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1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文萍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下列文件和资料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供查阅: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高投集团 | 指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高投资管 | 指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高投置业 | 指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高投建设 | 指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高投合盛 | 指 |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高投合泰 | 指 | 成都高投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高投合瑞 | 指 | 成都高投合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未来科技城集团 | 指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高科公司 | 指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空港置业 | 指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新川科技 | 指 |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三合置业 | 指 |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
科萃置业 | 指 |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
四季置业 | 指 |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
森未科技 | 指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芯未半导体 | 指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倍特图未 | 指 | 成都倍特图未科技有限公司 |
倍特建安 | 指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倍智智能 | 指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倍智数能 | 指 |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倍特数能 | 指 | 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倍特投资 | 指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期货公司 | 指 |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曾用名: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
省建院 | 指 |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成勘院 | 指 | 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
中冶成勘院 | 指 | 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西南设计总院 | 指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西南勘察院 | 指 |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西南设计院 | 指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省勘院 | 指 |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成建院 | 指 |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高新发展 | 股票代码 | 00062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高新发展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志 |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041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04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dgxfz.com | ||
电子信箱 | cdgxfz000628@163.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月 | 王华清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
电话 | (028)85137070 | (028)85137070 |
传真 | (028)85184099 | (028)85184099 |
电子信箱 | zhangyue@cdgxfz.com | wanghuaqing@cdgxfz.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建筑业为公司主营业务,是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2023年9月公司完成期货公司控股权转让。除此之外,公司科技战略转型拓展了功率半导体业务和数字能源业务,目前尚在培育期,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另外由于公司历史多元化发展等影响,目前仍存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厨柜等业务,但业务规模均较小,公司已不再将其作为主营业务发展。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成立以来,控股股东曾发生一次变动,即2006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成都 |
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该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邱鸿、阮响华、李元良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7,127,243,789.62 | 8,008,118,403.35 | -11.00% | 6,570,599,83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369,738.21 | 365,937,536.58 | -83.23% | 199,070,11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214,169.58 | 201,593,557.47 | -91.96% | 133,612,602.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0,348,201.20 | -527,288,751.94 | 不适用 | 139,660,008.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4 | 1.039 | -83.25% | 0.5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4 | 1.039 | -83.25% | 0.5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1% | 18.98% | -16.07% | 12.03%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4,718,057,855.18 | 13,612,432,347.72 | 8.12% | 13,677,871,066.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15,162,080.62 | 2,107,137,625.68 | 0.38% | 1,751,125,495.0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56,524,789.21 | 1,864,207,018.19 | 1,635,907,314.05 | 2,470,604,66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497,946.45 | 24,178,072.25 | 61,771,970.46 | -59,078,250.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479,488.97 | 23,272,283.07 | 42,850,790.80 | -65,388,393.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677,772.71 | 34,560,704.52 | -255,581,315.19 | 858,350,182.1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206,886.32 | 22,304.80 | 25,959.44 | 本报告期主要系处置不动产取得处置收益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81,047.27 | 8,063,391.81 | 2,164,438.7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950,294.08 | 378,103.89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501,747.25 | 43,195.94 | 8,176,627.37 | 本报告期主要系收回嘉悦汇项目部分应收账款冲回的坏账准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32,124.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5,359.06 | 1,564,706.22 | 1,276,769.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253,442,877.71 | 57,685,215.31 | 上年同期主要系转让期货公司控股权以及软安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取得的转让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45,608.04 | 93,915,795.76 | 2,420,926.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64,157.31 | 5,254,805.50 | 1,418,443.15 | |
合计 | 45,155,568.63 | 164,343,979.11 | 65,457,515.56 | -- |
注:本报告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建筑业
1、行业情况和地位、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及应对措施
2024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374亿元,比上年增长3.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制造业投资增长9.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6%。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下降12.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96,750亿元,下降17.1%。2024年,房屋新开工面积73,893万平方米,下降23.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3,660万平方米,下降23.0%;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33,2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13,330万平方米,下降13.1%。2024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326,501亿元,同比增长3.85%,建筑业增加值89,949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7,513亿元,比上年下降9.8%,其中国有控股企业3,669亿元,下降8.7%。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36.8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0.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7.9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34%。为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层面推出了促进房地产及建筑行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措施。万得数据统计显示,国内建筑业企业已超过16万家,从产值结构上看,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屋工程和土木工程,建筑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加速提升,垄断竞争市场格局日益加剧。“双碳”背景下,绿色建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工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趋势的提速,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制件等先进技术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发展,智能建造带动建筑行业科技升级。
2024年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3%,顺利实现投资增长7%的目标。2024年7月,成都市发布《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县城城镇化建设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机会清单》,持续深化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项目需求,形成297个清单项目(事项),初步估算投资约700亿元,持续释放建设需求。2025年3月14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成都市财政局印发《成都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基础设施改造和老旧片区更新。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稳定工业增长,完善服务业多点支撑,强化重点片区对城市新区功能和城市整体功能的支撑,全力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压舱石”。落实成都市“三个做优做强”和 “四大结构”优化调整的决策部署 ,继续聚焦公园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一流科技园区。2024年成都高新区GDP为3,490.3亿元,同比增长6.0%。成都高新区2024年81个重点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20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额为240.9亿元,项目涵盖了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服务项目等领域,包括天府软件园二期、中国移动科研枢纽中心工程、成都高新区人民医院一期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成都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建筑业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的主要业务区域为成都市高新区。近些年来,倍特建安抓住成都高新区建设发展机遇,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获得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并在管理、人员相匹配的情况下,稳妥发展成都市其他区域业务,其工程质量、
行业口碑等方面在区域内已拥有一定竞争优势。
2、业务领域内的资质
倍特建安主要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资质。报告期内,倍特建安相关业务资质未发生变化,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所有业务资质均仍在有效期内。
(二)科技转型业务
为提升业务竞争能力,近年来公司坚定推进科技战略转型,积极布局功率半导体和培育数字能源业务。
1.功率半导体业务
功率半导体是电子装置中电能转换与电路控制的核心,主要用于改变电压和频率、直流交流转换等。功率半导体位于电力电子行业的中游,上游是电子材料和设备。以功率半导体为核心部件的逆变器、变频器等电力电子产品,在工业、消费、军事等领域都有着广泛应用,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功率半导体细分产品主要包括MOSFET、IGBT、BJT等。功率半导体器件已从传统的工业控制和 4C(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领域迈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智能电网、变频家电等诸多产业。2024年的功率半导体行业处于“周期底部复苏”阶段,库存去化仍为功率半导体市场近两年主旋律,在以价换量库存去化策略影响下,行业价格竞争激烈阶段。IGBT模块是下游产品中的关键部件,其性能表现、稳定性和可靠性对下游客户来说至关重要,客户更倾向和IGBT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此外,IGBT模块认证周期较长,替换成本高,下游客户对于新入场的IGBT供应商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不仅要考察供应商的实力,产品还要经过单机测试、整机测试、多次小批量试用等多个环节之后才会做出大批量采购决策,采购决策周期较长。IGBT厂商持续推进技术提升和成本优化,将有助于突破市场壁垒,重塑市场格局。
根据WSTS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IGBT市场规模达到90亿美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121亿美元;中国是全球IGBT最大的消费市场,2023年中国IGBT市场规模达32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中国IGBT市场规模将达到42亿美元。2024年,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功率半导体行业发展,强化产业自主可控,IGBT作为我国重大科技突破专项中的重点扶持项目,国产替代成为国内IGBT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促进行业内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工控领域仍是功率半导体重要市场,随着国家推动“两新”政策,现阶段仍有较强需求。根据TrendForce统计,全球功率半导体下游应用中,工业占比35%,消费电子占比19%,其市场规模成为功率半导体稳定的基本盘。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利于工控领域的功率器件的需求增长。绿色能源转型为行业带来驱动力,功率半导体在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IGBT作为电力电子领域的关键器件,是推动新能源、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储能市场增长快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底,我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随着能源转型的加速,我国储能市场有望进一步发展。而IGBT作为能源转换和控制的核心器件,在储能系统等领域的应用得到了进一步推广。技术创新推动功率半导体产业升级,新材料如碳化硅(SiC)和氮化镓(GaN)的商业化应用将推动功率半导体器件性能提升,其中SiC功率器件有望成为功率半导体行业发展第二增长极,带来新的市场增长空间。SiC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击穿电场高、热导率高、电子饱和速率高、抗辐射能力强等优势,SiC功率器件具有低电阻、高速工作、高温工作等特性,可以大幅降低能量损耗。根据Yole预测,2028年全球SiC市场规模将增长至89.06亿美元,CAGR(2022-2028)约为31%。
2.数字能源业务
数字能源产业是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的创新业态,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能源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管控与高效利用。其产业链涵盖硬件设备供应、软件开发、解决方案提供、云计算服务等多个环节,涉及能源生产、传输、储存和消费全过程。智能电网与微电网、工业与商业能源管理、虚拟电厂、碳管理与绿电交易为其典型应用场景。从市场规模来看,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数字能源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6,544.2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1,051.5亿元。在政策支持方面,国家出台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
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有利于推动行业快速发展。技术层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为数字能源行业的智能化、自动化和高效化发展提供了支撑。数字能源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电网侧储能成为增长主力之一,其中在智能电网领域,国家电网公司的智能电网建设走在世界前列,通过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系统(如虚拟电厂、能源微网),提高了电网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效率。
(三)其他行业
公司积极优化、处置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相关的业务、资产,报告期内,完成了期货公司剩余股权的转让及部分使用效率不高的不动产转让,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建筑业是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功率半导体业务和数字能源业务为近些年来公司实施科技转型拓展的产业方向,现阶段仍处于培育期,其占公司总体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一)建筑业
1、主要业务及其变化
(1)概述
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经营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业务区域主要位于成都地区。倍特建安承揽业务主要采用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通过竞标形式参与市场竞争。报告期内,倍特建安紧紧抓住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巨大机遇,紧密围绕区域建设需求,整合外部资源,联合多家业内知名建筑设计院,以EPC模式陆续承揽并顺利实施多个重大优质项目。2024年,倍特建安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的“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成都市建协授予的“2024年度建筑业领先企业”,承建的项目先后获得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等荣誉,并上榜四川省首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公司在持续服务于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同时,在管理、人员等匹配情况下稳妥拓展区外业务,抓住城市产业升级建设机遇,探索工程建设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的潜力与空间,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建筑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将其打造为公司的业务发力点和重要利润支撑,为公司拓展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通过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承揽的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达149个,金额约
316.59亿元,为公司以后年度的收入利润来源提供了保障。
(2)业务模式及风险
模式类型 | 模式描述 | 特有风险 |
施工总承包 | 建设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 资金风险:房建项目居多,受房地产市场整体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建设方资金链出现问题将给施工方带来工程款回收困难、资金压力增大、工程成本增加等经营风险; 盈利风险:准入门槛较低,竞争日趋激烈,项目利润率较低。 |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 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完成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任务。 | 全过程控制风险: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多,金额大、技术要求高,系统复杂的生产建设过程,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风险。在EPC模式下,参建单位增加,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要求高,存在联合体内部协调机制的各种风险,比如设计与施工分离导致工程投资成本增加风险、建设进度工期风险等。 |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新承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额占新签合同金额的80%左右,为公司建筑业现在的主要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节约项目工期、把控项目总造价、提高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
水平等方面优势,倍特建安通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优势,提升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持续提升公司授信额度储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部分信息具体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中“五、25短期借款、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长期借款”。
3、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执行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
倍特建安执行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009年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以来,每年均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监督评审。
(2)质量控制措施
倍特建安主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根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质量责任明确、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齐备、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全面质量管理,遵循PDCA管理模式,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加强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等。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部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项目实施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点,加强图纸自审、会审、图纸深化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配套图的审核工作,通过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把控材料采购,确保材料质量符合标准,并进行进场检验;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符合要求,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大面积施工前,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推广;严格执行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等。验收阶段,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合理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整体质量符合要求;提供质量保修服务,及时处理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定期开展各类质量培训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技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坚持内部质量监督,建立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公正;重点关注质量改进,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对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根据质量分析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3)整体评价
倍特建安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有效,符合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要求。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通过PDCA科学管控实现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为公司科学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操作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科技转型业务
1、功率半导体业务
公司2022年通过并购拓展功率半导体业务,以子公司森未科技、芯未半导体为主要平台。森未科技的定位是在功率半导体领域专注IGBT等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设计、开发和销售,掌握国际主流IGBT芯片设计技术和加工工艺,以通用产品支撑规模,以高端产品实现高附加值。目前森未科技处于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中上游,面向客户提供IGBT器件、IGBT检测方案、IGBT应用方案。芯未半导体作为功率半导体器件及组件特色产线建设的主体,建设功率半导体器件局域工艺线和高可靠分立器件集成组件生产线,业务方向是为各领域/市场客户提供IGBT特色高端定制化模块及配套组件代工制造服务,主要面向新能源车、新能源发电(光伏/风力)及工控领域,通过产线建设旨在搭建企业一体化制造、测试、中试、验证平台,实现从芯片特色工艺到模块、组件的一条龙中试、量产能力,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功率半导体器件局域工艺线注重超薄晶圆和高能注入等特色工艺研发攻关,是IGBT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工艺支撑,公司已掌握超薄晶圆和高能注入等特色工艺所需的核心技术。作为成都首个功率半导体代工平台和成都规模最大的功率半导体中试平台,芯未半导体项目将主要为功率半导体设计和制造企业、终端应用企业等提供从晶圆背面加工-模块封测代工-组件集成代工的一站式代工服务。
(1)丰富功率半导体产品类型
森未科技IGBT器件系列产品全面采用沟槽栅+场截止技术,覆盖 600-1700V 以及低、中、高频应用领域,模块提供多种封装形式。产品应用于工业变频、高频感应加热、特种电源、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储能等市场。2024年,森未科技成功发布多款第七代沟槽栅+场截止技术产品,具备更低损耗、更高性能、更高密度,成功应用在充电桩、光伏逆变器等市场;启动开展了第8代IGBT产品的定义和开发计划制定工作,积极布局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成功发布SiC、SBD产品,向车用 SiC MOSFET系列产品延展,并通过IATF 16949车规级认证。
(2)拓展功率半导体应用及检测方案
通过持续的技术迭代,森未科技已形成"应用数据+仿真模型+验证平台"三位一体的技术服务生态,形成覆盖器件选型、工况分析、系统集成等环节的全链条技术服务体系。基于对工业场景的深度理解,构建了覆盖新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标准化解决方案库,同时具备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的敏捷服务能力。2024年,森未科技自主研发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构建行业首个数字化感应加热验证平台,集成新一代智能控制技术;针对车规级器件AEC-Q101认证要求,开发出集成双脉冲测试的检测平台,该平台可完成功率器件的动态参数自动采集,检测精度达±0.5%。
(3)功率半导体代工平台建设投产
芯未半导体代工平台面向光伏、储能、风电、充电桩、高端工控、新能源汽车等市场领域,为客户提供晶圆、模块及组件一站式制造代工服务,涵盖客户产品工程制样、中试、量产的全生命周期阶段。2024年,芯未半导体代工平台加
快推进各工艺平台的联调联试和生产能力释放。一期晶背线及封测线各条产线均已通过制程能力、产品电性及可靠性验
证,顺利进入量产阶段。联动量产森未科技多款产品,并完成多家客户工程批产品制样,通过客户可靠性验证,实现小批量生产,现已进入产量爬坡阶段,各项工艺平台能力均已建设完成。目前产线已实现多个产品量产,产品良率较高。
2、数字能源业务
公司子公司倍特数能为公司从事能源工程、能源设备、能源系统等业务的主要载体,以倍特数能不断积累的产业园区智慧能源运营管理经验为支撑,聚焦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等应用场景,提供储能柜、充电桩等能源装备,协同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着力打造“芯片-组件-终端-系统”的一站式数字能源集成产业链。2024年,倍特数能已落地应用自研产品分布式综合能源微网(集合光储充智慧管理云平台、运维巡检小程序和分布式能源监控中心的一站式智能管理平台)和数智虚拟电厂平台(新型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数智虚拟电厂平台首个落地项目为成都高新西区虚拟电厂,作为西部首座虚拟电厂,可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工业可调负荷等基础资源有效聚合和协同优化,该项目及相关应用技术入围国家工信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名单,获2024年四川省软件首版次产品认定、2024年四川省计算机科学技术奖、西部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西部之光”特色服务案例、2024年四川省软件行业优秀案例、成都市2024年度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2024年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集群典型产品、第十八届中国成都国际软件设计与应用大赛-行业应用攻关赛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升级2.0版本数智虚拟电厂平台被四川省发改委推荐申请国家发改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陆续落地成都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简州新城虚拟电厂平台。倍特数能已荣获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2024四川省软件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软件企业(规模型),并已取得一种基于UDP协议的传输方法、用于电子设备的虚拟电厂运维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等8项发明或外观专利,充换电设施虚拟电厂平台、虚拟电厂运营商管理平台、电力荷储智管平台等12项软件著作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如前所述,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为推动公司科技转型发展,拓展了功率半导体业务并积极培育数字能源
业务,现阶段仍处于培育期,其占公司总体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1、行业资质优势。在建筑业务方面拥有建筑和市政双一级资质、多项专业分包一级资质。在当前行业门槛偏低、建筑企业数量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形下,公司资质优势可有效拓宽业务范围,扩展市场领域。
2、风险管控优势。公司建筑业务在安全风险、质量管理风险管控上采用矩阵式的管理模式,严控安全、质量风险,报告期内无安全、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3、技术创新优势。建筑业务主要子公司倍特建安致力于加强科技创新,针对工程关键技术和重大难点,对现有房屋建筑施工技术进行持续提升。2024年,技术中心获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取得1个发明专利和4个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参与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标准》编制;以项目为实践基础,探索和研究BIM应用方向。功率半导体业务主要子公司森未科技掌握IGBT第七代“微沟槽+场截止”芯片设计技术,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荣获53项专利授权。数字能源业务方面,子公司倍特数能自主研发了分布式综合能源微网和数智虚拟电厂平台,在成都高新西区建设了西部首座虚拟电厂,项目获得入围国家工信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名单等多项荣誉,虚拟电厂、分布
式能源典型应用案例为后续拓展数字能源业务积累了区域领先优势。
4、人才优势。半导体行业是人才驱动型行业,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主要子公司森未科技创始团队深耕IGBT芯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近十年,有大量一线工艺实操经验,对IGBT产业各个环节—从芯片设计能力到应用场景,都有深刻的理解,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森未科技员工中功率半导体研发技术人员占比超过50%,包括芯片设计、封装设计、工艺、应用等各类专业人才,专业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和持续动力。数字能源业务组建专业化研发团队,其相关员工中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0%,具备丰富的虚拟电厂、储能等领域研发经验。
5、Fab-Lite生产经营模式优势。芯未半导体作为代工平台可提供晶圆、模块及组件一站式制造代工服务,森未科技可充分利用晶背制造和封装的产能供给优势,减少产品开发迭代的周期,提升功率半导体相关产品从设计至封装制造上质量的自主可控。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具有从IGBT等功率半导体芯片到集成方案的全链条研制能力。
6、资金及信用优势。公司持续加强资金统筹运作能力,持续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授信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融资成本从3.16%下降至2.77%,并成功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不断提升公司融资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按照经营方针,公司立足成都高新区,抢抓成都高新区建设机遇,发挥企业区位优势,推进建筑主业稳健发展,并积极培育功率半导体、数字能源等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36.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23%。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功率半导体业务一方面部分产线产能尚未充分利用,厂房及产线折旧等固定费用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商誉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建筑业
建筑业收入(亿元) | |||
房建项目 | 市政项目 | 其他项目 | |
2023年度 | 59.06 | 7.30 | 6.82 |
2024年度
2024年度 | 54.67 | 6.47 | 6.68 |
报告期,公司建筑业实现营业收入67.8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3%,净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0.71个百分点,主要系倍特建安强化成本管理,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1.60个百分点。
①紧密围绕成都高新区建设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约为316.59亿元,为公司以后年度的收入、利润来源提供了一定保障。
②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整合内外部资源,联合多家业内知名建筑设计院,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陆续承揽并实施新川GX2023-39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光显柔谷研创园项目等优质项目并稳步推进存量项目;积极拓展联建资源,稳步推进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七期、高新区高投芯光智造园、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等联建项目,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建铁像文旅环工程项目,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建新川建木荟建筑产业园项目,与中建五局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营联建未来科技城2023福田TOD79亩、TOD84亩住宅项目,与中建八局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建高新区高投创新中心科创空间项目,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建中冶西部钢构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及装配生产项目。
③建筑工艺创新,提升品牌影响力。倍特建安技术中心完成了46个项目工法选题,编制43项工法成果,其中地下室外墙单侧模板预埋螺栓拉结加固施工工法获得省级工法,《提高大直径预制柱半灌浆套筒连接一次验收合格率》取得2024年国家级工程建设质量(QC)一等奖、2024年省级工程建设质量(QC)Ⅰ类成果奖,《提高砌体工程植筋一次验收合格率》和《提高减振隔振支座一次安装验收合格率》取得2024年省级工程建设质量(QC)Ⅱ类成果奖,《提高大直径预制柱半灌浆套筒连接一次验收合格率》QC成果实现了转化并形成公司内部施工作业指导书;推动全过程技术创新,获得1个发明专利和4个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参与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标准》编制并发布,提升公司在川渝市场的影响力。承建的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七期)项目首获国家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承建的瞪羚谷7号地块、IC产业园地块项目获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高新区高投新显科服中心项目、新川保障租赁住房项目等9个项目获得“成都市绿色标杆工地”,高新区特殊教育学校、西区体育公园东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等10个项目通过“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验收。
④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进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持续强化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卓有成效,在四川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斩获建筑装饰装修涂裱工二等奖,成都市第二届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大赛荣获团体优胜奖、建筑装饰信息模型技术人员三等奖、镶贴工三等奖等荣誉。
⑤积极拓宽采购渠道,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深化降本增效,项目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工程总承包模式管理经验逐步丰富,业务规模平稳发展。
⑥把握智能建筑韧性城市发展需求,在传统建筑施工领域基础上,充分发挥子公司业务协同效应,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围绕建筑施工、园林景观、弱电设施等基础业务资质资源,发挥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在智慧城市领域积累的项目
经验,协同拓展智能建筑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倍智数能已先后签约多个智慧楼宇类项目,积极探索和实践智能化建筑的新模式,围绕弱电智能化改造工程、智能终端产品研发、智能家居解决方案等业务,自主研发智能门锁、智慧可视对讲与门禁等“倍特”品牌智慧建筑系列产品,设计全屋智能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公司传统建筑业务向绿色低碳化的智慧建筑方向发展。
(2)科技转型业务
1)功率半导体业务报告期内,功率半导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586.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41.79%,主要系受行业周期底部复苏、整体“去库存”以及部分新客户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尚未形成批量规模收入,收入规模不及预期。此外,芯未半导体受产能良率爬坡等因素影响,产能尚未充分利用,厂房及产线折旧等固定费用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大。功率半导体业务整体毛利率较同期下降53.6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①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2024年,森未科技结合市场需求,进行新工艺的优化,重点实现8代IGBT芯片平台开发、SiC研发平台建设、储能用三电平产品开发、IGBT+SIC SBD混装模块、1700V大电流产品升级等项目技术研发,提高产品功率密度、性能及可靠性,提升技术竞争力;在专利技术层面,森未科技已累计取得53项专利授权,包括6项发明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22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及4项外观设计专利。2024年,芯未半导体与芯华创新中心达成战略合作,联合建成第三代半导体SiC研发验证平台,推进在第三代半导体领域的技术探索。
②拓展市场布局,丰富产品种类。2024年,森未科技在工商业储能、工业控制电源、电动汽车等重点领域发布新产品,在工商业储能领域,发布覆盖100KW至250KW全功率段的一系列产品封装形式,涵盖easy2B、easy3B、62mm、ED3等产品;在工业控制电源领域,成功发布了第七代1200V/900A、1700V/600A(兼容ED3封装)产品;在电动汽车领域,成功开发了1200V/800A 兼容HPD封装形式的电驱模块。
③精耕客户价值网络,深化战略合作。2024年,森未科技重点推进大客户开发工作,新导入各自领域内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标杆客户;与业内知名企业达成了业务合作,探索细分领域业务发展路径,根据客户需求,自主研发的组
串式光伏逆变器平台突破1500V系统技术瓶颈,单机功率密度提升至320kW,产品已通过CQC认证。2024年,芯未半导体推进晶圆及封装代工业务,完成部分客户的工程批产品制样和产品的量产交付。
④提升品牌影响力,强化质量管理。2024年,森未科技荣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取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荣誉,先进功率半导体应用检测中心通过CNAS年审,通过IATF 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2024年,芯未半导体荣获省经信厅“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基础上,新增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芯未半导体已初步构建全面、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交付及售后服务等全流程,有效增强客户信任度。
⑤发挥业务协同,提升经济效益。以功率半导体芯片和新能源功率组件为核心,以倍特数能不断积累的产业园区智慧能源运营管理经验为支撑,拓展储能、充电桩及光伏等市场,聚焦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等应用场景,着力实现“芯片-组件-终端-系统”的一站式数字能源集成产业链。
2)数字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数字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30.3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89%,主要是部分项目报告期末尚未完成交付未形成收入。报告期内:
①积极承接数字能源项目。推进城市级虚拟电厂和能源聚合服务平台、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充换电站等项目建设,实施成都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前沿医学中心、成都高新区菁蓉汇等充电站项目及天府国际社区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智能源管理平台(充电桩业务板块)。报告期内新增绿色智慧能源项目11个,新增数智虚拟电厂平台项目3个,新增分布式能源管理平台项目2个。
②打造“倍特”牌新能源产品,丰富数字能源自有产品库。推动自研分布式综合能源微网和数智虚拟电厂平台优化升级,发布100kW/232kWh 液冷储能柜,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合资合作等形式,探索建设“虚拟电厂-低碳园区-业务智能化-智慧管理”的定制化高附加值的数字能源解决方案和产品案例。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127,243,789.62 | 100% | 8,008,118,403.35 | 100% | -11.00% |
