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06号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步森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提出审核结论。
我们的审核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步森股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相关议案之目的参考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