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韩明,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斯贝尔” 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秉持谨慎、认真、勤勉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深入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始终保持独立履职,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职责的详细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韩明,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在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后逐步晋升为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自2023年5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本人依据相关要求,进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结果显示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报告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全身心投入,认真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该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也都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且有效。
在每次会议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主动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先沟通,针对拟审议事项详细询问、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
建议,且均能得到及时反馈。在整个履职过程中,没有出现事先否决的情况,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年,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在会议中,本人严格遵循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且合理的建议,有效保障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地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关注问题展开深入、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始终恪尽职守。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并及时将收集到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决策过程中,始终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放在首位,尤其注重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无阻。
本人持续高度关注公司治理工作,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及现场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掌握。对于每次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各类会议,并及时、准确地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
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全方位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于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与公司沟通了解到,公司于2024年4月12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聘任董事、非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于2024年7月22日、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苏从跃先生、李静女士、魏小冲先生是否具备非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进行了严格审查,同时对刘承韪先生、张华香女士是否具备独立董事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四、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本人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相关培训,通过不断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投资者,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全力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各类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职的态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更多力量,更加积极地推动公司实现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韩明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