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北京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公告前的股价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首次披露本次交易情况,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和农林牧渔(申万)指数(801010.SI)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 首次披露日前第21个交易日 (2025年3月26日) | 首次披露日前最后1个交易日 (2025年4月24日) | 涨跌幅 |
创业板综合指数 | 2,934.52 | 2,668.62 | -9.06% |
农林牧渔(申万)指数 | 2,576.50 | 2,621.45 | 1.74% |
公司股价(元/股) | 8.83 | 9.28 | 5.10%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14.16%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3.35% |
根据上表可见,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5.10%,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14.16%,剔除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3.35%。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日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金仁杰 | 孔繁惺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