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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10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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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9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1100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玛精密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玛精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瑞玛精密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瑞玛精密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瑞玛精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瑞玛精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1100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玉寿

中国注册会计师:

倪士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齐飞翔

2025

2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55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25.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098.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3,426.6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10日,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5280122000032558),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5055310908),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80750000080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222.75万元(其中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金额为2,719.43万元),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34,721.99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

(2)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850.00万元;

(3)因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完结,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

51807500000800账户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9.89万元;

(4)2024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27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762.14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381.0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5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专户用途 专户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75280122000032558

、通信等精密金

属部件建设项目

45.19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512905055310908

部件建设项目

0.3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51807500000800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注销

合 计 45.5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2个项目为: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如下:

—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原因说明

38,945.88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30,258.82 8,687.06

项目建设中,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

4,480.79

4,463.17 17.62

项目已结项,

结项后

项目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截至2020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2,305.07万元,其中: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1,700.99万元,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04.08万元。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305.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703号)。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2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2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850.00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 3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业务提供研发支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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