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比例不超过二分之一。 董事会设专职董事会秘书,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会议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各项事宜做出了审议与决策,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02-01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02-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04-23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08-2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10-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6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2-2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董事会提议并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运作及公司健康发展。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2-22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7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并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2024 年度,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积极列席公司的其他相关会议,对审议的议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公司相关公告,本报告期,共发布各类公司公告、文件141份,使投资者能够更及时、准确且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治理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等重要信息,进一步提升了信息透明度。
(六)切实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借助业绩说明会、互动易、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等多样化沟通渠道,不断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报告期共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交流,同时,公司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上的问答和心声,2024年度累计答复投资者提问79次。此外,公司及时更新公司发展动态,精准传递公司价值亮点,全力维护良好的舆情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董事会始终注重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丰厚的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累计分红62,089,040元,转增41,028,000股。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做好主营业务,不断回报股东。
二、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 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管理升级和机制创新,守住监管规范底线,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基础。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业务流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效稳定地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董监高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以《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基础,督促公司以董监高“关键少数”人员为主的关键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强化董监高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科学决策、高效决策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方向。
(三)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加强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公司网站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