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8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