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完善内部管理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该意见涉及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