分行业 | |||||
建筑施工 | 6,782,152,305.54 | 95.16% | 7,318,425,720.12 | 91.39% | -7.33% |
功率半导体业务[注1] | 85,865,582.96 | 1.20% | 147,506,142.14 | 1.84% | -41.79% |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2] | - | - | 189,154,080.22 | 2.36% | -100.00% |
其他业务 | 259,225,901.12 | 3.64% | 353,032,460.87 | 4.41% | -26.57% |
分产品 | |||||
建筑施工 | 6,782,152,305.54 | 95.16% | 7,318,425,720.12 | 91.39% | -7.33% |
功率半导体业务[注1] | 85,865,582.96 | 1.20% | 147,506,142.14 | 1.84% | -41.79% |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2] | - | - | 189,154,080.22 | 2.36% | -100.00% |
其他业务 | 259,225,901.12 | 3.64% | 353,032,460.87 | 4.41% | -26.57% |
分地区 | |||||
境内 | 7,127,243,789.62 | 100.00% | 8,007,919,700.16 | 100.00% | -11.00% |
境外[注3] | - | - | 198,703.19 | 0.00% | -100.0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102,948,669.63 | 99.66% | 8,008,118,403.35 | 100.00% | -11.30% |
分销[注4] | 24,295,119.99 | 0.34% | - | - | 100.00% |
注:1、主要系受行业周期底部复苏、整体“去库存”以及部分新客户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尚未形成批量规模收入,收入规模不及预期。
2、2023年9月7日公司完成期货公司控股权转让,本报告期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3、2024年无境外销售收入。
4、主要系森未科技通过分销渠道取得IGBT模块等产品的销售收入。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建筑施工 | 6,782,152,305.54 | 6,186,829,933.74 | 8.78% | -7.33% | -8.93% | 1.60% |
功率半导体业务[注] | 85,865,582.96 | 120,203,396.66 | -39.99% | -41.79% | -5.63% | -53.64% |
分产品 | ||||||
建筑施工 | 6,782,152,305.54 | 6,186,829,933.74 | 8.78% | -7.33% | -8.93% | 1.60% |
功率半导体业务[注] | 85,865,582.96 | 120,203,396.66 | -39.99% | -41.79% | -5.63% | -53.64% |
分地区 |
境内 | 7,107,710,638.76 | 6,474,337,964.05 | 8.91% | -11.19% | -12.19% | 1.0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083,415,518.77 | 6,449,063,113.67 | 8.96% | -11.50% | -12.53% | 1.08% |
分销 | 24,295,119.99 | 25,274,850.38 | -4.03% | 100.00% | 100.00% | -4.03% |
注:本报告期功率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均较上年同期下降,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主营业务分析”功率半导体业务相关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 | 项目数量 | 项目金额 | 验收情况 | 收入确认情况 | 结算情况 | 回款情况 |
工程总承包(EPC) | 125 | 23,226,961,697.78 | 已竣工验收 | 18,520,938,025.98 | 其中已结算40个项目,未结算85个项目 | 15,490,093,588.00 |
施工总承包 | 61 | 1,283,894,379.22 | 已竣工验收 | 1,099,577,438.04 | 其中已结算40个项目,未结算21个项目 | 1,002,607,720.61 |
本报告期内重大已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验收情况 | 收入确认情况 | 结算情况 | 回款情况 |
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 1,529,013,116.54 | 已竣工验收 | 1,402,764,327.10 | 已结算 | 1,523,095,417.15 |
福田乡社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299,904,836.37 | 已竣工验收 | 275,142,051.72 | 已结算 | 281,800,321.58 |
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 | 项目数量 | 项目金额 | 累计确认收入 | 未完工部分金额 |
工程总承包(EPC) | 89 | 26,426,114,700.00 | 9,528,926,096.82 | 14,715,215,829.79 |
施工总承包 | 60 | 5,233,054,100.00 | 1,463,845,677.79 | 3,337,121,386.43 |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业务模式 | 开工日期 | 工期 | 履约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回款情况 | 应收账款余额 |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 | 72,600.00 | 施工总承包 | 2017年12月 | A标段已完工交付,B、C标段完成了地下室结 | 100% | 0 | 49,606.87 | 51,841.21 | 4,620.31 |
构、地上主体结构以及二次结构约55%的施工进度。鉴于《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已依法解除,公司将不再承担B、C标段剩余约45%二次结构、抹灰、保温、防水、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电梯、门窗、栏杆、总平绿化、高低压配电、消防等施工工作。 | |||||||||
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886.80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18年10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240天工期顺延 | 76.53% | 8.26 | 14,665.40 | 10,780.82 | 1.13 |
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39,870.60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18年5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360天工期顺延 | 80.82% | 0.63 | 29,562.67 | 21,142.92 | 4.81 |
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9,078.35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18年9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50天工期顺延 | 99.99% | -245.70 | 26,674.99 | 20,888.26 | 5,282.25 |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78,799.82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18年9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50天工期顺延 | 99.99% | 4,113.13 | 72,284.62 | 49,495.47 | 0 |
西部园区2017年第 | 37,071.70 | 设计-施工 | 2019年2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 | 89.18% | -3,341.50 | 30,330.59 | 26,451.06 | 0 |
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总承包 | 计720天工期顺延 | |||||||
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社区配套服务中心、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建配套) | 109,638.02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19年6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 | 95.09% | -1,673.32 | 95,646.59 | 94,343.03 | 0 |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29,571.03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0年10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270天工期顺延 | 99.48% | 3,057.98 | 26,988.91 | 21,090.89 | 0 |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38,533.11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19年9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90天工期顺延 | 99.80% | -2,225.79 | 35,279.53 | 29,966.01 | 823.55 |
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74,716.84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0年5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40天工期顺延 | 85.18% | 3.90 | 58,389.85 | 43,418.94 | 7.77 |
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124,488.74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0年12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1000天工期顺延 | 95.33% | 6,022.67 | 108,875.42 | 89,860.54 | - |
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 | 117,629.46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0年12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 | 93.23% | 2,526.92 | 100,612.07 | 86,962.81 | 2,222.81 |
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 |||||||||
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VI-21地块)、(VI-22地块) | 203,047.05 |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0年12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820天工期顺延 | 86.36% | 3,019.95 | 160,878.83 | 126,122.82 | 128.34 |
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123,325.58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1年6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1095天工期顺延 | 81.97% | 28,034.04 | 92,742.11 | 66,139.25 | 8.48 |
5G互联科创园(工程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190,838.97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1年10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870天工期顺延 | 86.62% | 33,295.64 | 151,649.28 | 117,481.22 | 0.09 |
高新福田TOD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45,756.29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2年10月 | 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 | 46.03% | 48,694.17 | 103,774.65 | 55,686.62 | 14,508.63 |
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V7号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 | 214,149.57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3年10月 | 预计760天 | 19.93% | 29,554.65 | 39,150.65 | 17,566.13 | 4,268.01 |
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8、V20、V21号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156,616.90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3年10月 | 预计1275天 | 4.53% | 4,263.97 | 6,511.26 | 4,912.80 | - |
高新区高投芯光智造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 227,049.45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3年10月 | 预计1000天 | 31.19% | 61,099.64 | 64,971.28 | 18,228.10 | 9,491.57 |
段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项目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成仲案字第2112号,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裁决,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签订的《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依法解除,由于嘉华美公司未按期履行前述裁决,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且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川01执2605号。为尽快推动嘉华美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倍特建安与嘉华美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后收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之六、《案款分配决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以及全部应收工程款4.829亿元(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后,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兴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岷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服《案款分配决定书》((2022)川 0191 执5409 号),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请求确认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公告详见2025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存货及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累计已发生成本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预计损失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
29,717,273,013.49 | 2,271,068,453.26 | 0 | 25,436,537,449.23 | 9,430,588,398.44 |
存货及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重大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
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8,868,000.00 | 107,335,184.80 | 52,517,714.87 |
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398,706,000.00 | 211,513,141.99 | 110,719,941.90 |
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90,783,494.00 | 261,347,356.40 | 29,410,001.24 |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787,998,249.50 | 494,123,945.19 | 293,778,395.44 |
西部园区2017年第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370,717,037.70 | 264,116,840.90 | 66,486,543.32 |
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社区配套服务中心、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建配套) | 1,096,380,235.48 | 942,997,808.91 | 99,549,986.68 |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295,710,319.00 | 210,677,443.95 | 83,501,647.66 |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385,331,089.90 | 307,752,733.30 | 76,794,164.25 |
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747,168,365.18 | 433,665,635.34 | 202,783,714.68 |
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新 | 1,244,887,402.36 | 896,206,705.38 | 290,535,379.24 |
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 1,176,294,606.30 | 873,722,910.67 | 222,948,664.61 |
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VI-21地块)、(VI-22地块) | 2,030,470,536.00 | 1,258,377,794.74 | 495,201,487.14 |
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1,233,255,828.50 | 660,886,901.46 | 350,002,150.06 |
5G互联科创园(工程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1,908,389,715.26 | 1,173,474,194.77 | 479,502,905.67 |
高新福田TOD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457,562,946.82 | 699,742,791.56 | 431,400,913.51 |
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V7号地块设 | 2,141,495,726.74 | 218,341,465.48 | 208,400,673.62 |
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8、V20、V21号地块工程设计 | 1,566,168,979.53 | 49,127,986.51 | 21,844,769.58 |
高新区高投芯光智造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2,270,494,509.75 | 275,755,712.50 | 432,431,255.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以上已完工未结算重大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变化,项目结算不存在重大风险。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建筑施工 | 人工费 | 1,660,314,173.46 | 25.65% | 1,797,951,086.23 | 24.39% | -7.66% |
建筑施工 | 材料费 | 4,110,741,478.76 | 63.49% | 4,559,919,772.50 | 61.85% | -9.85% |
建筑施工 | 其他 | 415,774,281.52 | 6.42% | 435,443,493.86 | 5.91% | -4.52% |
小计 | 6,186,829,933.74 | 95.56% | 6,793,314,352.59 | 92.14% | -8.93% | |
功率半导体业务 | 材料费、制造费用等 | 117,450,301.70 | 1.81% | 120,359,254.43 | 1.63% | -2.42% |
功率半导体业务 | 其他 | 2,753,094.96 | 0.04% | 7,016,592.98 | 0.10% | -60.76% |
小计 | 120,203,396.66 | 1.85% | 127,375,847.41 | 1.73% | -5.63% | |
期货及相关业务 | 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成本 | - | - | 165,540,290.15 | 2.25% | -100.00% |
其他业务 | 其他业务成本 | 167,304,633.65 | 2.58% | 286,890,636.05 | 3.88% | -41.6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建筑施工 | 人工费 | 1,660,314,173.46 | 25.65% | 1,797,951,086.23 | 24.39% | -7.66% |
建筑施工 | 材料费 | 4,110,741,478.76 | 63.49% | 4,559,919,772.50 | 61.85% | -9.85% |
建筑施工 | 其他 | 415,774,281.52 | 6.42% | 435,443,493.86 | 5.91% | -4.52% |
小计 | 6,186,829,933.74 | 95.56% | 6,793,314,352.59 | 92.14% | -8.93% | |
功率半导体业务 | 材料费、制造费用等 | 117,450,301.70 | 1.81% | 120,359,254.43 | 1.63% | -2.42% |
功率半导体业务 | 其他 | 2,753,094.96 | 0.04% | 7,016,592.98 | 0.10% | -60.76% |
小计 | 120,203,396.66 | 1.85% | 127,375,847.41 | 1.73% | -5.63% | |
期货及相关业务 | 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成本 | - | - | 165,540,290.15 | 2.25% | -100.00% |
其他业务 | 其他业务成本 | 167,304,633.65 | 2.58% | 286,890,636.05 | 3.88% | -41.68% |
注:1、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功率半导体业务以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对应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
2、2023年9月7日公司完成期货公司控股权转让,本报告期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932,252,597.0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7.5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1.41%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6,497,446,369.42 | 91.41% |
2 | 客户2 | 196,414,154.71 | 2.76% |
3 | 客户3 | 170,234,291.61 | 2.40% |
4 | 客户4 | 39,903,069.96 | 0.56% |
5 | 客户5 | 28,254,711.38 | 0.40% |
合计 | -- | 6,932,252,597.08 | 97.5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18,853,128.9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7.2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11%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363,796,660.87 | 5.62% |
2 | 供应商2 | 330,754,295.80 | 5.11% |
3 | 供应商3 | 153,863,747.73 | 2.37% |
4 | 供应商4 | 150,066,584.96 | 2.32% |
5 | 供应商5 | 120,371,839.55 | 1.86% |
合计 | -- | 1,118,853,128.91 | 17.2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4,914,560.52 | 71,896,451.40 | -51.44% | 主要系上年同期含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1-9月销售费用约3,600万元,扣除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
管理费用 | 202,334,476.14 | 179,565,094.89 | 12.68% | |
财务费用 | 78,246,328.90 | 74,870,096.61 | 4.51% | |
研发费用 | 49,533,146.28 | 40,031,145.49 | 23.7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按发展规划,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工商业及大规模储能用大功率IGBT模块研制及应用 | 丰富功率模块产品种类,增强市场竞争力 | 产品性能持续优化,已稳定批量生产销售 | 批量生产和销售 | 拓展在储能应用领域份额,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
高压变频用1700V耐压大电流IGBT模块研制及应用 | 丰富功率模块产品种类,增强市场竞争力 | 产品性能持续优化,已稳定批量生产销售 | 批量生产和销售 | 拓展在变频器应用领域份额,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
1200V 8mΩ SiC功率模块研制及应用 | 完善功率模块产品线,拓展市场应用领域 | 持续优化模块封装与性能,已稳定批量供应 | 批量生产和销售 | 开拓更多产品市场,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
IGBT半导体器件测试平台开发及应用 | 健全IGBT专业测试体系,保障产品质量与性能 | 已提供批量测试服务 | 提供批量测试服务 | 提升公司在功率半导体测试领域的权威性与影响力 |
新型分裂栅IGBT半导体芯片技术开发 | 提升IGBT晶圆技术储备 | 已设计定型 | 实现设计定型 | 提升公司在IGBT芯片设计领域技术竞争力 |
AG系列封装平台开发项目(类Easy 2B封装) | AG系列封装外型模块封装平台建设,支持客户工程批产品打样定型并转量产 | 已完结 | 产品工艺定型、通过1000h可靠性考核,并转量产 | 完成该类产品工艺平台能力建设,为新客户该类产品的导入、工程打样、量产奠定基础 |
AE系列封装平台开 | AE系列封装外型模块封装平 | 已完结 | 产品工艺定型、 | 完成该类产品工 |
发项目(类62mm封装) | 台建设,支持客户工程批产品打样定型并转量产 | 通过1000h可靠性考核,并转量产 | 艺平台能力建设,为新客户该类产品的导入、工程打样、量产奠定基础 | |
AD系列封装平台开发项目(类ED3封装) | AD系列封装外型模块封装平台建设,支持客户工程批产品打样定型并转量产 | 已完结 | 产品工艺定型、通过1000h可靠性考核,并转量产 | 完成该类产品工艺平台能力建设,为新客户该类产品的导入、工程打样、量产奠定基础 |
AP系列封装平台开发项目(类Easy 3B封装) | AP系列封装外型模块封装平台建设,支持客户工程批产品打样定型并转量产 | 已完结 | 产品工艺定型、通过1000h可靠性考核,并转量产 | 完成该类产品工艺平台能力建设,为新客户该类产品的导入、工程打样、量产奠定基础 |
晶圆背面代工工艺研发项目 | 打通公司晶圆+封装一条龙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 已完结 | 首发产品1200V200A定型批168H通过 | 完成晶圆背面加工工艺平台能力建设,为新客户该类产品的导入、工程打样、量产奠定基础 |
SiC模块先进封装技术研究项目 | 提升公司SiC先进封装产品代工能力 | 已完结 | 完成SiC样品打样,电性能测试通过 | 完成SiC系列模块产品工艺平台能力建设,为新客户该类产品的导入、工程打样、量产奠定基础 |
数智虚拟电厂平台 | 利用虚拟电厂智能调度技术结合相关配套政策,提升区域新能源消纳水平,带动国资平台、社会资本在分布式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促进区内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 已完成数智虚拟电厂平台研发,包括:数智能源运营平台、数智能源服务平台、数智能源专题库平台、数智能源决策平台。 | 着力解决电力供不应求时期的电力保供问题,直面有序用电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地区产业发展带来的问题,为政府缓解电力保供问题,推动地区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抓手。 | 让公司在该行业拥有成熟的产品,促进公司在能源行业方向发展。公司研发的数智虚拟电厂平台为国内首个政府主导型的虚拟电厂平台,充分考虑能源转型背景下的政府和企业发展诉求,既尊重市场发展规律,也积极发挥有为政府的兜底保障职责,丰富了电力系统的应急保供手段,在企业接入范围弹性响应能力挖掘均显著优于其他类型虚拟电厂平台。 |
分布式能源运营管理平台 | 本项目研发的分布式能源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充电运营平台、能量管理平台(云平台&本地平台)、能源投资决策平台的多平台融合,实现分布 | 充电运营平台、能量管理平台已经初步上线运行。 | 研发一套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一套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一套物联网平台、一套智 | 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支撑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市场开展,提升产品竞争力。 |
式电源、储能微网、储能系统、可控负荷电动汽车等分布式能源的聚合和协调控制,实现园区微电网的状态监测、储能管理策略运营和优化协调运行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分布式能源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通过整合光伏储能行业的技术、市场、政策及经济等相关数据,基于能源大模型,结合自身产品特性为投资者提供精准的投资场景分析。支持一键导出投资报告包括投资回报率、回收周期、建议最大可投等,帮助用户快速识别投资机会评估项目可行性。 | 慧运维管理平台、一套分布式能源投资决策平台;取得充电运营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物联网平台软件著作权、智慧运维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6 | 199 | -41.71%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55% | 15.78% | -5.2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博士 | 4 | 5 | -20.00% |
硕士 | 26 | 34 | -23.53% |
本科 | 76 | 126 | -39.68% |
专科 | 10 | 31 | -67.74% |
专科以下 | 0 | 3 | -10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8 | 44 | -36.36% |
30~40岁 | 68 | 109 | -37.61% |
40岁以上 | 20 | 46 | -56.52%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9,533,146.28 | 40,031,145.49 | 23.7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9% | 0.50% | 0.1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 | - |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 | - | -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31,027,471.41 | 7,977,974,192.24 | -18.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91,375,672.61 | 8,505,262,944.18 | -15.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48,201.20 | -527,288,751.9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706,907.13 | 324,422,183.25 | -74.5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405,054.98 | 1,296,939,533.38 | -94.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1,852.15 | -972,517,350.1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8,000,000.00 | 1,722,700,000.00 | -13.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3,275,406.23 | 1,156,712,508.31 | -2.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724,593.77 | 565,987,491.69 | -35.5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9,332,335.46 | -934,099,905.70 | 不适用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上年同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包含转让期货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扣除后,上年同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0,867,969.45元。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芯未半导体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增加以及上年同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根据经营活动资金量需求向银行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款项增加,部分营收未能及时转化为现金流入,公司后续将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以维护现金流的稳健。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资产减值 | -140,471,165.97 | -90.44% | 本报告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商誉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339,441,550.49 | 9.10% | 1,624,989,049.29 | 11.94% | -2.84% | |
应收账款 | 1,435,534,057.97 | 9.75% | 650,759,011.82 | 4.78% | 4.9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务应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9,605,857,899.69 | 65.27% | 8,770,544,642.45 | 64.43% | 0.84% | |
存货 | 105,323,404.12 | 0.72% | 122,254,120.83 | 0.90% | -0.18%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892,015.11 | 0.16% | 30,812,882.16 | 0.23% | -0.07%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1,770,438.30 | 3.34% | 765,797,147.45 | 5.63% | -2.29% | |
固定资产 | 451,920,606.34 | 3.07% | 373,870,690.46 | 2.75% | 0.32% | |
在建工程 | 1,605,478.69 | 0.01% | 121,481,569.69 | 0.89% | -0.88% | |
使用权资产 | 5,852,872.62 | 0.04% | 7,329,883.51 | 0.05% | -0.01% | |
短期借款 | 598,754,437.88 | 4.07% | 125,124,513.88 | 0.92% | 3.1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和经营活动资金量需求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168,211,674.18 | 1.14% | 201,435,710.92 | 1.48% | -0.34% | |
长期借款 | 1,904,750,002.00 | 12.94% | 1,571,200,000.00 | 11.54% | 1.40% | |
租赁负债 | 3,161,303.74 | 0.02% | 4,514,660.04 | 0.03% | -0.01% | |
持有待售资产 | 268,878,652.92 | 1.83% | - | - | 1.83% | 主要系公司拟转让期货公司剩余股权,按规定将其持有的股权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2,914,422.69 | 1.45% | 250,644,688.80 | 1.84% | -0.3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420,222.72 | 1.70% | 244,469,928.64 | 1.80% | -0.10% | |
固定资产 | 451,920,606.34 | 3.07% | 373,870,690.46 | 2.75% | 0.32% | |
无形资产 | 151,549,556.38 | 1.03% | 166,527,463.32 | 1.22% | -0.19% | |
其他应付款 | 478,041,789.97 | 3.25% | 531,544,578.91 | 3.90% | -0.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8,696,451.79 | 2.51% | 672,522,607.60 | 4.94% | -2.43% | |
其他流动负债 | 702,056,257.93 | 4.77% | 783,317,078.38 | 5.75% | -0.98%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4,469,928.64 | 5,950,294.08 | - | - | - | - | - | 250,420,222.72 |
应收款项融资 | 1,157,733.76 | - | - | - | - | - | 1,254,405.36 | 2,412,139.12 |
金融资产小计 | 245,627,662.40 | 5,950,294.08 | - | - | - | - | 1,254,405.36 | 252,832,361.84 |
上述合计 | 245,627,662.40 | 5,950,294.08 | - | - | - | - | 1,254,405.36 | 252,832,361.84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五.(一).24。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1,612.00 | 332,277,000.00 | -99.99% |
注:报告期投资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增加认购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份额。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 自建 | 是 | 功率半导体行业 | 8,414,817.41 | 468,182,260.01 | 自筹 | 50.17% | 一期建成投产,二期尚未实施 | 详见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受产能良率爬坡等因素影响,订单不足,产能尚未充分利用,厂房及产线折旧等固定费用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大 | 2022年8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业 | 831,000,000.00 | 11,688,450,447.92 | 1,723,307,816.42 | 6,660,334,179.40 | 464,172,475.87 | 339,002,695.17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智慧城市 | 74,375,000.00 | 514,239,016.47 | 151,210,065.33 | 257,613,256.94 | 13,007,094.50 | 8,607,082.04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功率半导体 | 300,000,000.00 | 551,459,671.18 | 147,117,029.24 | 11,785,378.69 | -106,510,250.90 | -106,542,299.87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功率半导体 | 12,610,514.00 | 293,873,919.38 | 167,372,986.61 | 80,591,536.55 | -67,242,129.97 | -57,618,573.24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服务业 | 1,500,000,000.00 | 561,252,863.97 | 558,961,771.80 | - | 13,129,697.66 | 13,129,697.66 |
注:上表中的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系合并报表数据。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参股公司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企业经营向好,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近几年,公司抓住成都高新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建筑施工业务保持了稳健发展,科技转型拓展的功率半导体业务以及培育的数字能源业务尚不具备规模优势,亟需在核心竞争力构建和客户渠道拓展方面取得突破,公司业务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当前房地产行业处在复苏周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仍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公司科技转型培育的功率半导体业务行业仍处于“周期底部复苏”阶段,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不足。行业整体阶段波动可能对公司的销售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技术、市场攻坚,以市场客户为中心开发细分市场差异化产品,加强建设项目和产品质量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抗周期风险能力。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区域城市化率的逐年提高和建筑设施的完善,公司所在的区域建筑市场需求规模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在建筑业绿色化、智慧化、数字化等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公司建筑业务转型发展与创新技术储备和人才体系建设存在不匹配的风险。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业务面临收入和利润双重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提升项目管理能级等措施实现建筑业务提质增效,提升建筑施工技术水平和质量管控体系标准化,提升工程品质和行业口碑,力争建筑业务稳健发展。
功率半导体行业产能增长较快,市场竞争加剧。由于缺乏规模优势,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面临大客户拓展周期较长、产线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较低等风险。数字能源业务尚处于培育期,随着“双碳”目标战略的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面临市场参与者增加,竞争日趋激烈、技术迭代加速等风险。公司将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强化技术、市场、组织、质量、供应链等业务能力提升,聚焦细分领域定制化功率器件产品开发,拓展基石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业务服务能力,构建差异化市场竞争能力。
3.生产要素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建筑业务上游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商砼、钢筋等,水泥、钢材等大宗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成本控制带来风险。此外,建筑业务工程施工周期一般较长,施工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将直接带来施工成本的增加等风险。公司将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严格开展全项目周期成本管控,搭建线上招标采购平台,健全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供应链采购降本增效。
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产品成本的变动与上游硅片价格、晶圆代工价格密切相关,上游采购价格的波动可能影响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而公司目前总体规模不高,行业议价能力不足,将对产品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
加强供应链韧性管理,强化库存动态分级管理,建立滚动需求预测模型,形成“需求牵引—库存优化—成本压降”闭环管理机制,并加强与重点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强化供应链保障。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近年来积极实施转型战略,作为成都高新区下属唯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始终聚焦向科技型企业转型战略目标,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经营质效,努力争取将公司打造成核心业务优势明显、盈利能力突出的高科技优质国有上市公司,增强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公司将以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现代企业为目标,紧紧把握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发展机遇,聚焦科技型企业转型,在做强做优前期培育的功率半导体和数字能源业务基础上,继续沿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方向进行科技型产业拓展和布局。公司将在保证经营发展的同时,加强分红能力,让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继续积极优化、处置与前述发展战略不相关的业务、资产,将优势资源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发展。
(四)2025年经营计划
1.建筑业务提质增效,筑牢主业基本盘
2025年,子公司倍特建安将通过提升项目管理能级等措施,实现建筑业务提质增效。在提升项目管理能级方面,通过强化项目合规管理和项目协同,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效率;推进搭建线上招标采购平台,通过健全供应商“引入-评估-淘汰”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供应链采购降本增效。在提升经营质效方面,严格开展全项目周期成本管控,推进重点项目结算回款;全链条市场攻坚,继续立足于成都高新区,深度参与成都高新区建设,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积极参与央国企分包合作拓展业务渠道;全要素创新赋能,提升技术水平和质量管控,建立标准工序样板与全链条巡检管控体系,促进管控体系标准化,提升工程品质和行业口碑。在园林业务管理方面,提升园林市政等业务的精细管控,以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精品工程,打造区域化一流园林绿化市政建设、管养维护,提升品牌影响力。深化智慧建筑布局,构建AIoT产品生态体系。推动数字能源与智慧建筑深度融合,推进能源数字化技术在智能建筑场景的应用开发;加强智慧建筑及智能家居的产品创新,研发与智慧家居适配的AIoT系列产品,构建“硬件+平台”软硬协同解决方案。
2.功率半导体强化业务攻坚,推动良性发展
在技术攻坚方面,以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核心,整合研发资源和供应链能力,构建“市场导向-技术攻关-产能释放”全流程闭环管理,加速产品迭代与产能释放,攻关第八代IGBT芯片与SiC/GaN器件开发,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在市场攻坚方面,聚焦高毛利产品构建市场竞争力,围绕光伏、储能等细分市场,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功率半导体器件定制化研发、制造能力,集中资源开发光伏逆变器、储能组件等高毛利产品,拓展工商业储能与军工市场等领域基石客户。在组织攻坚方面,着力构建“市场+产品+保供”铁三角营销响应机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进一步完善激励考核机制,激发组织活力。在质量攻坚方面,以车规级IATF 16949质量管控体系为核心,夯实内部流程体系建设,构建从材料采购到封装测试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供应链韧性管理方面,强化库存动态分级管理,建立滚动需求预测模型,形成“需求牵引—库存优化—成本压降”闭环管理机制,并加强与重点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强化供应链保障。
