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77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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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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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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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777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玛精密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玛精密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瑞玛精密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瑞玛精密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瑞玛精密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玛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77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玉寿
中国注册会计师:
倪士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齐飞翔
2025年4月23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55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25.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098.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3,426.6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222.75万元(其中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金额为2,719.43万元),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34,721.99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
(2)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850.00万元;
(3)因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完结,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
51807500000800账户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9.89万元;
(4)2024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27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762.14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381.0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52万元,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52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3月10日,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5280122000032558),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5055310908),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80750000080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专户用途 专户余额 理财产品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75280122000032558 |
、通信等精密
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
45.19 —
—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 | 512905055310908 |
部件建设项目
0.34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支行 | 51807500000800 |
—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合 计 45.52 —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721.9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