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范晓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范晓亮 | 3 | 4 | 0 | 0 | 否 |
2、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公司2024年度累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股东大会2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工作情况
(一)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报告期至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之日,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以及子公司荆门楚恒聚顺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瑞升嘉泰
煤炭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度等多份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针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针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进行评价说明。对公司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定期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阅与核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地分析,及时对公司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提出企业应重点关注的经营事项,为公司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二)任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至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4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解除重整计划留存股份股份司法划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关于重整计划可处置股票司法划转过户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解除重整计划可处置股份司法划转协议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0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利用自身作为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背景,积极与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专业性意见,并获得了公司的采纳。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都事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因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对手未来将可能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依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是有效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涂圆圆女士、吉宇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纪晓文先生、姚东先生、秦丽华女士、王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邢伟先生、纪晓腾先生、沈新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凯瑞德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