3.数字能源业务扩容应用场景,培育高质量增长引擎
聚焦数字能源应用场景,打造虚拟电厂全链条竞争力。强化核心技术突破,迭代虚拟电厂软件平台功能,自主研发储能EMS系统,重点推进在储能PCS、光伏逆变器、充电桩集成设备等领域应用技术研发,推出适配多场景的能源设备产品;强化示范项目品质提升,打造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推进交付能力建设,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品牌影响力提升,打造“倍特”牌虚拟电厂、分布式光储充产品标准化解决方案,建立发展区域级代理商等经销渠道网络,提升行业影响力。
4.优化资产配置,深化价值创造
聚焦科技主业,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加速产业生态链资源整合,深化与生态伙伴协同联动,实现资
本与产业良性互动。继续开展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回笼资金,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科技实业转型发展。
5.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强化精细化管理
深化内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夯实改革发展底层架构。以精细化管理为路径,完善授权机制,强化经营目标分解和过程管控,通过构建转型发展、核心筑基、协同创新的差异化考核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年度经营目标实现。继续提升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构建ESG常态化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4月20日 | 价值在线线上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就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 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orgId=gssz0000628&stockCode=000628#research)的《000628高新发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1)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坚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建设,促进“三会”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坚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报告期,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制定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关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控股股东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2024年4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2024年4月19日起24个月内(即2024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承诺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成员谨慎、忠实、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或工作规程履行职责,针对年报审计、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对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期货公司少数股权转让关联交易、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坚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检查、监督;积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能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报告期内,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没有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发生。全年共披露各类公告65篇次。其中披露定期报告4项,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临时公告主要涉及 “三会”决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重大资产重组、分子公司经营项目、关联交易、非核心业务及资产处置、诉讼进展等事宜。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不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和运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与投资者的持续、有效沟通,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审慎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坚持所有应披露信息均须首先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原则,严防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误导投资者行为的发生。公司在“互动易”的回复率保持在100%。
8、关于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各项业务均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因股份化改造、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二)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三)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不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支配的情形。
(四)公司具有独立、健全和规范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五)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会计核算系统、独立的银行账户,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4.33% | 2024年6月28日 | 2024年6月29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37)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51% | 2024年9月30日 | 2024年10月8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47)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78%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6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注]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周 志 | 男 | 44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2,300 | 0 | 0 | 0 | 2,300 | 不适用 |
冯 东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9月16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
李小波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徐亚平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杨棋钧 | 男 | 34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龚 敏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6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腾文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6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马 桦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6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华清 | 男 | 47 | 职工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漆佳红 | 女 | 4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郑 辉 | 男 | 56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9月16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晏 庆 | 女 | 43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19年9月16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 月 | 女 | 41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2年8月3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3月6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申书龙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2年11月19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职工董事 | 离任 | 2012年11月19日 | 2024年12月30日 | |||||||||
孟繁新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4月25日 | 2027年12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任 正 | 男 | 56 | 董事长 | 离任 | 2019年1月11日 | 2024年12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贺照峰 | 男 | 47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12月9日 | 2024年12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9月25日 | 2024年12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胡 强 | 男 | 39 | 副董事长 | 离任 | 2022年12月9日 | 2024年12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谢志勇 | 男 | 54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9年9月16日 | 2024年12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2,300 | 0 | 0 | 0 | 2,300 | -- |
注:1、公司于2023年11月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张月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2024年3月6日张月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已符合深交所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华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晏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一致。
3、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会议选举周志先生、冯东先生、李小波先生、徐亚平先生、杨棋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漆佳红女士、郑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该日起任正先生、贺照峰先生、胡强先生、申书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谢志勇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监事。
4、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周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冯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亚平先生、申书龙先生、孟繁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漆佳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周志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冯东 | 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李小波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徐亚平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
杨棋钧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张月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4年3月6日 | 聘任 |
漆佳红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王华清 | 职工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任正 | 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贺照峰 | 董事、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胡强 | 副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申书龙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谢志勇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30日 | 换届 |
(二)任职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周志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曾任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成都高新西园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鼎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会长,本公司董事长。
冯东学士。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核算中心主任,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小波博士研究生。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工董事,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鼎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徐亚平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光电技术研究所、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海南港澳资讯产业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棋钧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副主任科员,成都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和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战略研究处主任科员,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党代表,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本公司董事。龚敏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四川大学物理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四川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昆基金会黄昆半导体物理学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物理学会半导体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激光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和成都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理事等,上市公司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腾文财务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行业分析研究所所长,上市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上市公司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桦民商法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四川省财政厅科员,上市公司尚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仲裁法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仲裁委员会(首席库)仲裁员,上市公司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华清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融资并购处负责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嘉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办公室(经营管理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
漆佳红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领地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资金中心主任。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辉学士。曾任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高级主管,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职员,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检监察部副部长、职工监事,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晏庆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法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申书龙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月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会计师。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决算中心主任、财管中心主任、监事会主席,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生物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生物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倍特图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繁新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倍特图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周志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9月30日 | 至今 | 是 |
李小波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4年3月1日 | 至今 | 是 |
杨棋钧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2020年2月10日 | 2025年4月1日 | 是 |
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 | 2025年4月1日 | 至今 | |||
漆佳红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 2023年7月19日 | 至今 | 是 |
郑辉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纪检监察部部长 | 2020年7月3日 | 至今 | 是 |
3、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周志 | 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4月14日 | 至今 | 否 |
成都鼎桥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10月28日 | 至今 | 否 | |
冯东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8月24日 | 至今 | 否 |
李小波 | 成都鼎桥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28日 | 至今 | 否 |
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4月17日 | 至今 | 否 | |
徐亚平 | 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1月5日 | 至今 | 否 |
郑辉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年7月26日 | 至今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报酬金额,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未以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2、确定依据为:市场情况、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等。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580.2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周 志 | 男 | 44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冯 东 | 男 | 4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0 | 是[注1] |
李小波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徐亚平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是[注2] |
杨棋钧 | 男 | 34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龚 敏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否 |
张腾文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否 |
马 桦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否 |
王华清 | 男 | 47 | 职工董事 | 现任 | 22.06 | 否 |
漆佳红 | 女 | 4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郑 辉 | 男 | 56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晏 庆 | 女 | 43 | 职工监事 | 现任 | 53.24 | 否 |
张 月 | 女 | 41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85.23 | 否 |
申书龙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1.61 | 否 |
职工董事 | 离任 | |||||
孟繁新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46.65 | 否 |
任 正 | 男 | 56 | 董事长 | 离任 | 0 | 是 |
贺照峰 | 男 | 47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87.93 | 否 |
胡 强 | 男 | 39 | 副董事长 | 离任 | 96.54 | 否 |
谢志勇 | 男 | 54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0 | 是 |
注1:冯东先生于2024年12月30日担任公司总经理前,在高投集团获取报酬。注2:徐亚平先生于2024年12月30日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前,在高投集团获取报酬。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3次正式会议及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经营计划》《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周 志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冯 东 | 11 | 2 | 9 | 0 | 0 | 否 | 2 |
李小波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徐亚平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杨棋钧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龚 敏 | 11 | 2 | 9 | 0 | 0 | 否 | 3 |
张腾文 | 11 | 2 | 9 | 0 | 0 | 否 | 3 |
马 桦 | 11 | 2 | 9 | 0 | 0 | 否 | 3 |
王华清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任 正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贺照峰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胡 强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申书龙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转让参股公司期货公司剩余股权、选举董事等事项的书面意见。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8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层标准年薪及分配系数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业绩激励发放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或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表》,以及同意将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全年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分别是:
(1)2024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或审核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有利于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开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表达意见提供便利。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审慎履行职责,其行为符合公司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议事和各项重大决策,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在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内部控制活动,不断改进内控不足,提升内控水平。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依法合规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报告期,公司聘请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实施审计,切实增强监督力度。公司继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内控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完善,着重对关键业务环节进行风险管控。报告期,公司继续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领域的内部控制,不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已出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晏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漆佳红女士、郑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漆佳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无前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2)报告期内,监事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报告期内,监事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4)报告期内,监事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期货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5)报告期内,监事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6)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交易与损害公司利益事项发生。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2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0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0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1 |
销售人员 | 40 |
技术人员 | 754 |
财务人员 | 64 |
行政人员 | 85 |
管理人员 | 93 |
其他 | 3 |
合计 | 1,1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86 |
本科生 | 657 |
大专生 | 287 |
中专生 | 10 |
高中及以下学历 | 60 |
合计 | 1,100 |
2、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员工薪酬政策。员工收入同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挂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五、社会篇 筑造温馨职场”。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培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五、社会篇筑造温馨职场”。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共计派现53,546,56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6月29日、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变更,现金分红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调整为: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352,28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9,375,4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9,375,4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8,456,680.3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前述预案,公司2024年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19,375,400.00元,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1.57%,公司2022年至2024年累计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81,728,960.00元,占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14%。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梳理组织结构,对重要业务环节风险点识别、明确风险优先级与重点来不断优化内控流程。本年度公司继续加强对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风险领域的风险控制,更新出台了相应制度。同时加强对功率半导体业务所属公司的内控体系的建设和优化工作,持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助其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优化相应业务流程。年末公司按计划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完成相应的控制活动测试,按要求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营良好,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0.45%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92%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也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导致重要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管理层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 | 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高新发展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排放情况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稳健发展的同时,充分考量广大股东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借助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交流,及时披露公司发展及财务状况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其他社会责任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未来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入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收入。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 2020年11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 其他承诺 | 关于2023年可转债发行认购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高新发展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高新发展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高新发展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3年2月26日 | 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实施完毕止。 | 已履行完毕【注1】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2023年可转债发行认购作出承诺如下: 1、若本公司在高新发展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高新发展股票的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公司在高新发展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高新发展股票情形的,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若认购成功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高新发展股票及本次认购的可转债。 3、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高新发展股份或本次认购的可转债,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高新发展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高新发展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3年2月26日 | 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 已履行完毕【注1】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23年发行可转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高新发展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高新发展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2月26日 | 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实 施完毕止。 | 已履行完毕【注1】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管 | 其他承诺 | 2023年发行可转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3年2月26日 | 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实 施完毕止。 | 已履行完毕【注1】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202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1、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3年10月19日 | 至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止。 | 已履行完毕【注2】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2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3年10月19日 | 至本次资产重组等实施完毕止。 | 已履行完毕【注2】 |
其他承诺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自2024年4月19日起24个月内(即2024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承诺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4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9日-2026年4月18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注: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7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该批复已自动失效。因本次可转债不再发行,相关承诺方因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承诺已视同履行完毕。
2、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终止,相关承诺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承诺已视同履行完毕。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三.(三十三)。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一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邱鸿、阮响华、李元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邱鸿一年、阮响华一年、李元良一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新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新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万元(含税)。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嘉华美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及其仲裁结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执行,与嘉华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收到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和执行案款4.829亿元等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2023年2月24日、7月15日、8月16日、12月13日、12月28日、2024年1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后,公司收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川0191民初1874、1872、1869号)及相应的起诉文件,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兴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岷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服《案款分配决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向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披露日,该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2、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博冠)因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项目和三沙源12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及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以及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19)宁01民初3301号、3302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21)宁民终 460 号、462 号,驳回银川博冠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等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0月17日、2020年5月22日、2021年7月10日、7月15日、8月4日、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3月收到宁夏中院送达的(2021)宁01执3244号执行裁定书、(2022)宁01执361号执行
裁定书,因被执行人银川博冠破产重整,2022年5月,公司收到宁夏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2022年8月,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已向银川博冠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2023年11月,银川博冠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4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召开了银川博冠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临时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等3061名债权人债权金额合计3,900,748,621.40元。截止目前,银川博冠正在破产重整过程中。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尚在诉讼中的诉讼涉案总金额约为16,206.28万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关联交易方 |
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施工等 | 公开招投标、市场价格等 | 公开招投标、市场价格等 | 763,683.24 | 96.16% | 1,075,8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2024年3月26日 和2025年1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8)、《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4) |
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智慧城市建设 | 公开招投标等 | 公开招投标等 | 1,369.67 | 3.04% | 12,0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高投担保 | 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 接受担保 | 保函服务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595.23 | 87.35% | 1,4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 采购商品 | 商砼钢筋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8,255.42 | 68.62 | 103,0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 采购商品 | 商砼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 | - | 3,8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承租物业 | 房屋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72.85 | 25.36% | 35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出租物业 | 房屋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571.43 | 17.41% | 6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 接受劳务 | 劳务派遣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750.06 | 8.64% | 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水电、物业费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368.07 | 8.60% | 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
合计 | -- | -- | 816,065.97 | -- | 1,196,95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披露索引详见 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8)。2024年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曾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1月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了相关文件。(具体公告详见2023年9月27日、10月19日、11月11日、11月18日、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9日、4月18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1月17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9日、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与交易各方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及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4月19日、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4月20日下午15:00-16:00,公司通过价值在线线上平台(https://eseb.cn/1dPmK0dXU6Q)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沟通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披露的《高新发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前述重组事项已终止。截至目前,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如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期货公司剩余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期货公司
