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关联方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拟出售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说明。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