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环保”),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海云环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4,5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十届七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98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已提供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存量担保金额),其中对海云环保新增最高担保额度1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详见临2024-010、临2024-022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Z3010120250047-11,为全资子公司海云环保向华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海云环保的担保余额14,5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尚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35号11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峻
经营范围:环境综合保护及治理;湖泊河流的整治;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相关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环卫技术开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河道保洁、治理及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垃圾清运。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33,500.95 | 538,442.95 |
负债总额 | 319,101.53 | 321,765.75 |
净资产 | 214,399.42 | 216,677.20 |
资产负债率 | 59.81% | 59.76% |
2024年度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133,359.90 | 27,301.95 |
净利润 | 13,554.44 | 2,277.78 |
注:以上数据为海云环保合并报表。
(三)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乙方)主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保证期间:
1、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三年。
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7,6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2,8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79%;公司为关联方光耀热电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报备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