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宝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4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成 | 吴仁生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 |
传真 | 0755-88374949 | 0755-88374949 | |
电话 | 0755-82924810 | 0755-82924810 | |
电子信箱 | zq@szby.cn | zq@szby.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将持有宝鹰建设的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立足建筑装饰行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继续通过旗下宝鹰建科开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等主营业务,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建管理在内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务流程
(四)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企业标准,结合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运行了涵盖施工、验收、检查等项目全周期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行业特点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打造一流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
1.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
一是高要求、科学地明确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各类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指引;二是全面实施了岗位质量管理责任考核制,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和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持续提升项目质量管理及工艺水平,推广新型工具应用于项目技术、管理及工艺水平的提升;四是坚持定期开展了质量控制活动和质量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成功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
2.获奖情况
宝鹰建科凭借优越的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已然形成其自身特色、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在业内取得了良好声誉,多年来荣获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AAA级资信等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411,518,298.06 | 9,457,623,665.39 | -85.08% | 9,129,293,20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127,507.99 | 90,755,823.79 | -106.75% | 1,055,379,974.09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2,111,820,989.40 | 4,110,786,061.94 | -48.63% | 3,727,104,747.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2,299,335.08 | -970,531,591.08 | 23.52% | -2,187,973,45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8,035,656.28 | -968,043,977.40 | 29.96% | -2,179,360,64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346,601.65 | -369,971,508.44 | 35.85% | -259,610,565.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64 | 23.44% | -1.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64 | 23.44% | -1.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167.90% | 不适用 | -105.19%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75,547,466.06 | 439,608,670.46 | 290,494,369.20 | 606,170,48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552,561.93 | -151,196,804.57 | -209,729,996.72 | -308,819,97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2,726,314.84 | -148,510,388.21 | -143,278,646.01 | -313,520,30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285,490.63 | 119,015,102.76 | -13,945,672.29 | -100,130,541.4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0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9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37% | 308,888,983 | 0 | 不适用 | 0 |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54% | 174,951,772 | 174,951,772 | 不适用 | 0 | ||
古少明 | 境内自然人 | 4.05% | 61,333,658 | 0 | 质押 | 61,333,658 | ||
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 | 境外法人 | 2.00% | 30,324,645 | 0 | 不适用 | 0 | ||
陈光亮 | 境内自然人 | 1.80% | 27,298,906 | 0 | 不适用 | 0 | ||
黄红梅 | 境内自然人 | 1.78% | 26,965,886 | 0 | 不适用 | 0 | ||
黄俊跃 | 境内自然人 | 1.06% | 16,096,900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13,655,579 | 0 | 质押 | 13,251,503 | ||
冻结 | 13,251,503 | |||||||
王万奎 | 境内自然人 | 0.66% | 9,961,200 | 0 | 不适用 | 0 | ||
张昉 | 境内自然人 | 0.65% | 9,918,1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除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陈光亮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298,906股; 2、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251,503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4,07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55,579股; 3、王万奎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961,200股; 4、张昉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93,60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24,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18,1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大横琴集团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
有股东所持有的宝鹰股份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为1.60元/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大横琴集团发出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持有公司37.96%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董事会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交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等相关公告。
(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海涛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