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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票,反对票数为

票,弃权票数为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票,反对票数为

票,弃权票数为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涉及监事薪酬,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票,反对票数为

票,弃权票数为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亿元银行授信。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票,反对票数为

票,弃权票数为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规模并结项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规模并结项事项。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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