33.75%股权,本次交易的价格为26,973.503万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5年1月,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的财务公司。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29日 | 50,000 | - | -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 | 是 | 否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0日 | 53,900 | 2023年2月9日至2024年11月21日 | 25,548.6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银团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0,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19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3,9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5,548.6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19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3,9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5,548.6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08%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5,548.6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5,548.60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情况及执行进展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7月15日、10月28日、2020年9月17日、 12月4日、12月26日、2022年5月10日以及2022年5月19日、2023年2月24日、7月15日、8月16日、12月13日、12月28日、2024年1月27日、2025 年 1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18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勘院、西南设计总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19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西部园区 2017 年第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勘院、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协议(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2019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30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2019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资管签订了《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1)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签订了《福田乡社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2)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中冶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正式签订了《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3)2020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三合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与项目业主四季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9-15(071) 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4)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科萃置业、代理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5)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西南勘察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1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2地块)》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6)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建设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6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7)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新川科技、代建业主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和《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8)2021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高投合盛、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高新福田TOD项目(B-06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高新福田TOD项目(B-08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高新福田TOD项目(B-09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9)202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分别与项目业主高投合泰、高投合瑞、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5号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9号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23号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新川V5V9V23V24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24号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6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1日、2023年3月3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023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高投合瑞、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8号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20号地块工程》和《新川V6V7V8V20V21号地块软件园项目V21号地块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1)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西南设计院、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成都高投兴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业主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高新区高投芯光智造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7日、2023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该事宜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7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内,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已到期失效(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7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商誉系并购功率半导体企业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2024年年末公司对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聘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含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0276号),评估结果表明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按其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五、(一)20商誉”。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0,205,960 | 45.48% | 0 | 0 | 0 | -8,545 | -8,545 | 160,197,415 | 45.4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5,285,560 | 41.24% | 0 | 0 | 0 | +5,530 | +5,530 | 145,291,090 | 41.24%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920,400 | 4.24% | 0 | 0 | 0 | -14,075 | -14,075 | 14,906,325 | 4.23%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870,400 | 4.22% | 0 | 0 | 0 | -15,800 | -15,800 | 14,854,600 | 4.21%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0,000 | 0.02% | 0 | 0 | 0 | +1,725 | +1,725 | 51,725 | 0.02%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2,074,040 | 54.52% | 0 | 0 | 0 | +8,545 | +8,545 | 192,082,585 | 54.53%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2,074,040 | 54.52% | 0 | 0 | 0 | +8,545 | +8,545 | 192,082,585 | 54.5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352,28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352,280,000 | 1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改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持有的15,8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在偿还对价后剩余的10,270股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偿还给控股股东的5,530股对价股份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38)。
2、周志先生为公司2024年12月30日换届选举新任公司董事长,任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300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锁定1,725股,即其持有的1,72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转为有限售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持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已于2024年5月22日取得成都高新区国资金融局备案。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内,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改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持有的15,8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在偿还对价后剩余的10,270股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偿还给控股股东的5,530股对价股份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38)。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5,285,560 | 5,530 | 0 | 145,291,090 | 1、股改限售2,468.556万股; 2、2015年公司向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9,200万股; 3、2020年公司向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2,860万股; 4、2024年7月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高投集团5,530股。 | 办理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后,方可解限。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100,000 | 0 | 0 | 6,100,000 | 2020年公司向未来科技城集团非公开发行610万股。 | 办理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后,方可解限。 |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100,000 | 0 | 0 | 6,100,000 | 2020年公司向高科公司非公开发行610万股。 | 办理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后,方可解限。 |
北京腾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 | 0 | 0 | 240,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 240,000 | 0 | 0 | 240,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四川省咔秋莎经贸有限公司 | 120,000 | 0 | 0 | 120,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成都市保险公司正府街服务处 | 120,000 | 0 | 0 | 120,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成都鼎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8,000 | 0 | 0 | 108,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广汉市光大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84,000 | 0 | 0 | 84,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汕头市创新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72,000 | 0 | 0 | 72,000 | 股改 | 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周志 | 0 | 1,725 | 0 | 1,725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 |
其他 | 1,736,400 | 0 | 15,800 | 1,720,600 | 股改 | 报告期1.58万股已解除限售,并于2024年7月9日上市流通。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
合计 | 160,205,960 | 7,255 | 15,800 | 160,197,41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7,27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9,23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89% | 172,213,390 | 5,530 | 145,291,090 | 26,922,3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3% | 6,100,000 | 0 | 6,100,000 | 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3% | 6,100,000 | 0 | 6,100,000 | 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9% | 3,120,000 | 0 | 0 | 3,120,0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41% | 1,458,400 | 1,458,400 | 0 | 1,458,4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5% | 1,224,543 | -3,160,482 | 0 | 1,224,543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25% | 878,600 | 878,600 | 0 | 878,6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任洪兰 | 境内自然人 | 0.24% | 828,700 | 828,700 | 0 | 828,7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22% | 782,400 | 782,400 | 0 | 782,4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2% | 780,000 | 0 | 0 | 780,000 | 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6,92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22,300 |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5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8,4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24,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4,54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8,600 |
任洪兰 | 8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8,7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8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400 |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000 |
朱永存 | 717,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717,123 |
李娜 | 63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2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的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朱永存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717,123股,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634,200股,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任正 | 1996年10月28日 | 91510100633110883L | 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 | 直接持有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92%股份、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47%股份、四川君逸数 |
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50%股份、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0.22%股份;通过富国基金持有成都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3.01%股份。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健审〔2025〕11-27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邱鸿、阮响华、李元良 |
审计报告正文
天健审〔2025〕11-274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展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高新发展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高新发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五(二)1和十四(一)2。
高新发展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业务。2024年度,高新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27,243,789.62元,其中建筑施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82,152,305.54元,占营业收入的95.16%。
高新发展公司的建筑施工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确定履约进度时,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对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
由于营业收入是高新发展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建筑施工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工程承包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包括判断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以及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是否适当;
(3) 按年度、项目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相关依据,评价管理层就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5) 选取项目检查与实际发生成本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发票、产值确认表等;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工程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选取项目检查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的进度确认单、产值确认表和竣工结算报告等,以及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8) 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和五(一)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新发展公司商誉账面原值161,569,512.43元,减值准备108,381,406.12元,账面价值53,188,106.31元。
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等相符;
(6)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高新发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高新发展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高新发展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高新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高新发展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高新发展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鸿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阮响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元良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39,441,550.49 | 1,624,989,049.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581,617.61 | 14,129,323.45 |
应收账款 | 1,435,534,057.97 | 650,759,011.82 |
应收款项融资 | 2,412,139.12 | 1,157,733.76 |
预付款项 | 52,921,505.65 | 111,311,874.6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7,426,933.82 | 70,750,203.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5,323,404.12 | 122,254,120.8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9,605,857,899.69 | 8,770,544,642.45 |
持有待售资产 | 268,878,652.9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1,352.82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2,914,422.69 | 250,644,688.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3,147,613,536.90 | 11,616,540,648.3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347,659.59 | 2,160,853.33 |
长期股权投资 | 491,770,438.30 | 765,797,147.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420,222.72 | 244,469,928.64 |
投资性房地产 | 23,892,015.11 | 30,812,882.16 |
固定资产 | 451,920,606.34 | 373,870,690.46 |
在建工程 | 1,605,478.69 | 121,481,569.6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852,872.62 | 7,329,883.51 |
无形资产 | 151,549,556.38 | 166,527,463.3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53,188,106.31 | 158,551,759.50 |
长期待摊费用 | 3,343,312.20 | 5,538,043.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309,542.90 | 50,083,090.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244,507.12 | 69,268,387.5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70,444,318.28 | 1,995,891,699.36 |
资产总计 | 14,718,057,855.18 | 13,612,432,347.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8,754,437.88 | 125,124,513.8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88,085,702.99 |
应付账款 | 7,728,443,852.47 | 7,316,290,402.79 |
预收款项 | 3,175,912.55 | 2,559,545.70 |
合同负债 | 168,211,674.18 | 201,435,710.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644,404.12 | 76,070,538.26 |
应交税费 | 52,507,093.45 | 49,985,351.79 |
其他应付款 | 478,041,789.97 | 531,544,578.9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17,959.32 | 578,359.3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8,696,451.79 | 672,522,607.60 |
其他流动负债 | 702,056,257.93 | 783,317,078.38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50,617,577.33 | 9,758,850,328.2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904,750,002.00 | 1,571,2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161,303.74 | 4,514,660.0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77,747.55 | 688,110.88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050,000.00 | 1,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664,080.70 | 81,669,745.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77,164.00 | 15,486,429.8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1,480,297.99 | 1,674,558,945.81 |
负债合计 | 12,562,097,875.32 | 11,433,409,274.0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2,280,000.00 | 352,2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8,775,964.83 | 898,775,964.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829,409.08 | 13,628,132.35 |
盈余公积 | 26,147,087.33 | 24,284,064.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24,129,619.38 | 818,169,463.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15,162,080.62 | 2,107,137,625.68 |
少数股东权益 | 40,797,899.24 | 71,885,448.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55,959,979.86 | 2,179,023,073.6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718,057,855.18 | 13,612,432,347.72 |
法定代表人:周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7,837,671.69 | 230,316,647.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88,325.25 | 1,374,634.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42,633.37 | 6,964,847.54 |
其他应收款 | 1,229,919,766.25 | 875,141,039.4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9,360,400.00 | 135,000,000.00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2,227.83 | 979,354.82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1,930,624.39 | 1,114,776,523.6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3,060,916.94 | 25,409,947.20 |
长期股权投资 | 2,255,552,411.65 | 2,313,059,876.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4,415,414.56 | 83,065,521.18 |
投资性房地产 | 22,189,313.13 | 28,857,878.28 |
固定资产 | 1,332,983.13 | 9,655,978.0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8,079.10 | |
无形资产 | 23,462,530.16 | 25,995,693.1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761.00 | 130,817.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466,819.13 | 36,181.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23,457.4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22,285,607.14 | 2,486,369,972.55 |
资产总计 | 3,804,216,231.53 | 3,601,146,496.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0,250,127.7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61,510.25 | |
预收款项 | 3,165,599.74 | 2,552,630.61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71,703.63 | 13,491,119.04 |
应交税费 | 1,325,941.57 | 1,117,136.16 |
其他应付款 | 102,717,785.01 | 204,489,454.1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50,859.32 | 550,859.32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2,705,236.83 | 657,488,794.39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1,197,904.81 | 879,139,134.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636,900,000.00 | 1,351,6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66,819.13 | 39,519.7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7,566,819.13 | 1,351,639,519.78 |
负债合计 | 2,468,764,723.94 | 2,230,778,654.1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2,280,000.00 | 352,2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38,282,174.66 | 938,282,174.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432,652.59 | 14,569,630.04 |
未分配利润 | 28,456,680.34 | 65,236,037.3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35,451,507.59 | 1,370,367,842.0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04,216,231.53 | 3,601,146,496.2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127,243,789.62 | 8,008,118,403.35 |
其中:营业收入 | 7,127,243,789.62 | 8,008,118,403.3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877,492,884.26 | 7,762,642,932.41 |
其中:营业成本 | 6,479,738,173.76 | 7,377,218,616.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2,726,198.66 | 19,061,527.41 |
销售费用 | 34,914,560.52 | 71,896,451.40 |
管理费用 | 202,334,476.14 | 179,565,094.89 |
研发费用 | 49,533,146.28 | 40,031,145.49 |
财务费用 | 78,246,328.90 | 74,870,096.61 |
其中:利息费用 | 83,039,645.54 | 88,836,812.31 |
利息收入 | 5,477,457.09 | 15,784,672.15 |
加:其他收益 | 5,090,305.03 | 8,003,391.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14,724.77 | 255,758,509.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32,724.42 | -6,291,460.3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50,294.08 | 5,039,364.0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33,490.43 | 44,251,933.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0,471,165.97 | -5,081,267.7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906,164.82 | 22,238.6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5,074,718.52 | 553,469,641.11 |
加:营业外收入 | 546,588.16 | 1,802,182.92 |
减:营业外支出 | 308,401.39 | 177,410.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5,312,905.29 | 555,094,413.49 |
减:所得税费用 | 124,391,115.84 | 223,736,427.7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21,789.45 | 331,357,985.7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21,789.45 | 331,357,985.7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369,738.21 | 365,937,536.58 |
2.少数股东损益 | -30,447,948.76 | -34,579,550.8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921,789.45 | 331,357,985.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369,738.21 | 365,937,536.5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447,948.76 | -34,579,550.8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4 | 1.03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4 | 1.039 |
法定代表人:周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2,605,886.18 | 34,440,891.89 |
减:营业成本 | 19,446,116.46 | 15,032,483.26 |
税金及附加 | 16,398,909.32 | 5,272,070.23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7,923,078.49 | 47,069,150.89 |
研发费用 | 1,000,000.00 | 1,388,349.51 |
财务费用 | 38,703,247.64 | 43,043,133.71 |
其中:利息费用 | 65,627,220.75 | 71,705,744.33 |
利息收入 | 26,987,219.88 | 28,707,999.47 |
加:其他收益 | 102,994.79 | 542,114.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4,712,048.57 | 142,100,867.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34,578.83 | 3,666,878.9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9,893.38 | 1,709,525.1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978.76 | -52,438.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009,579.2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435,271.2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573,184.30 | 66,935,772.89 |
加:营业外收入 | 60,691.43 | 55,665.23 |
减:营业外支出 | 6,988.08 | 2.5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626,887.65 | 66,991,435.58 |
减:所得税费用 | -3,337.85 | -536.9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30,225.50 | 66,991,972.5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30,225.50 | 66,991,972.5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630,225.50 | 66,991,972.5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60,721,746.65 | 7,515,434,480.0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089.07 | 47,451.8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0,270,635.69 | 462,492,260.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31,027,471.41 | 7,977,974,192.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83,443,260.64 | 7,010,120,607.2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8,853,183.13 | 286,360,717.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4,503,672.40 | 248,972,625.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4,575,556.44 | 959,808,993.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91,375,672.61 | 8,505,262,94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48,201.20 | -527,288,751.9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94,000.00 | 252,520,719.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00,393.00 | 5,748,783.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65,508.38 | 75,005.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947,005.75 | 66,077,674.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706,907.13 | 324,422,183.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373,442.98 | 299,902,876.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612.00 | 685,387,276.23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649,380.6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405,054.98 | 1,296,939,533.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1,852.15 | -972,517,350.1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98,000,000.00 | 1,722,7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8,000,000.00 | 1,722,7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8,054,166.67 | 1,045,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9,899,593.72 | 89,457,351.1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21,645.84 | 21,355,157.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3,275,406.23 | 1,156,712,508.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724,593.77 | 565,987,491.6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580.18 | -281,295.3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9,332,335.46 | -934,099,905.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0,839,645.54 | 2,534,939,551.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1,507,310.08 | 1,600,839,645.5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400,555.23 | 40,041,229.4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860,464.33 | 274,469,850.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261,019.56 | 314,511,079.7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45,308.23 | 10,186,865.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854,624.42 | 27,679,815.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279,591.56 | 6,707,544.5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5,949,480.37 | 268,171,509.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429,004.58 | 312,745,735.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67,985.02 | 1,765,344.7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272,464.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5,366,100.00 | 35,511,8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556.31 | 1,86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70,483.6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7,624,529.81 | 844,776,701.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286,650.12 | 881,960,844.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30,558.06 | 2,961,681.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440,000.00 | 418,727,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2,004,000.00 | 794,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6,174,558.06 | 1,216,188,681.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887,907.94 | -334,227,836.4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50,000,000.00 | 1,25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0,000,000.00 | 1,27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9,100,000.00 | 746,3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162,482.81 | 80,224,325.8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60,600.00 | 60,412,612.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6,423,082.81 | 886,936,938.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576,917.19 | 388,063,061.9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478,975.77 | 55,600,570.2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0,316,647.46 | 174,716,077.1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837,671.69 | 230,316,647.4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898,775,964.83 | 13,628,132.35 | 24,284,064.78 | 818,169,463.72 | 2,107,137,625.68 | 71,885,448.00 | 2,179,023,073.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2,280,000.00 | 898,775,964.83 | 13,628,132.35 | 24,284,064.78 | 818,169,463.72 | 2,107,137,625.68 | 71,885,448.00 | 2,179,023,073.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276.73 | 1,863,022.55 | 5,960,155.66 | 8,024,454.94 | -31,087,548.76 | -23,063,093.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369,738.21 | 61,369,738.21 | -30,447,948.76 | 30,921,789.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63,022.55 | -55,409,582.55 | -53,546,560.00 | -639,600.00 | -54,186,1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63,022.55 | -1,863,022.5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3,546,560.00 | -53,546,560.00 | -639,600.00 | -54,186,160.00 | |||||||||||
