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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4年度,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路遥先生、刘桢女士及非独立董事王光天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路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刘路遥先生及刘桢女士均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15项议案。在历次会议中,审计委员会委员们均提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会上积极讨论、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对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审慎决策,确保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科学、合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汇报
的议案》
2024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及时组织委员对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委员们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审查,并与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与重大事项。经审慎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各期

财务报告能够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未发现欺诈、舞弊、重大错报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政策变更等问题,符合会计准则,可为投资者等提供可靠依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过往业绩及人员构成进行了审查,确认该机构经验丰富、专业胜任,且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与公司无不当利益关联。审计委员会综合考量该机构年度及过往审计服务质量、专业能力与独立性表现,提议续聘该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严格审核审计费用,确保其与服务范围、难度及市场行情适配且支付合规。在审计各阶段,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经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明确审计范围、重点等并协调解决问题,跟踪审计全程,认为该机构勤勉尽责,依准则与计划执行程序,为财务报告可靠性提供保障。

(三)检查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审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监督公司内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积极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分析问题性质、影响及整改有效性,未发现重大缺陷,肯定其对内控健全的支持作用。

(四)审议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相关情况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专门的审议。审计委员会从确保公司合规运行、维护股东利益、履行专业职能的角度,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经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并进行了专业的判断,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全面评估。审计委员会详细梳理财务、资金审批、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各项内控制度,判断制度完整性与设计合理性,确保符合公司业务及法规要求。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审计报告、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了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关键流程与风险领域,对潜在缺陷督促整改。2024年,公司严格对照监管部门最新颁布、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内部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机制。经评估,认定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助力公司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对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监督、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精心指导、对财务报告的审慎审阅、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严格评估以及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严格审核,在保障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展望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与潜在风险,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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