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的相关材料,并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黄国良潘红霞崔利国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