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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步森,股票代码:002569)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步森”变更为“*ST步森”,股票代码仍为“002569”;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步森”变更为“*ST步森”;

3、股票代码仍为“00256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停牌一天,并于

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

(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存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28日将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步森”变更为“*ST步森”。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紧抓市场机遇与国家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利用现有的管理优势,进一步优化加盟及直营的销售模式,一方面加大力度拓展直营模式,实现垂直管理和精细化营销,提升步森男装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业绩良好的加盟商,实现优胜劣汰;同时积极拓展商务定制及新零售业务。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以此增强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公司将持续深化各类资产盘活,梳理并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公司内部加强资金管控,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预算控制,全面优化经营管理措施,降低各项运营费用。

3、完善管理体系,加快团队建设。优化业务流程管理,加强业务环节控制,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并培育出一支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进一步吸引更多各业务板块高端人才,推动公司健康、有序地实现产业发展战略。

4、提高合规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公司董事会将以《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基础,不断强化董监高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科学决策、高效决策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方向。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2、传真号码:0571-87837827;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433号3—1号楼301-310室(金沙中心B1栋301-310室);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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