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年。
(3)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者,按照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因相关规定不能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上市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