4.其他 | |||||||||||||||
(四)所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1,276.73 | 201,276.73 | 201,276.73 | ||||||||||||
1.本期提取 | 149,956,748.71 | 149,956,748.71 | 149,956,748.71 | ||||||||||||
2.本期使用 | 149,755,471.98 | 149,755,471.98 | 149,755,471.9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898,775,964.83 | 13,829,409.08 | 26,147,087.33 | 824,129,619.38 | 2,115,162,080.62 | 40,797,899.24 | 2,155,959,979.8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900,619,058.15 | 12,920,183.84 | 17,585,255.00 | 5,080,119.40 | 462,640,878.65 | 1,751,125,495.04 | 224,708,344.97 | 1,975,833,840.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87.48 | 17,126.35 | 16,738.87 | -18,793.01 | -2,054.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2,280,000.00 | 900,619,058.15 | 12,920,183.84 | 17,584,867.52 | 5,080,119.40 | 462,658,005.00 | 1,751,142,233.91 | 224,689,551.96 | 1,975,831,785.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43,093.32 | 707,948.51 | 6,699,197.26 | -5,080,119.40 | 355,511,458.72 | 355,995,391.77 | -152,804,103.96 | 203,191,287.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5,937,536.58 | 365,937,536.58 | -34,579,550.82 | 331,357,985.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1,843,093.32 | -1,843,093.32 | -118,224,553.14 | -120,067,646.46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7,348.83 | -457,348.83 | -457,348.83 | ||||||||||||
4.其他 | -1,385,744.49 | -1,385,744.49 | -118,224,553.14 | -119,610,297.63 | |||||||||||
(三)利润分配 | 6,699,197.26 | -15,506,197.26 | -8,807,000.00 | -8,807,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99,197.26 | -6,699,197.2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07,000.00 | -8,807,000.00 | -8,807,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07,948.51 | 707,948.51 | 707,948.51 | ||||||||||||
1.本期提取 | 152,214,837.41 | 152,214,837.41 | 152,214,837.41 | ||||||||||||
2.本期使用 | 151,506,888.90 | 151,506,888.90 | 151,506,888.90 | ||||||||||||
(六)其他 | -5,080,119.40 | 5,080,119.4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898,775,964.83 | 13,628,132.35 | 24,284,064.78 | 818,169,463.72 | 2,107,137,625.68 | 71,885,448.00 | 2,179,023,073.6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938,282,174.66 | 14,569,630.04 | 65,236,037.39 | 1,370,367,842.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2,280,000.00 | 938,282,174.66 | 14,569,630.04 | 65,236,037.39 | 1,370,367,842.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3,022.55 | -36,779,357.05 | -34,916,334.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630,225.50 | 18,630,225.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63,022.55 | -55,409,582.55 | -53,546,5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63,022.55 | -1,863,022.5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3,546,560.00 | -53,546,5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938,282,174.66 | 16,432,652.59 | 28,456,680.34 | 1,335,451,507.5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938,282,174.66 | 7,870,820.26 | 13,753,749.44 | 1,312,186,744.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87.48 | -3,487.35 | -3,874.8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2,280,000.00 | 938,282,174.66 | 7,870,432.78 | 13,750,262.09 | 1,312,182,869.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99,197.26 | 51,485,775.30 | 58,184,972.5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991,972.56 | 66,991,972.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99,197.26 | -15,506,197.26 | -8,807,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99,197.26 | -6,699,197.2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07,000.00 | -8,807,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2,280,000.00 | 938,282,174.66 | 14,569,630.04 | 65,236,037.39 | 1,370,367,842.09 |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92年7月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92)112号文和成体改(1992)176号文批准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制药厂、成都钢铁厂、西藏自治区石油公司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201998129M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5,228万元,股份总数35,22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6,019.569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9,208.43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1996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7年5月,公司以1996年末总股本8,0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共计派送6,452万股,按10:2比例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13万股,变更后总股本为16,130万股;199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998年末总股本16,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派送3,226万股,送股后总股本为19,356万股。2006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5年末总股本19,35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本2,592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1,948万股。2015年4月公司向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9,200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31,148万股。2020年10月,公司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合计4,080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35,228万股。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公司经营活动为建筑施工,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数字能源业务,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以及厨柜制造等。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对外公布。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的披露事项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及以上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 | 账龄超过1年的单项应付款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账龄超过1年的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账龄超过1年的单项合同负债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1%及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利润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及以上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收到或支付的投资活动占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及以上 |
重要子公司 | 子公司净利润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及以上 |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
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
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
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二)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相同或相类似的、按票据类型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票据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组合 1(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 | 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认定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款项 |
组合 3(保证金、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等类似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2.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十三)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四)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 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六)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七)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30 | 3.00 | 3.23-4.85 |
通用设备 | 直线法 | 3-18 | 3.00 | 32.33-5.39 |
专用设备 | 直线法 | 3-14 | 3.00 | 32.33-6.93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6-12 | 3.00 | 16.17-8.08 |
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6 | 3.00 | 32.33-16.17 |
(十八)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九)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特许权、商标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产权登记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20-50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3-10年 | 直线法 |
特许权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2-4年 | 直线法 |
商标权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2-10年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2-10年 | 直线法 |
3.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工时占比分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不同研发项目之间共用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等资源的,应当准确记录相关资源使用情况,并将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等标准进行合理分配,无法合理分配或未分配的不得计入研发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试验费用
设计试验费用指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相关费用。
(6) 装备调试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
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一)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二)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
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四) 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五)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本公司的建筑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本公司的功率半导体业务对外提供芯片受托开发等技术服务,若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技术服务合同,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产出指标无法明确计量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若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将于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3) 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业务、厨柜制造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根据具体业务性质与合同规定,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或者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十六)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七)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八)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
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十一)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二)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三十三)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免税、1%、3%、5%、6%、9%、13%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30%-6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 |
成都电研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成都倍特图未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成都倍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二) 税收优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该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该法规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
得编号为GR2023510035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于 2024 年12月6日取得编号为 GR20245100442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该法规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库存现金 | 0.92 | |
银行存款 | 1,339,440,875.39 | 1,624,988,373.27 |
其他货币资金 | 675.10 | 675.10 |
合 计 | 1,339,441,550.49 | 1,624,989,049.29 |
(2)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因诉讼事项冻结17,795,896.97元,保证金账户冻结10,138,343.44元。
2. 应收票据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1,530,389.28 | 10,244,943.50 |
商业承兑汇票 | 5,051,228.33 | 3,884,379.95 |
合 计 | 6,581,617.61 | 14,129,323.45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47,471.73 | 100.00 | 265,854.12 | 3.88 | 6,581,617.61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530,389.28 | 22.35 | 1,530,389.28 | ||
商业承兑汇票 | 5,317,082.45 | 77.65 | 265,854.12 | 5.00 | 5,051,228.33 |
合 计 | 6,847,471.73 | 100.00 | 265,854.12 | 3.88 | 6,581,617.61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33,764.50 | 100.00 | 204,441.05 | 1.43 | 14,129,323.45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0,244,943.50 | 71.47 | 10,244,943.50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88,821.00 | 28.53 | 204,441.05 | 5.00 | 3,884,379.95 |
合 计 | 14,333,764.50 | 100.00 | 204,441.05 | 1.43 | 14,129,323.45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530,389.28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317,082.45 | 265,854.12 | 5.00 |
小 计 | 6,847,471.73 | 265,854.12 | 3.88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441.05 | 61,413.07 | 265,854.12 | |||
合 计 | 204,441.05 | 61,413.07 | 265,854.12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5,631.41 | |
小 计 | 695,631.41 |
3.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1,281,436,077.51 | 482,544,701.06 |
1-2年 | 120,396,897.95 | 115,710,980.40 |
2-3年 | 21,901,663.76 | 9,514,600.58 |
3-4年 | 6,438,788.88 | 116,263,632.84 |
4-5年 | 69,832,463.36 | 46,193,860.46 |
5年以上 | 110,386,929.46 | 65,764,442.92 |
账面余额合计 | 1,610,392,820.92 | 835,992,218.26 |
减:坏账准备 | 174,858,762.95 | 185,233,206.44 |
账面价值合计 | 1,435,534,057.97 | 650,759,011.82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表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9,203,822.84 | 9.27 | 134,529,513.96 | 90.16 | 14,674,308.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61,188,998.08 | 90.73 | 40,329,248.99 | 2.76 | 1,420,859,749.09 |
其中:组合1 | 139,373,175.16 | 8.65 | 34,338,673.23 | 24.64 | 105,034,501.93 |
组合2 | 1,321,815,822.92 | 82.08 | 5,990,575.76 | 0.45 | 1,315,825,247.16 |
合 计 | 1,610,392,820.92 | 100.00 | 174,858,762.95 | 10.86 | 1,435,534,057.97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0,865,849.20 | 33.60 | 152,005,965.45 | 54.12 | 128,859,883.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5,126,369.06 | 66.40 | 33,227,240.99 | 5.99 | 521,899,128.07 |
其中:组合1 | 117,489,572.46 | 14.05 | 31,911,295.58 | 27.16 | 85,578,276.88 |
组合2 | 437,636,796.60 | 52.35 | 1,315,945.41 | 0.30 | 436,320,851.19 |
合 计 | 835,992,218.26 | 100.00 | 185,233,206.44 | 22.16 | 650,759,011.82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5,460,482.23 | 70,786,173.35 | 82.83 | 根据诉讼情况确认 |
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 46,203,055.10 | 46,203,055.10 | 100.00 | 根据诉讼情况确认 |
小 计 | 131,663,537.33 | 116,989,228.45 | 88.85 |
(续上表)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5,460,482.23 | 66,080,503.70 |
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 179,118,460.57 | 69,638,555.35 |
小 计 | 264,578,942.80 | 135,719,059.05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 组合1-功率半导体行业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518,613.67 | 1,075,930.68 | 5.00 |
1-2年 | 5,896,487.26 | 589,648.73 | 10.00 |
小 计 | 27,415,100.93 | 1,665,579.41 | 6.08 |
② 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8,392,871.86 | 48,392.87 | 0.10 |
1-2年 | 13,446,886.90 | 806,813.21 | 6.00 |
2-3年 | 9,264,169.86 | 1,852,833.97 | 20.00 |
3-4年 | 5,877,229.50 | 2,350,891.80 | 40.00 |
4-5年 | 1,224,569.79 | 612,284.90 | 50.00 |
5年以上 | 33,752,346.32 | 27,001,877.07 | 80.00 |
小 计 | 111,958,074.23 | 32,673,093.82 | 29.18 |
③ 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11,524,591.98 | ||
1-2年 | 97,995,726.94 | 4,674,396.13 | 4.77 |
2-3年 | 10,889,065.97 | 1,054,061.59 | 9.68 |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4年 | 522,344.55 | 80,023.19 | 15.32 |
4-5年 | 850,732.50 | 173,804.65 | 20.43 |
5年以上 | 33,360.98 | 8,290.20 | 24.85 |
小 计 | 1,321,815,822.92 | 5,990,575.76 | 0.45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2,005,965.45 | 5,959,048.76 | 23,435,500.25 | 134,529,513.9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27,240.99 | 7,102,008.00 | 40,329,248.99 | |||
合 计 | 185,233,206.44 | 13,061,056.76 | 23,435,500.25 | 174,858,762.95 |
2)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 23,435,500.25 | 收回款项 | 银行转账 | 根据诉讼情况确认计提 |
小 计 | 23,435,500.25 |
(4)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小 计 | |||
客户1 | 375,426,820.37 | 2,747,952,829.04 | 3,123,379,649.41 | 27.74 | 1,259,279.32 |
客户2 | 96,758,837.77 | 981,026,027.28 | 1,077,784,865.05 | 9.57 | 61,368.27 |
客户3 | 145,089,299.77 | 626,999,059.51 | 772,088,359.28 | 6.86 | |
客户4 | 1,283,358.01 | 562,265,009.45 | 563,548,367.46 | 5.01 | |
客户5 | 94,915,692.08 | 432,431,255.35 | 527,346,947.43 | 4.68 | |
小 计 | 713,474,008.00 | 5,350,674,180.63 | 6,064,148,188.63 | 53.86 | 1,320,647.59 |
4. 应收款项融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2,412,139.12 | 1,157,733.76 |
合 计 | 2,412,139.12 | 1,157,733.76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412,139.12 | 100.00 | 2,412,139.12 | ||
其中: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应收票据 | 2,412,139.12 | 100.00 | 2,412,139.12 | ||
合 计 | 2,412,139.12 | 100.00 | 2,412,139.12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157,733.76 | 100.00 | 1,157,733.76 | ||
其中: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应收票据 | 1,157,733.76 | 100.00 | 1,157,733.76 | ||
合 计 | 1,157,733.76 | 100.00 | 1,157,733.76 |
2)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期末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412,139.12 | ||
小 计 | 2,412,139.12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57,848.72 |
小 计 | 3,257,848.72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5.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5,282,635.49 | 66.67 | 92,571,967.56 | 83.16 |
1至2年 | 16,561,171.11 | 31.29 | 17,925,525.44 | 16.10 |
2至3年 | 554,293.72 | 1.05 | 396,180.33 | 0.36 |
3年以上 | 523,405.33 | 0.99 | 418,201.27 | 0.38 |
合 计 | 52,921,505.65 | 100.00 | 111,311,874.60 | 100.00 |
(2) 预付款项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1 | 14,352,601.36 | 27.12 |
供应商2 | 6,067,811.54 | 11.47 |
供应商3 | 4,701,850.26 | 8.88 |
供应商4 | 4,058,256.99 | 7.67 |
供应商5 | 2,624,708.66 | 4.96 |
小 计 | 31,805,228.81 | 60.10 |
6.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77,260,559.06 | 53,536,196.55 |
其他个人应收、暂付款 | 1,191,780.01 | 1,472,192.05 |
保证金 | 51,275,575.01 | 27,833,743.86 |
备用金 | 64,326.03 | 193,837.20 |
账面余额合计 | 129,792,240.11 | 83,035,969.66 |
减:坏账准备 | 12,365,306.29 | 12,285,766.30 |
账面价值合计 | 117,426,933.82 | 70,750,203.36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71,644,699.79 | 31,463,550.59 |
1-2年 | 13,181,006.03 | 4,426,374.23 |
2-3年 | 2,526,270.96 | 10,170,708.26 |
3-4年 | 8,335,245.34 | 2,694,261.24 |
4-5年 | 1,830,404.74 | 32,654,153.02 |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5年以上 | 32,274,613.25 | 1,626,922.32 |
账面余额合计 | 129,792,240.11 | 83,035,969.66 |
减:坏账准备 | 12,365,306.29 | 12,285,766.30 |
账面价值合计 | 117,426,933.82 | 70,750,203.3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715,581.16 | 17.50 | 7,151,581.16 | 31.48 | 15,564,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076,658.95 | 82.50 | 5,213,725.13 | 4.87 | 101,862,933.82 |
其中:组合1 | 26,270,789.84 | 20.24 | 645,082.59 | 2.46 | 25,625,707.25 |
组合2 | 45,094,294.10 | 34.74 | 4,568,642.54 | 10.13 | 40,525,651.56 |
组合3 | 35,711,575.01 | 27.52 | 35,711,575.01 | ||
合 计 | 129,792,240.11 | 100.00 | 12,365,306.29 | 9.53 | 117,426,933.82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661,309.97 | 27.29 | 7,097,309.97 | 31.32 | 15,564,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374,659.69 | 72.71 | 5,188,456.33 | 8.59 | 55,186,203.36 |
其中:组合1 | 16,166,178.89 | 19.47 | 1,121,071.89 | 6.93 | 15,045,107.00 |
组合2 | 31,938,736.94 | 38.46 | 4,067,384.44 | 12.73 | 27,871,352.50 |
组合3 | 12,269,743.86 | 14.78 | 12,269,743.86 | ||
合 计 | 83,035,969.66 | 100.00 | 12,285,766.30 | 14.80 | 70,750,203.36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564,000.00 | 15,564,000.00 | [注] | |||
小 计 | 15,564,000.00 | 15,564,000.00 |
[注]根据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本期对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由于与该项目相关的备抵款项余额能够覆盖其他应收款余额,故判断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① 组合1-功率半导体行业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45,869.84 | 27,293.49 | 5.00 |
1-2年 | 10,090.00 | 1,009.00 | 10.00 |
小 计 | 555,959.84 | 28,302.49 | 5.09 |
② 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203,832.35 | 24,203.83 | 0.10 |
1-2年 | 812,585.18 | 48,755.11 | 6.00 |
2-3年 | 3,157.54 | 631.51 | 20.00 |
3-4年 | 1,500.00 | 600.00 | 40.00 |
4-5年 | 41,381.14 | 20,690.57 | 50.00 |
5年以上 | 652,373.79 | 521,899.08 | 80.00 |
小 计 | 25,714,830.00 | 616,780.10 | 2.40 |
③ 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705,612.06 | ||
1-2年 | 3,434,850.00 | 163,842.35 | 4.77 |
2-3年 | 1,641,283.22 | 158,876.22 | 9.68 |
3-4年 | 3,197,737.70 | 489,893.42 | 15.32 |
5年以上 | 15,114,811.12 | 3,756,030.55 | 24.85 |
小 计 | 45,094,294.10 | 4,568,642.54 | 10.13 |
④ 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3 | 35,711,575.01 | ||
小 计 | 35,711,575.01 |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5,188,456.33 | 7,097,309.97 | 12,285,766.30 |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7,510.76 | 7,510.76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779.56 | 113,007.43 | 145,786.99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66,247.00 | 66,247.0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5,213,725.13 | 7,151,581.16 | 12,365,306.29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4.87 | 31.48 | 9.53 |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期末坏账准备 |
建筑行业客户1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23,282,025.59 | 1年以内 | 17.94 | 23,282.03 |
建筑行业客户2 | 保证金 | 23,186,718.75 | 1年以内 | 17.86 | |
建筑行业客户3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20,829,858.24 | 1年以内 | 16.05 | |
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5,564,000.00 | 5年以上 | 11.99 | |
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15,001,800.00 | 5年以上 | 11.56 | 3,727,947.30 |
小 计 | 97,864,402.58 | 75.40 | 3,751,229.33 |
7. 存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387,010.36 | 15,490,532.78 | 67,896,477.58 |
合同履约成本 | 16,904,816.16 | 16,904,816.16 | |
库存商品 | 29,482,568.10 | 13,450,509.82 | 16,032,058.28 |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委托加工物资 | 3,017,506.74 | 249,667.62 | 2,767,839.12 |
在产品 | 789,095.63 | 789,095.63 | |
发出商品 | 1,883,972.93 | 1,142,113.25 | 741,859.68 |
低值易耗品 | 165,852.04 | 165,852.04 | |
周转材料 | 25,405.63 | 25,405.63 | |
合 计 | 135,656,227.59 | 30,332,823.47 | 105,323,404.12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5,631,365.73 | 163,045.91 | 85,468,319.82 |
合同履约成本 | 9,964,896.24 | 9,964,896.24 | |
库存商品 | 21,823,995.68 | 1,114,221.13 | 20,709,774.55 |
委托加工物资 | 5,326,122.83 | 5,326,122.83 | |
在产品 | 713,164.79 | 713,164.79 | |
周转材料 | 27,252.60 | 27,252.6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4,590.00 | 44,590.00 | |
合 计 | 123,531,387.87 | 1,277,267.04 | 122,254,120.8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63,045.91 | 19,445,403.73 | 4,117,916.86 | 15,490,532.78 | ||
库存商品 | 1,114,221.13 | 14,046,949.52 | 1,710,660.83 | 13,450,509.82 | ||
发出商品 | 1,142,113.25 | 1,142,113.25 | ||||
委托加工物资 | 249,667.62 | 249,667.62 | ||||
合 计 | 1,277,267.04 | 34,884,134.12 | 5,828,577.69 | 30,332,823.47 |
2)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8. 合同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9,594,953,410.24 | 222,134.42 | 9,594,731,275.82 |
应收质保金 | 11,127,854.14 | 1,230.27 | 11,126,623.87 |
合 计 | 9,606,081,264.38 | 223,364.69 | 9,605,857,899.69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8,759,618,995.48 | 8,759,618,995.48 | |
应收质保金 | 10,925,646.97 | 10,925,646.97 | |
合 计 | 8,770,544,642.45 | 8,770,544,642.45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9,606,081,264.38 | 100.00 | 223,364.69 | 9,605,857,899.69 | |
合 计 | 9,606,081,264.38 | 100.00 | 223,364.69 | 9,605,857,899.69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8,770,544,642.45 | 100.00 | 8,770,544,642.45 | ||
合 计 | 8,770,544,642.45 | 100.00 | 8,770,544,642.45 |
2)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223,364,681.45 | 223,364.69 | 0.1 |
组合2 | 9,382,716,582.93 | ||
小 计 | 9,606,081,264.38 | 223,364.69 |
(3) 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23,364.69 | 223,364.69 | ||||
合 计 | 223,364.69 | 223,364.69 |
9. 持有待售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注] | 268,878,652.92 | 268,878,652.92 | ||||
合 计 | 268,878,652.92 | 268,878,652.92 |
[注]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2) 期末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出售费用 | 出售原因及方式 | 预计处置时间 |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 | 268,878,652.92 | 269,735,028.75 | 聚焦主业发展 | 2025年1月 | |
小 计 | 268,878,652.92 | 269,735,028.75 |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21,352.82 | 321,352.82 | ||||
合 计 | 321,352.82 | 321,352.82 |
11.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税费[注] | 212,016,962.47 | 212,016,962.47 | 246,393,571.52 | 246,393,571.52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绿色智慧工地待摊费用 | 897,460.22 | 897,460.22 | 4,251,117.28 | 4,251,117.28 | ||
合 计 | 212,914,422.69 | 212,914,422.69 | 250,644,688.80 | 250,644,688.80 |
[注]主要系增值税待认证和待抵扣进项税额。
12. 长期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折现率 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款[注] | 2,911,871.16 | 2,911,871.16 | 2,160,853.33 | 2,160,853.33 | |||
其他 | 435,788.43 | 435,788.43 | |||||
合 计 | 3,347,659.59 | 3,347,659.59 | 2,160,853.33 | 2,160,853.33 |
[注]工程款系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用建设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收攀枝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13. 长期股权投资
(1) 分类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287,942,936.35 | 287,942,936.35 | 280,952,880.96 | 280,952,880.96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05,686,743.17 | 1,859,241.22 | 203,827,501.95 | 486,703,507.71 | 1,859,241.22 | 484,844,266.49 |
合 计 | 493,629,679.52 | 1,859,241.22 | 491,770,438.30 | 767,656,388.67 | 1,859,241.22 | 765,797,147.45 |
(2)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合营企业 |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5,478,181.97 | 6,577,978.53 |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390,341.41 | 31,612.00 | 15,865.05 | |||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84,357.58 | 364,599.81 |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0.00 | |||||
小 计 | 280,952,880.96 | 31,612.00 | 6,958,443.39 | |||
联营企业 |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5,866,576.74 | -1,605,770.60 | ||||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020,271.02 | 1,859,241.22 | -866,495.94 |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0,691,077.67 | 380,328.46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34,882.40 | -150,246.70 | ||||
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76,817.58 | 668,910.45 | ||||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 | 4,311,459.89 | 8,292.45 | ||||
成都倍特启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504,519.44 | -744,102.52 | ||||
成都壹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35,244,100.75 | 10,012,392.65 | -200,726.49 | |||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 | 268,494,561.00 | 384,091.92 | ||||
小 计 | 484,844,266.49 | 1,859,241.22 | 10,012,392.65 | -2,125,718.97 | ||
