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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3、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

3、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4、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4月28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5日停牌一天,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和认可审计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判断,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风险、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截至目前董事会已经或计划进行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针对公司净资产为负的主要解决措施

为保证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压降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经营成本,力争将净利润、净资产转正;同时充分发挥国资控股股东的资本资

源赋能优势,优化资产结构,对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加快引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尽快满足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主要解决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

2、组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内外部的专业培训,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增强规范运作的风险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4、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与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披露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董事会将逐项落实上述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2、电子邮箱:zq@szby.cn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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