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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装: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0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2025年4月25日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中审众环会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中装股票代码00282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中装建设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庄粱陈琳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仅限办公)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仅限办公)
传真0755-835671970755-83567197
电话0755-835982250755-83598225
电子信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zhengquan@zhongzhuang.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为辅的工程施工、设计业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并逐步向物业管理、新能源以及科技创新板块进行拓展。从增量经济到存量经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期。2017年,公司参与了赛格物业的混改;2020年公司收购嘉泽特100%股权,间接控股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物业”);2022年6月,科技园物业竞得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公司在物业板块的不断深耕和投入,物业板块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在不断提升。公司战略明确:物业管理板块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补充,一方面优质的现金流将改善公司整体现金流情况,另一方面公司的物业板块以科技园区物业管理为主,在未来业务延展创新上有巨大的潜力空间。此外,未来园区的屋顶光伏、园区绿电、节能管理等业务将为公司相关业务板块带来协同发展。整体而言,物业管理板块将以内生外延并进的方式发展,专注于提供更多的多元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公司致力于绿色环保建筑的研究和新能源的应用开发。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之下,“双碳”1+N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已经发布,各项配套细化政策陆续出台,绿色能源发展是大势所趋。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在2011年起就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2017年成立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不断推进光伏、风力发电业务的开展,致力成为“绿色人居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新基建与科技创新领域,2020年公司取得顺德宽原60%股权,并于2022年增持至65%;布局IDC新基建领域,该项目已完成1号楼建设,逐步交付机柜;区块链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中装智链平台是建筑装饰行业首个赋能行业发展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平台,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行业现金流痛点,助力上游供应商通过平台获得银行融资。

未来,公司围绕建筑装饰主业积极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同时战略协同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形成延展创新新兴业务、稳健增长、逐步提速的良好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6,111,256,769.698,107,198,145.84-24.62%9,609,526,40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4,830,790.132,814,852,989.99-61.11%3,541,573,259.01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2,319,376,821.673,857,373,479.67-39.87%5,212,020,69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7,185,416.25-702,097,387.85-154.55%11,177,95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3,529,470.26-672,525,982.12-168.17%-4,384,73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745,505.7448,514,287.93-528.22%-210,631,345.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50-0.98-155.10%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50-0.98-155.10%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4%-0.21%-0.73%0.3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61,142,866.49829,995,597.40582,538,668.50445,699,68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78,120.27-356,249,879.00-351,067,271.01-991,890,14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002,025.99-357,843,784.90-351,025,151.23-1,006,658,50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842,479.55-6,452,459.61-6,585,140.1632,134,573.5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44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84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庄小红境内自然人24.18%176,057,928132,043,446质押87,390,390
冻结132,043,446
庄展诺境内自然人10.03%73,009,35054,757,012质押36,460,000
冻结54,757,012
周勤境内自然人0.83%6,046,0000不适用0
南京鼎润天成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72%5,259,6850不适用0
陈进学境内自然人0.67%4,897,1940不适用0
康光辉境内自然人0.61%4,461,8110不适用0
汪红梅境内自然人0.61%4,409,3940不适用0
陆星沅境内自然人0.50%3,675,1320不适用0
刘秀菊境内自然人0.48%3,479,1000不适用0
淳婷境内自然人0.45%3,3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庄展诺是庄小红长子,属于关联股东和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装转21270332021年04月16日2027年04月15日108,402.261.00%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本期为“中装转2”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1.00%,本次付息每10张“中装转2”(单张面值100元,10张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0.00元(含税),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7日,根据《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105】号01)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105】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4月8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4】146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A。

2024年6月28日,根据《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38】号01)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38】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7月18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等事项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4】321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中装转2”信用等级为BB。

2025年2月7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5】4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B+,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B+。

2025年4月7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5】146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B-,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B-。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83.11%64.89%18.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0,352.95-67,252.6-168.17%
EBITDA全部债务比-31.26%-9.86%-21.40%
利息保障倍数-9.22-5.95-54.96%

三、重要事项

2024年2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包含公司银行基本户在内的5个银行账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2024年2月27日起,公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为“ST中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4)粤03破申54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中装建设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4)粤03破申54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中装建设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9月15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申报、线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2月22日18:00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查,有资格参与遴选的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有两家(均为联合体报名),同时,该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已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202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征求债权人意见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中装建设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拟以书面方式征求债权人对于遴选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相关资料预重整管理人将按照各债权人预留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邮寄给各债权人。

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经征求债权人意见,有关投资人的遴选结果如下: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江西豪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前海亚商粤科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与粤浙(广东)控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备选单位。

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与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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