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保额5,000万元/年(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如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个人主体;选择并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等);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