合 计 | 765,797,147.45 | 1,859,241.22 | 31,612.00 | 10,012,392.65 | 4,832,724.42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合营企业 |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2,056,160.50 |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437,818.46 | |||||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48,957.39 |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0.00 | |||||
小 计 | 287,942,936.35 | |||||
联营企业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4,260,806.14 | |||||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153,775.08 | 1,859,241.22 |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1,071,406.13 | |||||
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684,635.70 | |||||
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45,728.03 | |||||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319,752.34 | |||||
成都倍特启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760,416.92 | |||||
成都壹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25,030,981.61 | |||||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 | -268,878,652.92 | |||||
小 计 | -268,878,652.92 | 203,827,501.95 | 1,859,241.22 | |||
合 计 | -268,878,652.92 | 491,770,438.30 | 1,859,241.22 |
[注]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倍能环智科技有限公司。
1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420,222.72 | 244,469,928.64 |
其中:股权投资 | 250,420,222.72 | 244,469,928.64 |
合 计 | 250,420,222.72 | 244,469,928.64 |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133,513,262.11 | 133,513,262.11 |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减少金额 | 8,238,417.00 | 8,238,417.00 |
1) 处置 | 8,238,417.00 | 8,238,417.00 |
期末数 | 125,274,845.11 | 125,274,845.11 |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102,700,379.95 | 102,700,379.95 |
本期增加金额 | 3,413,155.26 | 3,413,155.26 |
1) 计提或摊销 | 3,413,155.26 | 3,413,155.26 |
本期减少金额 | 4,730,705.21 | 4,730,705.21 |
1) 处置 | 4,730,705.21 | 4,730,705.21 |
期末数 | 101,382,830.00 | 101,382,830.00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23,892,015.11 | 23,892,015.11 |
期初账面价值 | 30,812,882.16 | 30,812,882.1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盈地蓝座房屋 | 2,675,846.56 | 需完善资料 |
小 计 | 2,675,846.56 |
16. 固定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310,539,626.53 | 73,703,119.24 | 15,119,296.98 | 5,078,722.46 | 32,320,519.07 | 436,761,284.28 |
本期增加金额 | 2,994,072.14 | 135,746,061.31 | 470,934.18 | 2,099.08 | 1,853,556.56 | 141,066,723.27 |
1) 购置 | 3,911,439.83 | 470,934.18 | 2,099.08 | 1,442,950.78 | 5,827,423.8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994,072.14 | 131,834,621.48 | 410,605.78 | 135,239,299.40 | ||
本期减少金额 | 24,057,421.56 | 220,816.24 | 46,447.76 | 1,572,107.09 | 25,896,792.65 | |
1) 处置或报废 | 14,017,136.97 | 220,816.24 | 46,447.76 | 1,572,107.09 | 15,856,508.06 | |
2)其他减少[注] | 10,040,284.59 | 10,040,284.59 | ||||
期末数 | 289,476,277.11 | 209,228,364.31 | 15,543,783.40 | 5,080,821.54 | 32,601,968.54 | 551,931,214.90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27,552,291.03 | 6,611,812.98 | 4,726,521.64 | 3,467,518.37 | 20,478,909.65 | 62,837,053.67 |
本期增加金额 | 14,478,403.89 | 16,437,111.35 | 2,192,885.07 | 372,864.77 | 7,492,320.00 | 40,973,585.08 |
1) 计提 | 14,478,403.89 | 16,437,111.35 | 2,192,885.07 | 372,864.77 | 7,492,320.00 | 40,973,585.08 |
本期减少金额 | 2,241,186.11 | 220,464.06 | 31,663.76 | 1,360,131.66 | 3,853,445.59 | |
1) 处置或报废 | 2,241,186.11 | 220,464.06 | 31,663.76 | 1,360,131.66 | 3,853,445.59 | |
期末数 | 39,789,508.81 | 22,828,460.27 | 6,887,742.95 | 3,840,383.14 | 26,611,097.99 | 99,957,193.16 |
减值准备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期初数 | 124.75 | 53,415.40 | 53,540.15 | |||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减少金额 | 124.75 | 124.75 | ||||
1) 处置或报废 | 124.75 | 124.75 | ||||
期末数 | 53,415.40 | 53,415.40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249,686,768.30 | 186,399,904.04 | 8,656,040.45 | 1,240,438.40 | 5,937,455.15 | 451,920,606.34 |
期初账面价值 | 282,987,335.50 | 67,091,306.26 | 10,392,650.59 | 1,611,204.09 | 11,788,194.02 | 373,870,690.46 |
[注]主要系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厂房按照预结算进行的调整。
(2)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571,697.61 |
小 计 | 3,571,697.61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功率半导体厂房 | 246,263,148.10 | 尚在办理 |
小 计 | 246,263,148.10 |
(4)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项 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本期计提减值金额 |
芯未半导体长期资产组 | 447,025,576.07 | 568,392,600.00 | |
小 计 | 447,025,576.07 | 568,392,6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芯未半导体长期资产组 | 公允价值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次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确定,处置费用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等。 | 关键参数包括可比公司的选取、比率乘数的确定等。可比公司选取根据总资产、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业务类型等比较因素选择同一类型上市公司,市场法评估比率乘数为选择的对比公司公允价值与所选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比例关系,处置费用为增值税附加、印花税和销售费用等。 |
小 计 |
17.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在建工程 | 1,605,478.69 | 121,481,569.69 |
合 计 | 1,605,478.69 | 121,481,569.69 |
(2)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605,478.69 | 1,605,478.69 | 121,481,569.69 | 121,481,569.69 | ||
合 计 | 1,605,478.69 | 1,605,478.69 | 121,481,569.69 | 121,481,569.6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933,140,000.00 | 121,481,569.69 | 15,363,208.40 | 135,239,299.40 | 1,605,478.69 | |
小 计 | 933,140,000.00 | 121,481,569.69 | 15,363,208.40 | 135,239,299.40 | 1,605,478.69 |
(续上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17 | 50.00 | 3,445,902.76 | 925,833.33 | 2.50 | 企业自筹 |
小 计 | 3,445,902.76 | 925,833.33 |
18. 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15,214,052.75 | 589,487.04 | 15,803,539.79 |
本期增加金额 | 3,629,650.75 | 3,629,650.75 | |
1) 新增租赁 | 3,629,650.75 | 3,629,650.75 | |
本期减少金额 | 3,375,713.20 | 352,771.64 | 3,728,484.84 |
1) 租赁到期及合同变更 | 2,337,728.28 | 352,771.64 | 2,690,499.92 |
2) 其他 | 1,037,984.92 | 1,037,984.92 | |
期末数 | 15,467,990.30 | 236,715.40 | 15,704,705.70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7,985,195.65 | 488,460.63 | 8,473,656.28 |
本期增加金额 | 3,898,341.41 | 57,473.83 | 3,955,815.24 |
1) 计提 | 3,898,341.41 | 57,473.83 | 3,955,815.24 |
本期减少金额 | 2,235,449.96 | 342,188.48 | 2,577,638.44 |
1) 租赁到期及合同变更 | 2,235,449.96 | 342,188.48 | 2,577,638.44 |
期末数 | 9,648,087.10 | 203,745.98 | 9,851,833.08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5,819,903.20 | 32,969.42 | 5,852,872.62 |
期初账面价值 | 7,228,857.10 | 101,026.41 | 7,329,883.51 |
19. 无形资产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建筑业资质 | 商标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49,527,121.41 | 148,527,000.00 | 5,291,700.00 | 51,703.20 | 14,494,561.28 | 217,892,085.89 |
本期增加金额 | 6,163,620.78 | 6,163,620.78 | ||||
1) 购置 | 6,163,620.78 | 6,163,620.78 | ||||
本期减少金额 | 4,421,000.00 | 4,421,000.00 | ||||
1) 处置 | 4,421,000.00 | 4,421,000.00 | ||||
期末数 | 45,106,121.41 | 148,527,000.00 | 5,291,700.00 | 51,703.20 | 20,658,182.06 | 219,634,706.67 |
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18,497,200.23 | 23,840,833.38 | 5,243,002.08 | 51,703.20 | 3,731,883.68 | 51,364,622.57 |
本期增加金额 | 1,175,579.48 | 15,912,200.52 | 48,697.92 | 1,765,532.41 | 18,902,010.33 | |
1) 计提 | 1,175,579.48 | 15,912,200.52 | 48,697.92 | 1,765,532.41 | 18,902,010.33 | |
本期减少金额 | 2,181,482.61 | 2,181,482.61 | ||||
1) 处置 | 2,181,482.61 | 2,181,482.61 | ||||
期末数 | 17,491,297.10 | 39,753,033.90 | 5,291,700.00 | 51,703.20 | 5,497,416.09 | 68,085,150.29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减少金额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建筑业资质 | 商标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 计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27,614,824.31 | 108,773,966.10 | 15,160,765.97 | 151,549,556.38 | ||
期初账面价值 | 31,029,921.18 | 124,686,166.62 | 48,697.92 | 10,762,677.60 | 166,527,463.32 |
20. 商誉
(1)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161,569,512.43 | 108,381,406.12 | 53,188,106.31 | 161,569,512.43 | 3,017,752.93 | 158,551,759.50 |
合 计 | 161,569,512.43 | 108,381,406.12 | 53,188,106.31 | 161,569,512.43 | 3,017,752.93 | 158,551,759.50 |
(2)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处置 | 其他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161,569,512.43 | 161,569,512.43 | |||
合 计 | 161,569,512.43 | 161,569,512.43 |
(3)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企业合并形成 | 处置 | 其他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3,017,752.93 | 105,363,653.19 | 108,381,406.12 | |||
合 计 | 3,017,752.93 | 105,363,653.19 | 108,381,406.12 |
(4)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情况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和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和依据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高新发展合并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不包含营运资本) | 根据收购时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确定资产组 | 是 |
(5)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1)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项 目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本期计提减值金额 |
高新发展合并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432,585,001.01 | 219,150,195.44 | 105,363,653.19 |
小 计 | 432,585,001.01 | 219,150,195.44 | 105,363,653.19 |
(续上表)
项 目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利润率等参数 | 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等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折现率 |
高新发展合并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5年 | 收入增长率:23.58%-50%; 利润率:-24.56%-18.56%;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利润率18.52% | 13.16% |
项 目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利润率等参数 | 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等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折现率 |
小 计 |
21.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装修费 | 3,976,922.36 | 285,724.11 | 1,663,597.17 | 2,599,049.30 | |
其他 | 1,561,120.78 | 310,793.23 | 1,127,651.11 | 744,262.90 | |
合 计 | 5,538,043.14 | 596,517.34 | 2,791,248.28 | 3,343,312.20 |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9,902,055.96 | 40,571,961.08 | 166,657,872.47 | 41,288,574.25 |
可抵扣亏损 | 108,732,908.68 | 20,704,387.63 | 18,581,479.32 | 2,787,221.90 |
租赁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03,840.70 | 1,439,602.90 | 7,526,828.75 | 1,858,574.69 |
预付租赁付款额 | 864,250.41 | 166,091.29 | 456,588.73 | 114,147.18 |
递延收益 | 2,850,000.00 | 427,500.00 | ||
股份支付 | 26,897,150.73 | 4,034,572.61 | ||
合 计 | 288,453,055.75 | 63,309,542.90 | 220,119,920.00 | 50,083,090.6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租赁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6,610,013.87 | 1,538,511.11 | 7,329,883.51 | 1,810,448.72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8,604,008.99 | 27,151,002.24 | 124,497,440.53 | 31,124,360.14 |
股权公允价值增值 | 243,898,269.33 | 60,974,567.35 | 194,939,744.80 | 48,734,936.20 |
合 计 | 359,112,292.19 | 89,664,080.70 | 326,767,068.84 | 81,669,745.06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8,438,132.27 | 34,255,589.78 |
可抵扣亏损 | 542,020,978.93 | 436,559,610.24 |
合 计 | 700,459,111.20 | 470,815,200.0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备注 |
2024年 | 32,184,507.91 | ||
2025年 | 17,392,513.58 | 63,207,090.26 | |
2026年 | 45,860,212.13 | 49,601,717.92 | |
2027年 | 58,090,895.97 | 73,870,985.00 | |
2028年 | 135,466,187.97 | 136,025,201.40 | |
2029年 | 108,963,681.12 | ||
2031年 | 3,861,058.19 | 3,861,058.19 | |
2032年 | 17,491,441.46 | 17,491,441.46 | |
2033年 | 60,317,608.10 | 60,317,608.10 | |
2034年 | 94,577,380.41 | ||
合 计 | 542,020,978.93 | 436,559,610.24 |
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921,681.59 | 1,921,681.59 | 6,803,355.07 | 6,803,355.07 | ||
合同履约成本 | 26,619,670.79 | 26,619,670.79 | 51,524,162.00 | 51,524,162.00 | ||
合同资产 | 41,337,566.30 | 13.97 | 41,337,552.33 | 9,847,616.09 | 9,847,616.09 | |
其他 | 365,602.41 | 365,602.41 | 1,093,254.37 | 1,093,254.37 | ||
合 计 | 70,244,521.09 | 13.97 | 70,244,507.12 | 69,268,387.53 | 69,268,387.53 |
(2) 合同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41,337,566.30 | 13.97 | 41,337,552.33 | 9,847,616.09 | 9,847,616.09 | |
小 计 | 41,337,566.30 | 13.97 | 41,337,552.33 | 9,847,616.09 | 9,847,616.09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①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41,337,566.30 | 100.00 | 13.97 | 0.00 | 41,337,552.33 |
合 计 | 41,337,566.30 | 100.00 | 13.97 | 0.00 | 41,337,552.33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9,847,616.09 | 100.00 | 9,847,616.09 | ||
合 计 | 9,847,616.09 | 100.00 | 9,847,616.09 |
②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13,972.84 | 13.97 | 0.10 |
组合2 | 41,323,593.46 | ||
小 计 | 41,337,566.30 | 13.97 |
3) 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3.97 | 13.97 | ||||
合 计 | 13.97 | 13.97 |
2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795,896.97 | 17,795,896.97 | 诉讼冻结 | 使用权受限 |
货币资金 | 10,138,343.44 | 10,138,343.44 | 保证金 | 使用权受限 |
无形资产 | 5,639,006.08 | 4,957,626.1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 计 | 33,573,246.49 | 32,891,866.59 |
(2) 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16,175.35 | 10,016,175.35 | 保证金 | 使用权受限 |
货币资金 | 14,133,228.40 | 14,133,228.40 | 诉讼冻结 | 使用权受限 |
合 计 | 24,149,403.75 | 24,149,403.75 |
25. 短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信用借款 | 594,945,833.33 | 125,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3,808,604.55 | 124,513.88 |
合 计 | 598,754,437.88 | 125,124,513.88 |
26. 应付票据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369,220,898.2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864,804.79 | |
合 计 | 388,085,702.99 |
27.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含1年) | 5,614,328,969.39 | 6,895,243,928.72 |
1-2年 | 1,937,133,494.79 | 250,564,413.78 |
2-3年 | 108,681,888.63 | 161,621,068.26 |
3年以上 | 68,299,499.66 | 8,860,992.03 |
合 计 | 7,728,443,852.47 | 7,316,290,402.79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工程项目材料款 | 864,809,553.31 | 未到支付期 |
小 计 | 864,809,553.31 |
28. 预收款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租金 | 3,175,912.55 | 2,559,545.70 |
合 计 | 3,175,912.55 | 2,559,545.70 |
29. 合同负债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工程款 | 162,437,314.66 | 194,774,936.00 |
预收货款 | 5,542,325.97 | 6,593,090.90 |
其他预收款 | 232,033.55 | 67,684.02 |
合 计 | 168,211,674.18 | 201,435,710.92 |
(2) 账龄1年以上的重要的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预收工程款 | 61,499,429.13 |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
小 计 | 61,499,429.13 |
30.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短期薪酬 | 75,633,954.67 | 268,979,883.34 | 282,456,637.91 | 62,157,200.10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3,687.83 | 28,626,935.98 | 28,590,687.48 | 129,936.33 |
辞退福利 | 342,895.76 | 5,032,589.26 | 5,018,217.33 | 357,267.69 |
合 计 | 76,070,538.26 | 302,639,408.58 | 316,065,542.72 | 62,644,404.12 |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6,505,026.42 | 220,663,946.98 | 237,016,301.30 | 50,152,672.10 |
职工福利费 | 6,826,259.18 | 6,826,259.18 | ||
社会保险费 | 34,556.02 | 16,178,906.62 | 16,146,032.35 | 67,430.2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3,368.70 | 14,184,063.45 | 14,151,739.36 | 65,692.79 |
工伤保险费 | 1,187.32 | 959,854.72 | 959,304.54 | 1,737.50 |
其他 | 1,034,988.45 | 1,034,988.45 | ||
住房公积金 | 53,280.00 | 19,169,266.84 | 19,131,270.84 | 91,276.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041,092.23 | 6,141,503.72 | 3,336,774.24 | 11,845,821.71 |
合 计 | 75,633,954.67 | 268,979,883.34 | 282,456,637.91 | 62,157,200.10 |
(3) 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基本养老保险 | 90,457.90 | 27,532,263.66 | 27,497,481.72 | 125,239.84 |
失业保险费 | 3,229.93 | 1,094,672.32 | 1,093,205.76 | 4,696.49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合 计 | 93,687.83 | 28,626,935.98 | 28,590,687.48 | 129,936.33 |
31. 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企业所得税 | 38,896,001.47 | 42,579,884.10 |
增值税 | 8,776,157.08 | 3,669,259.2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604,701.34 | 1,002,402.42 |
印花税 | 1,434,064.05 | 1,666,159.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8,752.16 | 355,512.71 |
教育费附加 | 315,452.29 | 168,232.05 |
环保税 | 152,074.16 | 2,577.85 |
地方教育附加 | 208,159.59 | 110,208.79 |
房产税 | 108,837.36 | 118,221.25 |
代扣代缴税金 | 312,893.95 | 312,893.95 |
合 计 | 52,507,093.45 | 49,985,351.79 |
32.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股利 | 1,217,959.32 | 578,359.32 |
其他应付款 | 476,823,830.65 | 530,966,219.59 |
合 计 | 478,041,789.97 | 531,544,578.91 |
(2) 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普通股股利 | 1,217,959.32 | 578,359.32 |
小 计 | 1,217,959.32 | 578,359.32 |
(3)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证金 | 265,277,538.26 | 229,643,035.33 |
其他单位应付、暂收款 | 206,719,246.25 | 294,669,445.46 |
其他 | 4,827,046.14 | 6,653,738.80 |
合 计 | 476,823,830.65 | 530,966,219.59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1 | 14,863,422.00 | 未到结算期 |
小 计 | 14,863,422.00 |
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3,849,998.00 | 667,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903,916.83 | 2,110,438.8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42,536.96 | 3,012,168.71 |
合 计 | 368,696,451.79 | 672,522,607.60 |
34.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待转销项税额 | 701,360,626.52 | 783,317,078.38 |
已背书或转让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695,631.41 | |
合 计 | 702,056,257.93 | 783,317,078.38 |
35. 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信用借款 | 1,424,400,000.00 | 1,063,100,000.00 |
保证借款 | 231,500,000.00 | 300,4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248,850,002.00 | 207,700,000.00 |
合 计 | 1,904,750,002.00 | 1,571,200,000.00 |
36. 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租赁付款额 | 6,627,607.85 | 8,219,783.0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42,536.96 | 3,012,168.71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23,767.15 | 692,954.30 |
合 计 | 3,161,303.74 | 4,514,660.04 |
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辞退福利 | 477,747.55 | 688,110.88 |
合 计 | 477,747.55 | 688,110.88 |
38. 递延收益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13,050,000.00 | 1,000,000.00 | 13,050,000.00 | 需要验收/未摊销完 |
合 计 | 1,000,000.00 | 13,050,000.00 | 1,000,000.00 | 13,050,000.00 |
3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待转销项税额 | 14,987,729.83 | |
其他 | 377,164.00 | 498,700.00 |
合 计 | 377,164.00 | 15,486,429.83 |
40. 股本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以“—”表示) | 期末数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52,280,000.00 | 352,280,000.00 | |||||
合 计 | 352,280,000.00 | 352,280,000.00 |
41.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资本溢价 | 760,443,762.03 | 760,443,762.0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8,332,202.80 | 138,332,202.80 | ||
合 计 | 898,775,964.83 | 898,775,964.83 |
42. 专项储备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安全生产费 | 13,628,132.35 | 149,956,748.71 | 149,755,471.98 | 13,829,409.08 |
合 计 | 13,628,132.35 | 149,956,748.71 | 149,755,471.98 | 13,829,409.08 |
43.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24,284,064.78 | 1,863,022.55 | 26,147,087.33 | |
合 计 | 24,284,064.78 | 1,863,022.55 | 26,147,087.33 |
44.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8,169,463.72 | 462,640,878.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126.3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18,169,463.72 | 462,658,005.0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369,738.21 | 365,937,536.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63,022.55 | 6,699,197.26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5,080,119.4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3,546,560.00 | 8,807,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24,129,619.38 | 818,169,463.72 |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7,107,710,638.76 | 6,474,337,964.05 | 8,003,651,273.64 | 7,373,121,126.20 |
其他业务收入 | 19,533,150.86 | 5,400,209.71 | 4,467,129.71 | 4,097,490.41 |
合计 | 7,127,243,789.62 | 6,479,738,173.76 | 8,008,118,403.35 | 7,377,218,616.61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7,077,234,993.48 | 6,469,936,325.58 | 7,978,076,008.66 | 7,368,828,129.87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建筑施工业务 | 6,782,152,305.54 | 6,186,829,933.74 | 7,318,425,720.12 | 6,793,314,352.59 |
功率半导体业务 | 85,865,582.96 | 120,203,396.66 | 147,506,142.14 | 127,375,847.41 |
期货及相关业务 | 189,154,080.22 | 165,540,290.15 | ||
其他业务 | 209,217,104.98 | 162,902,995.18 | 322,990,066.18 | 282,597,639.72 |
小 计 | 7,077,234,993.48 | 6,469,936,325.58 | 7,978,076,008.66 | 7,368,828,129.87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41,274,677.82 | 146,588,130.51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6,935,960,315.66 | 7,831,487,878.15 |
小 计 | 7,077,234,993.48 | 7,978,076,008.66 |
2.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土地增值税 | 11,409,936.08 | |
印花税 | 5,147,618.16 | 7,528,485.40 |
房产税 | 5,653,152.53 | 4,014,171.1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30,414.39 | 3,277,022.26 |
教育费附加 | 2,112,813.24 | 1,410,262.43 |
土地使用税 | 1,171,054.64 | 1,391,117.46 |
地方教育附加 | 1,408,541.78 | 927,829.59 |
环境保护税 | 883,679.84 | 160,433.09 |
资源税 | 337,008.00 | |
车船税 | 8,988.00 | 15,198.00 |
合 计 | 32,726,198.66 | 19,061,527.41 |
3.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27,550,665.42 | 50,825,095.87 |
摊提费用 | 1,589,827.83 | 4,163,228.01 |
劳务费 | 1,368,541.23 | 1,166,931.36 |
差旅费 | 901,520.13 | 876,882.68 |
展览及广告宣传费 | 648,021.44 | 2,218,602.69 |
其他费用 | 2,855,984.47 | 12,645,710.79 |
合 计 | 34,914,560.52 | 71,896,451.40 |
4.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124,422,161.31 | 108,897,147.94 |
摊提费用 | 38,469,759.28 | 31,919,470.26 |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 19,979,536.84 | 17,547,398.72 |
办公费 | 4,576,345.60 | 3,949,528.45 |
劳务费 | 1,340,364.45 | 1,407,174.71 |
差旅费 | 947,067.32 | 1,278,591.24 |
水电气费 | 872,751.80 | 1,045,349.88 |
其他费用 | 11,726,489.54 | 13,520,433.69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合 计 | 202,334,476.14 | 179,565,094.89 |
5.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18,389,928.23 | 23,205,808.01 |
材料费 | 16,051,591.95 | 6,674,824.77 |
信息咨询及委外费用 | 9,589,338.94 | 5,562,255.49 |
摊提费用 | 2,261,294.96 | 720,123.68 |
劳务费 | 446,904.21 | 556,695.62 |
其他费用 | 2,794,087.99 | 3,311,437.92 |
合 计 | 49,533,146.28 | 40,031,145.49 |
6.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息费用 | 83,039,645.54 | 88,836,812.31 |
减:利息收入 | 5,477,457.09 | 15,784,672.15 |
加:汇兑损益 | -185,815.84 | 265,429.62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302,311.22 | 466,238.61 |
手续费及其他 | 567,645.07 | 1,086,288.22 |
合 计 | 78,246,328.90 | 74,870,096.61 |
7.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专项补助资金 | 1,463,300.00 | 2,594,800.00 | 1,463,300.00 |
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增值税减免及加计抵减 | 966,684.96 | 2,441,882.40 | |
鼓励机构加快发展奖励 | 800,000.00 | 1,050,000.00 | 800,000.00 |
稳岗补贴 | 556,568.27 | 132,506.37 | 556,568.27 |
科技创新补贴 | 189,800.00 | 945,700.00 | 189,800.00 |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98,772.80 | 537,431.79 | |
其他补贴 | 15,179.00 | 301,071.25 | 15,179.00 |
合 计 | 5,090,305.03 | 8,003,391.81 | 4,024,847.27 |
8.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32,724.42 | -6,291,460.3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81,607.35 | 253,948,402.74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45,581.5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57,985.6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注] | 1,400,393.00 | 998,000.00 |
合 计 | 7,614,724.77 | 255,758,509.58 |
[注]主要系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收益。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 | 1,669,811.8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 | 5,950,294.08 | 3,369,552.17 |
合 计 | 5,950,294.08 | 5,039,364.01 |
10.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1,413.07 | -204,441.0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374,443.49 | 40,565,608.9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9,539.99 | 3,890,766.04 |
合 计 | 10,233,490.43 | 44,251,933.91 |
11.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商誉减值损失 | -105,363,653.19 | -3,017,752.93 |
存货跌价损失 | -34,884,134.12 | -2,009,974.70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23,378.66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3,540.15 | |
合 计 | -140,471,165.97 | -5,081,267.78 |
12.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226,268.79 | 20,992.05 | 13,226,268.79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3,679,896.03 | 3,679,896.03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246.59 | ||
合 计 | 16,906,164.82 | 22,238.64 | 16,906,164.82 |
13.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6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3,677.67 | 18,854.17 | 13,677.67 |
其他 | 532,910.49 | 1,723,328.75 | 532,910.49 |
合 计 | 546,588.16 | 1,802,182.92 | 546,588.16 |
14.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49.96 | 18,788.01 | 849.96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85,406.22 | 41,192.04 | 85,406.22 |
其他 | 222,145.21 | 117,430.49 | 222,145.21 |
合 计 | 308,401.39 | 177,410.54 | 308,401.39 |
15. 所得税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9,623,232.47 | 167,450,202.8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232,116.63 | 56,286,224.85 |
合 计 | 124,391,115.84 | 223,736,427.7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润总额 | 155,312,905.29 | 555,094,413.49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8,828,226.32 | 138,773,603.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290,893.74 | 492,844.2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375,283.96 | 2,271,053.6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46,022.65 | -910,484.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48,662.18 | 1,300,101.2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28,145.13 | -6,760,560.7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463,088.27 | 52,922,977.17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3,840,870.85 | -4,706,313.36 |
其他 | 40,353,206.18 | |
所得税费用 | 124,391,115.84 | 223,736,427.73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到单位往来款项 | 253,535,061.27 | 250,465,094.79 |
收到保证金 | 191,604,021.24 | 175,324,417.19 |
其他 | 25,131,553.18 | 36,702,748.32 |
合 计 | 470,270,635.69 | 462,492,260.30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支付单位往来款 | 239,602,659.00 | 217,605,101.84 |
支付保证金 | 158,744,533.04 | 669,050,890.30 |
付现费用 | 55,660,436.74 | 49,120,630.10 |
其他 | 567,927.66 | 24,032,371.70 |
合 计 | 454,575,556.44 | 959,808,993.94 |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预收长期资产处置款 | 63,947,005.75 | 60,099,751.20 |
购建长期资产履约保证金 | 5,977,922.84 | |
合 计 | 63,947,005.75 | 66,077,674.04 |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11,649,380.68 | |
合 计 | 311,649,380.68 |
(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 | 5,200,109.84 | 9,456,637.10 |
融资手续费 | 8,718,520.10 | |
中介费 | 3,180,000.00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归还投资款 | 121,536.00 | |
合 计 | 5,321,645.84 | 21,355,157.20 |
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921,789.45 | 331,357,985.7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0,471,165.97 | 5,081,267.78 |
信用减值准备 | -10,233,490.43 | -44,251,933.91 |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342,555.58 | 30,986,128.32 |
