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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关于出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签订转让协议

2023年3月14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复星高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3010.SH,以下简称“万盛股份”)174,305,939股股份(约占其总股本的

29.564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5亿元(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股份进行分红,则标的股份相应分红款应从转让价款中扣除)。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3年

日,公司收到万盛股份分红款共计人民币34,861,187.80元,转让价款扣减该分红后的余额为人民币2,615,138,812.20元。

(二)签订补充协议(一)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与复星高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对《原协议》交易安排进行修订和补充。

2023年

日,公司收到本次交易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亿元。

(三)签订补充协议(二)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与复星高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经《补充协议(一)》修订后的《原协议》付款安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同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按《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的人民币

亿元(其中,人民币122,121,546.51元用于偿付相同金额的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77,878,453.49元用于偿付《补充协议(一)》项下截至2024年10月25日计算的补偿金)。

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复星高科应在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按约定利率,按季向公司支付补偿金。

2025年

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按《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的第一期补偿金人民币37,223,170.19元。

本次交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日、2023年10月

日、2023年

日、2023年

日、2024年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相关约定,复星高科应于2025年4月25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493,017,265.69元用于偿付相同金额的剩余转让价款以及相应补偿金。

2025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按《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的第三期转让价款与第二期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30,240,435.88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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