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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春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下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春明男管理工程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总监资格证,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利生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厦门世纪桃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1200)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协鑫材料科技集团公司副总裁兼CFO。2023年6月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专门委员会职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春明65510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依法依规出席了上述会议并行使相应表决权,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
张春明66

在履职过程中,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年报审计沟通、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查询相关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了现场办公。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子公司进行了项目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通过定期与公司董监高及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32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同意继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此次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而提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该项表决。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自己的职责,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春明2025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春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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