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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5月8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2024年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探讨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确认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项目组成员、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安排,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

3、2025年1月17日、2025 年1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进场沟通会议,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开展及审计项目组前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场审计等

相关事项安排进行了沟通。

4、2025年2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1-12月财务报告(审阅稿)》。

5、2025年2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建议,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6、2025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1-12月财务报告》及《审计部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报告》。

7、2025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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