无形资产摊销 | 18,902,010.33 | 19,449,803.1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91,248.28 | 3,997,824.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906,164.82 | -22,238.6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27.71 | -66.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50,294.08 | -5,039,364.0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3,342,706.76 | 89,303,050.9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14,724.77 | -255,758,509.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26,452.27 | 14,094,341.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94,335.64 | 43,866,017.6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953,417.41 | -55,894,804.74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5,536,621.93 | -1,428,050,871.3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6,170,316.76 | 1,069,058,581.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8,239,020.24 | -344,539,517.74 |
其他 | 12,251,276.73 | -926,446.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48,201.20 | -527,288,751.94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11,507,310.08 | 1,600,839,645.5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00,839,645.54 | 2,534,939,551.24 |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9,332,335.46 | -934,099,905.70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 现金 | 1,311,507,310.08 | 1,600,839,645.54 |
其中:库存现金 | 0.9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11,506,634.98 | 1,600,838,969.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75.10 | 675.10 |
(2)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1,507,310.08 | 1,600,839,645.5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保证金、诉讼冻结等 | 27,934,240.41 | 24,149,403.75 | 冻结、保证金等,不可随时支取 |
小 计 | 27,934,240.41 | 24,149,403.75 |
4. 筹资活动相关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本金 | 125,000,000.00 | 625,000,000.00 | |
应付股利 | 578,359.32 | 54,186,160.00 | |
长期借款本金(含一年内到期) | 2,238,600,000.00 | 873,000,000.00 | |
借款利息 | 2,234,952.77 | 79,830,602.33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7,526,828.75 | 3,777,121.79 | |
其他筹资相关的费用 | 121,536.00 | ||
小 计 | 2,373,940,140.84 | 1,498,000,000.00 | 137,915,420.12 |
(续上表)
项 目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本金 | 155,054,166.67 | 594,945,833.33 | |
应付股利 | 53,546,560.00 | 1,217,959.32 | |
长期借款本金(含一年内到期) | 843,000,000.00 | 2,268,600,000.00 | |
借款利息 | 76,353,033.72 | 5,712,521.38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5,200,109.84 | 6,103,840.70 | |
其他筹资相关的费用 | 121,536.00 | ||
小 计 | 1,133,275,406.23 | 2,876,580,154.73 |
5.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5,035,039.00 | 20,295,801.73 |
其中:支付货款 | 15,035,039.00 | 20,295,801.73 |
(五) 其他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5,714.63 | ||
其中:美元 | 794.98 | 7.1884 | 5,714.63 |
应付账款 | 6,433,650.97 | ||
其中:美元 | 420,127.53 | 7.1884 | 3,020,044.74 |
欧元 | 181,750.00 | 7.5257 | 1,367,795.98 |
日元 | 44,250,000.00 | 0.046233 | 2,045,810.25 |
2.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8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3,994,144.73 | 11,766,044.06 |
合 计 | 13,994,144.73 | 11,766,044.06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02,311.22 | 466,238.61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23,944.77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0,085,858.74 | 15,680,487.74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二)之说明。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1) 经营租赁
① 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32,826,985.18 | 30,042,394.69 |
② 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固定资产 | 3,571,697.6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892,015.11 | 30,812,882.16 |
小 计 | 27,463,712.72 | 30,812,882.16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6之说明。
六、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18,389,928.23 | 23,205,808.01 |
材料费 | 16,051,591.95 | 6,674,824.77 |
信息咨询及委外费用 | 9,589,338.94 | 5,562,255.49 |
摊提费用 | 2,261,294.96 | 720,123.68 |
劳务费 | 446,904.21 | 556,695.62 |
其他费用 | 2,794,087.99 | 3,311,437.92 |
合 计 | 49,533,146.28 | 40,031,145.4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9,533,146.28 | 40,031,145.4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企业集团的构成
1. 公司将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等22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8,590.00 | 成都市 | 物业出租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763.80 | 成都市 | 投资及咨询服务 | 99.68 | 设立 | |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 | 4,000.00 | 成都市 | 厨柜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 | 四川雅安 | 其他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3,100.00 | 成都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 5,000.00 | 成都市 | 园林业务 | 45.00 | 设立 | |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成都市 | 基金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成都市 | 智慧能源 | 100.00 | 设立 |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7,437.50 | 成都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1.45 | 设立 | |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成都市 | 智慧城市 | 100.00 | 收购 | |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成都市 | 建筑业 | 100.00 | 收购 | |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成都市 | 商业服务业 | 100.00 | 收购 | |
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 | 济南市 | 投资管理 | 90.00 | 设立 | |
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 | 济南市 | 投资管理 | 96.67 | 设立 | |
深圳原象众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60.87 | 深圳市 | 投资管理 | 99.67 | 收购 | |
成都森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5448 | 成都市 | 功率半导体 | 51.00 | 0.01 | 收购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1,261.0514 | 成都市 | 功率半导体 | 28.51 | 40.90 | 收购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30,000.00 | 成都市 | 功率半导体 | 98.00 | 2.00 | 收购 |
淄博倍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0.00 | 淄博市 | 投资管理 | 98.93 | 收购 | |
成都倍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1,000.00 | 成都市 | 家具制造 | 100.00 | 设立 | |
成都电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成都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成都倍特图未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成都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二)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1. 明细情况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50.63% | -29,174,586.74 | 84,747,308.84 |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1.01% | -1,078,932.50 | 1,489,824.65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18.68% | 1,607,782.58 | 28,245,682.78 |
2.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1) 资产和负债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期末数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162,110,134.86 | 131,763,784.52 | 293,873,919.38 | 96,328,942.00 | 30,171,990.77 | 126,500,932.77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90,567,652.83 | 460,892,018.35 | 551,459,671.18 | 145,492,639.94 | 258,850,002.00 | 404,342,641.94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476,246,566.44 | 37,992,450.03 | 514,239,016.47 | 343,685,465.26 | 19,343,485.88 | 363,028,951.14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数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253,642,850.64 | 140,219,527.09 | 393,862,377.73 | 137,713,424.49 | 31,157,393.39 | 168,870,817.88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63,269,879.31 | 487,165,279.97 | 550,435,159.28 | 167,075,830.17 | 207,700,000.00 | 374,775,830.17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445,696,656.69 | 71,969,094.41 | 517,665,751.10 | 359,936,077.31 | 15,126,690.50 | 375,062,767.81 |
(2) 损益和现金流量情况
子公司 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80,591,536.55 | -57,618,573.24 | -57,618,573.24 | 48,396,121.24 | 160,447,023.34 | -12,051,673.67 | -12,051,673.67 | -59,864,006.45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11,785,378.69 | -106,542,299.87 | -106,542,299.87 | -74,741,674.58 | 2,728,470.70 | -43,342,926.66 | -43,342,926.66 | -60,152,573.76 |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257,613,256.94 | 8,607,082.04 | 8,607,082.04 | -4,088,639.31 | 298,252,875.25 | 9,439,353.56 | 9,439,353.56 | 56,121,161.13 |
(三)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 基本情况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 | 成都 | 项目投资 | 50.00 | 0.1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
流动资产 | 203,206.69 | 213,981.8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03,206.69 | 213,981.81 |
非流动资产 | 561,049,657.28 | 516,468,517.14 |
资产合计 | 561,252,863.97 | 516,682,498.95 |
流动负债 | 2,291,092.17 | 534,280.61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291,092.17 | 534,280.61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58,961,771.80 | 516,148,218.3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82,056,160.50 | 275,478,181.97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82,056,160.50 | 275,478,181.97 |
净利润 | 13,129,697.66 | 2,355,891.21 |
综合收益总额 | 13,129,697.66 | 2,355,891.21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886,775.85 | 5,474,698.9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80,464.86 | -77,795.6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80,464.86 | -77,795.65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3,827,501.95 | 484,844,266.4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净利润 | -2,125,718.97 | -7,393,966.2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25,718.97 | -7,393,966.22 |
4.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前期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42,671.85 | -199,780.82 | -442,452.67 |
八、政府补助
(一) 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 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00,000.00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074,847.27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3,050,000.00 |
计入其他收益 | 3,024,847.27 |
财政贴息 | 56,200.00 |
其中:冲减财务费用 | 56,200.00 |
合 计 | 16,131,047.27 |
(二)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金额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 | 3,050,000.00 | 1,000,000.00 |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0 | |||
小 计 | 1,000,000.00 | 13,050,000.00 | 1,000,000.00 |
(续上表)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本期冲减资产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13,050,000.00 |
(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4,024,847.27 | 8,003,391.81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 | 60,000.00 | |
财政贴息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 | 56,200.00 | |
合 计 | 4,081,047.27 | 8,063,391.81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监控,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869,258,354.71 | 2,992,307,945.86 | 1,027,836,564.49 | 1,736,721,004.33 | 227,750,377.04 |
应付票据 | 388,085,702.99 | 388,085,702.99 | 388,085,702.99 | ||
应付账款 | 7,728,443,852.47 | 7,728,443,852.47 | 7,728,443,852.47 | ||
其他应付款 | 478,041,789.97 | 478,041,789.97 | 478,041,789.97 | ||
租赁负债 | 6,103,840.70 | 6,103,840.70 | 2,942,536.96 | 3,161,303.74 | |
小 计 | 11,469,933,540.84 | 11,592,983,131.99 | 9,625,350,446.88 | 1,739,882,308.07 | 227,750,377.04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365,834,952.77 | 2,489,184,925.24 | 1,006,380,491.26 | 1,204,841,810.44 | 277,962,623.54 |
应付账款 | 7,316,290,402.79 | 7,316,290,402.79 | 7,316,290,402.79 | ||
其他应付款 | 531,544,578.91 | 531,544,578.91 | 531,544,578.91 | ||
租赁负债 | 7,526,828.75 | 7,526,828.75 | 3,012,168.71 | 4,514,660.04 | |
小 计 | 10,221,196,763.22 | 10,344,546,735.69 | 8,857,227,641.67 | 1,209,356,470.48 | 277,962,623.54 |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与利率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分别为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2. 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资本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公司投资审批权利机构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批,投资后由专员密切跟进投资产品的市场情况。
(四) 金融资产转移
1. 金融资产转移基本情况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695,631.41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3,257,848.72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小 计 | 3,953,480.13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
项 目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3,257,848.72 | |
小 计 | 3,257,848.72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420,222.72 | 250,420,222.72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420,222.72 | 250,420,222.72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250,420,222.72 | 250,420,222.72 | ||
2. 应收款项融资 | 2,412,139.12 | 2,412,139.12 |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系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期末公允价值以被投资单位的期末净资产作为重要依据,除非净资产不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
(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小。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 | 投资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 2,549,441.76 | 48.89 | 48.89 |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深圳市斯拜登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逸泊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成都高真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
成都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兴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成都高投合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空港新城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合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东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未来信和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兴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聚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菁蓉汇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东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绛溪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投合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领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京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高新蜂鸟先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润景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成都岷山恒容电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润盈愿景(成都)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成都高新领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 |
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蜀智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四川国科愿景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高新蓉创芯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注]成都高投合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已经变更为非关联方。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明细情况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267,649,071.84 | 81,091,726.42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费 | 38,636,011.27 | |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5,952,305.79 | 13,064,331.77 |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7,864,827.24 | 8,095,325.53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费 | 15,444,183.34 |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0,556,316.40 | 4,819,011.11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10,226.91 | 122,944.87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费 | 12,673,355.60 | |
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11,058,884.71 | 6,259,154.74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40,733,451.46 | |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费用 | 7,382,221.38 | 1,247,781.58 |
成都京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2,187,308.53 | |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水电费、物业服务 | 765,112.52 | 2,013,420.9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费 | 750,000.00 | 1,188,118.81 |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1,461,284.83 | |
四川国科愿景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75,947.51 | |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891,380.60 |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95,179.31 | 783,764.28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864,820.47 |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食堂费用 | 591.00 | |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605,053.00 | |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587,686.93 |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费 | 570,792.30 | |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568,732.60 |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565,202.84 | |
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377,936.78 | 133,644.83 |
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29,138.35 | |
深圳市斯拜登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材料费 | 329,477.04 | |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321,912.55 | |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251,600.17 |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193,924.53 |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17,433.96 |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费、服务费 | 118,363.42 |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72,546.54 |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56,663.51 |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15,658.31 |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项采购 | 10,000.00 | |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比选费 | 6,242.64 | |
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4,061.64 | |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50,591.45 |
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657,967,541.23 | 2,005,752,281.41 |
其中:代建项目 | 1,577,667,592.01 | 1,426,224,249.70 |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3,428.32 | -1,142.77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803,991,335.81 | 999,153,816.78 |
其中:代建项目 | -480,356.78 |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315,617.18 | 466,482.06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厨柜业务 | -86,725.81 | |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516,633,717.06 | 657,682,325.35 |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332,321,849.14 | 536,459,148.20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18,343,295.94 | 316,237,244.44 |
其中:代建项目 | 287,855,464.93 | 175,431,902.63 |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厨柜业务 | 323,787.26 | |
成都高投兴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610,996,355.12 | 38,716,459.42 |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12,941,359.52 | 80,951,750.22 |
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74,970,583.55 | 372,152,545.10 |
成都高投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95,546,463.13 | 95,310,676.87 |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50,677,742.49 | 304,231,868.17 |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78,422,211.14 | 255,801,193.22 |
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业 | 318,660,476.11 | 83,060,319.17 |
其中:代建项目 | 270,120,494.30 | 10,686,431.39 | |
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94,309,778.81 | 220,474,262.52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86,808,064.71 | 222,677,702.67 |
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8,385,379.49 | 281,249,082.90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36,745,664.10 | 109,501,252.70 |
其中:代建项目 | -26,767,124.66 | -2,547,498.71 |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70,351,329.97 | 239,303,628.07 |
其中:代建项目 | 233,067.08 |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49,190.48 | -1,197,932.06 |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3,428,513.35 | 145,084,551.17 |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8,161,048.75 | 111,171,619.29 |
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382,234.42 | 114,017,917.28 |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1,521,613.33 | 65,569,046.48 |
其中:代建项目 | 11,945,032.60 | 10,398,785.02 | |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125,319.88 | |
成都高投合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2,639,664.20 | 23,122,365.7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68,596,145.00 | -8,539,106.26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89,440.73 | 7,547.17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19,493,435.17 | 21,980,265.84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7,176,630.89 | 46,158,551.91 |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2,170,870.43 | 23,361,365.32 |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 | 厨柜业务 | 934,501.77 | |
成都高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业 | 30,202,741.00 | |
成都高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厨柜业务 | 137,982.30 |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6,756,906.26 | 5,893,901.30 |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7,169,227.59 | 10,461,024.92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444,342.78 | 14,337,052.61 |
其中:代建项目 | -3,836,881.76 |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4,820,754.72 | |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9,439,295.98 | |
成都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8,375,639.78 | |
成都空港新城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7,360,233.53 | |
成都高投合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6,508,151.93 | |
成都高新东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6,417,299.26 | |
成都高新未来信和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业 | 5,987,411.00 | |
成都高新未来信和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厨柜业务 | 3,710,618.58 | |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9,293,050.90 | 13,886,288.51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318,863.32 |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厨柜业务 | 17,705.31 |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1,268.89 | |
成都高投兴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206,648.90 |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4,128,440.37 |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收入 | 77,830.19 | 856,132.08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48,724.07 | 4,237,672.87 |
成都高投聚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3,620,421.06 |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 | 1,706,848.44 | 1,549,354.53 |
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功率半导体行业 | 127,757.53 | 3,149,457.04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 | 1,456,310.68 | 1,456,310.68 |
成都高新菁蓉汇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898,420.23 | 1,446,113.63 |
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505,162.30 |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662,183.24 | 1,812,995.91 |
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427,161.03 |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695,785.36 |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厨柜业务 | 2,469.03 | 1,654,713.28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1,692,614.48 |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1,512,930.51 | |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厨柜业务 | 1,440,111.96 |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720,310.92 | -346,028.89 |
成都润景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1,304,197.97 | |
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762,852.85 |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613,207.55 |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322,428.79 | 90,522.77 |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237,735.85 | 165,308.60 |
成都高新东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350,623.67 | |
成都高投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业 | 310,587.06 | |
深圳市斯拜登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功率半导体行业 | 299,051.33 |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100,377.36 | 815.62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22,421,138.44 | -4,262,124.55 |
成都高新蓉创芯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66,065.12 | |
成都高真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57,790.62 | |
成都岷山恒容电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42,038.33 |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45,598.88 |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6,316.50 | -0.23 |
成都高新领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88,888.60 | |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90,977.92 | |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130,460.25 | |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595,744.68 | |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城市业务 | -694,450.50 |
注1:建筑业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注2:由于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为项目工程的代建方,而非项目工程的业主,因此本公司承揽的上述八家公司代建的项目工程中,工程收入、应收账款均计入上述八家公司名下,但作为代建项目列示。
2. 关联租赁情况
(1) 明细情况
1) 公司出租情况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年同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5,714,285.76 | 3,190,476.20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233,623.67 | 653,522.76 |
成都逸泊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310,804.32 | 85,169.12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343,954.32 | |
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142,099.05 | |
成都高新蜂鸟先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经营性租赁 | 1,142.86 |
2) 公司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都高投合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1,515,034.40 |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租地费 | 419,514.67 | 1,332,559.58 | 1,154,051.00 |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68,205.72 | 71,617.00 | ||||
成都高投绛溪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496,387.69 | 656,380.00 | 548,520.00 | |||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 | 租地费 | 171,743.27 | 257,615.41 |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774,733.50 |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租地费 | 719,266.06 |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41,942.84 | 130,114.27 | 186,300.00 | 1,187,169.75 |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停车费 | 1,200.00 | 1,200.00 |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773,777.62 | 1,276,833.60 | 2,145,251.20 |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停车费 | 46,633.01 | 25,688.06 | 55,890.00 | 25,000.00 |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213,750.00 | |||||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105,849.06 | 112,200.00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停车费 | 3,000.00 | 3,000.00 | ||||
润盈愿景(成都)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 | 69,947.97 | 68,192.77 |
(续上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都高投合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106,828.38 | |||
成都高投绛溪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32,412.55 | 21,152.28 |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87,418.70 |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30,659.39 | 2,560,137.84 |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50,543.08 | 161,842.80 | 2,089,859.86 |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11,568.48 | 546,943.09 |
