 1,500.00 | 1,269.12 | - | |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160.08 | -- |
小计 | 500.00 | 160.08 | -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995.00 | - |
小计 | 1,500.00 | 995.00 | - | |
合计 | 4,715.00 | 2,805.65 | - |
(三)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含税)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及收取管理费 | 安徽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2.00 | 100.00 | 19.25 | 79.46 | 61.22 |
小计 | 192.00 | 100.00 | 19.25 | 79.46 | 61.22 | |
代收关联 | 安徽腾利新材料 | 180.00 | 100.00 | 20.49 | 44.62 | 15.85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含税)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方水电费等 | 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180.00 | 100.00 | 20.49 | 44.62 | 15.85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0.62 | 213.99 | 1,269.12 | 0.53 |
小计 | 2,000.00 | 0.62 | 213.99 | 1,269.12 | 0.53 | |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1.76 | 47.67 | 160.08 | 1.08 |
小计 | 300.00 | 1.76 | 46.67 | 160.08 | 1.08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7.50 | 345.00 | 995.00 | 5.05 |
小计 | 1,500.00 | 7.50 | 345.00 | 995.00 | 5.05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新源动力(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500.00 | 0.13 | 0 | 0 | 0 |
小计 | 500.00 | 0.13 | 0 | 0 | 0 | |
合计 | 4,672.00 | - | 645.40 | 2,548.28 | - |
注1: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注2:代收关联方水电费相关业务模式为:先由关联方按照预估的电费预付给公司电费,先预存电费金额后使用。后续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按照实际电费金额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结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柏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4182118W注册资本:672.2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7月1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5号楼6层60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关联关系类型: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圣威尔”)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腾龙麦极客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极客”)40%股权、公司持有弗圣威尔15%的股权。公司自2023年开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弗圣威尔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安徽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党怡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1MA8QRWWF6Y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8月2日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红桥路10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关联关系类型:党怡晨为公司董事蒋经伦之妻。
3、新源动力(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学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81MADBKLCL5H注册资本:24,420.3113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4年2月1日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三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类型: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蒋学真担任董事的企业。
新源动力(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源联合(广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并统计。
上述关联方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1,971.95 | 706.03 | 2,218.89 | 24.30 |
安徽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04.21 | 732.11 | 0.23 | -320.64 |
新源动力(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 34,213.93 | 7,912.90 | 713.40 | -10,394.00 |
注:除新源动力财务数据经审计以外,以上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为房租、代收水电费、劳务、采购和销售商品等,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拖欠的情况。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或公允价格为准。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