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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星创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提供担保概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各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华星创业浙江明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2,00020.67
华星创业杭州华星博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4,0006.89
合 计16,00027.57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明讯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成立日期:2004年2月2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10楼

法定代表人:李嫚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讯网络资产总额38,795.26万元,负债总额14,763.10万元,资产负债率38.05%,净资产24,032.1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31.00万元,利润总额-1,796.22万元,净利润-3,206.85万元。

2、杭州华星博鸿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1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10楼

法定代表人:杨剑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

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星博鸿资产总额4,976.05万元,负债总额1,473.37万元,资产负债率29.61%,净资产3,502.6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07.60万元,利润总额16.20万元,净利润16.20万元

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成立日期:2003年5月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朱东成

注册资本:50,879.292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879.292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星创业资产总额97,021.73万元,负债总额38,783.81万元,资产负债率3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042.0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088.78万元,利润总额-6,49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7.99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审批总额全部生效后,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总额(含子公司为

公司担保)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2.02%,具体为: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7%;2)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46%。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均无异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担保管理制度,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对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对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宇敏 周 楠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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