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7,185,416.2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3,558,221.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4,989,239.1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5,156,051.88元。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7,185,416.25 | -702,097,387.85 | 11,177,955.6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14,989,239.1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75,156,051.8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26,034,949.48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积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4,989,239.1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5,156,051.88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亏损、发展资金需求、应收账款较高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