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凌玉)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本人任凌玉,1975年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0年至今,历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副教授,华美商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见习,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副教授,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4年本人共参加公司召开的4次董事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任凌玉 | 4 | 4 | 0 | 0 | 0 | 否 | 0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阅,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2024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合规性审查,依法依规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2024年度,本人积极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等,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合规治理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材料,促进本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相关材料及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2025年将继续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专业独立性。特此报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凌玉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