3. 关联担保情况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接受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保函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共计开具保函金额为238,696.17万元,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应收取公司担保服务费595.23万元,担保余额为277,132.91万元。
4. 其他关联方交易
(1) 银行存款
项目 | 关联方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收入 |
银行存款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7,165,657.76 | 572,732,737.66 | 590,070,722.80 | 99,827,672.62 | 322,428.79 |
(2) 银行借款
项目 | 关联方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支出 |
银行借款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8,799,885.41 | 60,556,316.40 | 40,600,764.61 | 328,755,437.20 | 10,556,316.40 |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32,573.46 | 5,432,804.11 |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5,426,820.37 | 1,259,279.32 | 94,870,226.53 | 423,972.92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 145,089,299.77 | 6,372.74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38,898,785.00 | 1,101,895.83 | 29,828,105.33 | 41,119.11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7,522,687.66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9,408,036.00 | 5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兴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4,915,692.08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96,758,837.77 | 61,368.27 | 41,064,860.23 | 22,710.45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 | 79,7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71,192,930.69 | 7,188,624.1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 | 29,359,680.54 | 925,697.75 | 24,906,661.5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680,146.62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东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9,507,347.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2,534,692.24 | 127,145.57 | 36,494,544.98 | 12,248.01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 22,569,945.52 | 4,597.06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8,289,271.02 | 124.08 | 1,468,681.02 | |
应收账款 |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35.86 | 8,844,781.67 | 0.32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95,821.34 | 8,584,131.99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3,528,053.80 | 341,515.61 | 3,528,053.80 | 168,288.17 |
应收账款 |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1,220,494.88 | 5,198,716.86 | 184,211.37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89,457.53 | 229,391.51 | 2,189,457.53 | 42,867.45 |
应收账款 | 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615,485.08 | 80,774.25 | 3,556,440.00 | 177,822.00 |
应收账款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374,192.63 | 374.19 | 4,462,867.00 | 4,462.87 |
应收账款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3,850.00 | 2,963,104.99 | |
应收账款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3,137,426.90 | 3,137.43 | ||
应收账款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91,092.17 | 33,691.53 | 532,210.90 | 532.21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2,676,649.6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蜀智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63,576.89 | 2,463.58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6,580.45 | 2,010,252.99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 | 218,640.09 | 1,956,513.04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未来信和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24,903.92 | 1,924.90 | ||
应收账款 | 成都润景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469,516.24 | 1,469.52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 | 1,283,358.01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25,689.19 | |||
应收账款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84,991.00 | 16,205.01 | 296,441.00 | 296.44 |
应收账款 | 成都空港新城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743,910.04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8,081.55 | 153,752.58 | 3,198.79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 | 519,481.18 | 24,779.25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66,677.81 | 251.26 | 260,211.16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 | 0.01 | 324,605.99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斯拜登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08,560.00 | 15,428.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 231,400.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逸泊科技有限公司 | 156,002.50 | 156.00 | ||
应收账款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30.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菁蓉汇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112,520.4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3,631.45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投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6,733.92 |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真科技有限公司 | 31,084.80 | 31.08 | ||
应收账款 | 成都岷山恒容电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12,038.13 | 12.04 | ||
应收账款 | 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8,672.61 | 8.67 | ||
应收账款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59,850.43 | 23.35 | ||
小计 | 1,284,888,090.86 | 4,226,304.69 | 411,165,830.27 | 1,106,530.07 | |
预付款项 | 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43,750.00 | 1,593,750.00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457,271.00 | |||
预付款项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62,381.18 | |||
预付款项 | 成都空港新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73,250.19 | 17,577.14 | ||
预付款项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85,970.23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485.71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21,823.00 | |||
预付款项 | 润盈愿景(成都)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10,851.03 | 2,097.68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4,642.21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0.01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70.0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603.50 | |||
预付款项 |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6 | |||
预付款项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0.01 | |||
小计 | 970,049.26 | 2,442,473.73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20,829,858.24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759,136.59 | 4,759,136.59 |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36,176.70 | 3,136,176.7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496,187.31 | 244,070.55 | 2,759,553.68 | 146,147.33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85,560.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 | 1,651,617.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552,700.00 | 84,672.11 | 552,690.00 | 53,500.39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495,000.00 | 24,832.50 | 412,500.00 | 412.50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19,208.40 | 530,062.8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210,800.00 | 23,356.00 | 380,800.00 | 30,962.00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81,593.22 | 97,925.33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合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58,244.5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161,50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8,199.00 | 57,260.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蜀智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6,513.20 | 2,861.03 | 75,000.00 | 11,129.00 |
其他应收款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85,970.23 | 254.4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4,903.28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投绛溪置业有限公司 | 32,3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高新未来信和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润盈愿景(成都)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4,514.91 | 225.75 | 14,795.76 | 541.30 |
其他应收款 | 成都逸泊科技有限公司 | 2,277.44 | 136.65 | 532.80 | 0.53 |
小计 | 34,016,838.52 | 380,154.59 | 17,202,109.56 | 242,693.05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747,952,829.04 | 3,011,780,256.75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981,026,027.28 | 870,419,866.18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 | 562,265,009.45 | 510,303,721.09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 626,999,059.51 | 413,868,174.17 | ||
合同资产 |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79,502,905.67 | 528,715,046.63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 247,876,272.01 | 275,667,462.0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251,795,601.48 | 234,618,993.82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兴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32,431,255.35 | 26,190,550.62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 | 181,783,001.98 | 164,228,581.95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 | 135,108,082.91 | 141,094,115.03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9,250,019.27 | 128,391,365.62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4,722,123.89 | 149,067,796.38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合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7,692,817.12 | 63,878,956.67 | ||
合同资产 | 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 | 130,708,515.99 | 138,064,899.52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 | 125,350,029.42 | 104,220,620.08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93,843,990.05 | 130,331,068.24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5,422,114.98 | 35,900,737.81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 109,439,345.92 | 79,145,190.23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 | 55,011,606.35 | 142,578,680.36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63,846,696.59 | 97,132,759.45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60,362,358.84 | 69,754,047.76 | ||
合同资产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66,461,635.18 | 92,606,561.87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48,545,499.83 | 78,891,225.03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 | 76,681,256.08 | 68,866,798.01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48,099,548.99 | 129,319,186.06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7,714,499.47 | 63,980,260.7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 | 10,291,158.11 | 34,271,068.68 | ||
合同资产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16,790,109.79 | 19,372,155.47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2,983,355.7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合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2,552,626.08 | 6,987,873.98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9,501,500.15 | 7,763,052.77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772,945.79 | 880,548.46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合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7,093,885.61 | |||
合同资产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2,662,762.16 | 2,662.76 | 3,934,902.47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兴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85,247.3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聚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946,258.96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菁蓉汇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568,832.54 | 3,223,715.44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未来信和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790,541.28 | 3,580.90 | ||
合同资产 | 成都空港新城东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341,856.5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2,898,640.95 | 2,898.64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52,148.76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730,626.89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599,683.90 | 1,976,165.5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 | 1,873,733.37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1,926,334.79 | |||
合同资产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85,823.08 | 585.82 | 592,708.06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730,558.49 | |||
合同资产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0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649,361.70 | |||
合同资产 |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406,831.63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东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82,179.80 | |||
合同资产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231,572.83 | 231.57 | ||
合同资产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9,141.93 | 119.14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 | 28,758.98 | 28,758.98 | ||
合同资产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4,525.73 | 44.53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36,000.00 | 36.00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新领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735.16 | |||
合同资产 | 成都高投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156.20 | |||
小计 | 8,674,152,635.11 | 10,159.36 | 7,829,347,233.59 | ||
长期应收款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757,141.25 | |||
小计 | 757,141.25 |
注: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169,750,654.78 | 47,673,125.07 |
应付账款 |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454,187.73 | 19,153,386.88 |
应付账款 | 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9,176,406.44 | 5,773,401.58 |
应付账款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10,588,164.82 | 8,055,302.52 |
应付账款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912,739.45 | 5,550,713.32 |
应付账款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9,289,787.08 | 1,709,145.74 |
应付账款 |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 9,348,925.27 | 225,300.70 |
应付账款 | 成都京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1,102,510.18 | 1,551,871.97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斯拜登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645,070.54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1,614,924.53 | |
应付账款 |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1,565,689.36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493,640.00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 | 79,924.00 | 399,620.00 |
应付账款 | 成都倍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 | 260,597.93 |
应付账款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170,000.00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54,798.97 | 78,176.07 |
应付账款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9,104.11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124,480.00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16,759.92 | |
应付账款 |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94,339.62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97,508.59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 | 53,260.08 | |
应付账款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8,821.94 | |
小 计 | 269,455,548.82 | 91,021,790.37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3,947,005.75 | |
其他应付款 | 智算云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1,951,237.43 | 1,951,237.43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87,556.46 | 1,287,556.46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11,265.68 | 511,265.68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国科愿景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 975,947.51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92,851.74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 127,330.19 | 127,330.19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97,400.00 | 97,40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141,369.08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菱重高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90,000.00 | 7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99,132.96 | |
其他应付款 |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 72,546.54 | |
其他应付款 | 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70,761.00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岷山恒容电磁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20,465.70 | 20,465.70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倍森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2,3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高新蓉创芯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7,033.60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5.00 |
小 计 | 59,662,839.56 | 4,206,629.54 | |
预收款项 |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 1,153,975.09 | 1,043,539.41 |
预收款项 |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2.00 | 2.00 |
小 计 | 1,153,977.09 | 1,043,541.41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7,415,459.49 | 36,908,894.66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东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3,432,058.34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445,633.76 | 31,364,789.77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035,639.53 | 21,993,658.19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未来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645,631.07 | 17,893,523.42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830,788.84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2,100,575.62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0,499,244.69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愿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5,616,342.09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投合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144,519.61 | |
合同负债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930,830.49 | 3,393,819.93 |
合同负债 | 成都蜀智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68,435.53 | |
合同负债 | 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18,582.58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629,290.82 | 1,772.37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19,484.35 | |
合同负债 | 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120,309.62 | |
合同负债 | 成都高新蓉创芯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2.15 | |
小 计 | 102,790,140.77 | 133,220,136.1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租赁负债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2,935,485.06 | |
租赁负债 | 成都高投绛溪置业有限公司 | 785,984.72 | 340,711.06 |
租赁负债 | 成都高新愿景电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863,572.84 | 187,428.61 |
小 计 | 1,649,557.56 | 3,463,624.73 |
注: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事项
1. 子公司雅安温泉诉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02年12月,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或“温泉公司”)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技贸中心”)签订了《项目开发协议书》《项目开发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约定内容如下:雅安温泉向大地公司、技贸中心出让温泉开发区内7、8号地块项目,项目出让土地面积151.68亩,由大地公司、技贸中心用于温泉度假旅游设施项目建设。土地费按人民币14万元/亩,代征地人民币6万元/亩,两项合计总金额暂定为2,183.52万元(最后结算按国土部门划定的红线实测面积调整为准)。2003年9月27日,雅安温泉办理雨城区国用(2003)字第3392号(用地面积46,286.90平方米)、(2003)字第3393号(用地面积59,300.30平方米)两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此后雅安温泉与大地公司、技贸中心就土地款支付、土地交付条件等发生争议。2008年6月10日,雅安温泉起诉于成都中院,大地公司、技贸中心提出了反诉。
雅安温泉诉大地公司、技贸中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作出(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成都中院(2008)成民初字第5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二、变更成都中院(2008)成民初字第5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大地公司、技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雅安温泉支付土地转让款19,968,800元,并以该款为本金按照每日0.01%的标准支付从2008年6月1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为“大地公司、技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雅安温泉支付土地转让款17,073,200元,并以该款为本金按照每日
0.01%的标准支付从2008年6月1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成都中院(2008)成民初字第5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为:二、雅安温泉继续履行与大地公司、技贸中心所签《联合开发协议书》及《项目开发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义务;三、驳回大地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2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2)民申字第363号。该裁定书载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大地公司的再审申请。
因大地公司、技贸中心未按上述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雅安温泉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成都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3)成执字第736、397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大地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作价3,288.80万元,抵偿给雅安温泉、四川省洪涛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其中,权属证号为雨(2003)字第3393号土地证项下59,300.3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给雅安温泉。
二、成都中院上述所抵偿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应扣除土地上建筑物应分摊的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三、解除本院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四、申请执行人雅安温泉、四川省洪
涛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可持本裁定到有管辖权的国土管理机构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
2020年5月,雅安温泉收到成都中院(2018)川01执恢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冻结技贸中心持有四川中合物流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持有四川中合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00.00万元)。二、冻结期限3年,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
2020年7月,成都中院出具(2018)川01执恢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查封在案的,被执行人大地公司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对应房屋予以续行查封(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2号、3393号);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当日,成都中院出具(2018)川01执恢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冻结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权、持有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350.00万元)予以续行冻结;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止。
因成都市蓉宝山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雅安温泉诉大地公司、技贸中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暂缓执行。2022年2月17日,雅安温泉已向成都中院提交继续执行申请书。2022年8月17日,成都市蓉宝山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蓉宝山公司”)向四川自贸区法院申请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破产清算,四川自贸区法院依法立案,案号为(2022)川0193破申11号。目前,申请人蓉宝山公司已撤销申请。
2023年1月28日,因查封、冻结期限到期,雅安温泉向成都中院执行局提交了(2018)川01执恢6号之二、三、四号续行冻结申请。2023年2月15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01执恢6号之六。裁定如下: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2018)川01执恢6号之四执行裁定冻结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9%股权(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自2023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二、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2018)川01执恢6号之四执行裁定冻结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股权(认缴出资额1350万元)予以续行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2023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2023年3月6日,成都中院执行局受理雅安温泉对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执行恢复申请,执行案号为(2023)川01执恢125号,该执行案件后续将由成都中院继续执行。 2023年 5月11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续行冻结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30289H)持有四川中合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6BB72D6K) 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500万元)、持有四川中合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6882RH54) 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6年5月4日止。
2023年7月17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三、之四执行裁定书。(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继续依据本院(2013) 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2018)川01执恢6号之三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雅安市孔坪乡河坎村土地使用权[雅安市雨城区国用 (2003) 3393号]及对应房屋予以查封,继续查封期限为三年。(2023)川01执恢12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拍卖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
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股权;二、拍卖被执行人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持有的四川中合物流有限公司25%股权;三、拍卖被执行人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持有的四川中合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四、拍卖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雅安市孔坪乡河坎村土地使用权[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3号]上的建(构)筑物。2023年8月4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股权。8月9日,法院下达(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二执行通知书,载明拟处置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股权,要求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权评估相关资料。
2023年8月28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执2521号执行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被执行人温泉旅游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对申请执行人大地资源公司、技术贸易中心执行案号为(2013)成执字第 736 号(恢复后执行案号(2018)川 01 执恢 6 号)。该案享有债权且未完全受偿,剩余债权金额能够覆盖其在本案中应当承担的债务。故对被执行人温泉旅游公司主张用其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终字第 113 号民事判决对大地资源公司、技术贸易中心享有的债权抵销本案中其应承担的全部债务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2023年11月3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一执行通知书,通知书载明:
责令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履行(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具体如下:向雅安温泉支付土地转让款12,682,833.38元、利息3,104,749.44元(暂计至2022年11月25日)、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433,325.82元(暂计至2022年11月25日)。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该执行通知书以及(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三、之四执行裁定书的内容不服,遂提出异议。雅安温泉于11月24日收到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1执恢108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驳回裁定结果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雅安温泉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川执复37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川01执异1087号执行裁定和(2023)川01执恢125号之一执行通知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4年4月8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执异124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事项:一、撤销成都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8月25日作出的(2023)川01执2521号《结案通知书》;二、申请继续执行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川民终733号判决的维持一审成都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 2611号判决的垫付工程款152.93万元及延迟履行的利息 15.87万元(延迟利息暂计算自2021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共计 593 天=152.93万元*0.0175%天*593天=15.87万元)。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川民终733号判决的赔偿款 500万元及延迟履行利息 23.1万元(延迟履行利息暂计算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8月23 日共计 264 天=500 万元*0.0175%天*264 天=23.1 万元)。3、垫付的上述两案件受理费 54883.67 元。上述两审执行金额总计:6,973,883.67元(含垫付两案件受理费54,883.67元),扣除案件受理费的执行金额为 6,919,000.00元。4月11日已举行听证会。雅安温泉于5月6日,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执异12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2024年6月27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事项:对(2023)
川01执恢125号之三执行裁定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孔坪乡河坎村土地使用权(权证号: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3号)中对应A5幢1号房屋部分以及A5幢1号房屋的执行查封措施。后成都中院作出(2024)川01执异 105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鼎立资产公司的异议请求。2024年9月11日,雅安温泉收到(2023)川 01 执恢 125 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 号、(2022)川民终 73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12月19日,雅安温泉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案号:(2024)川01民初1130号,原告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原告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周公山温家热地温泉寓所(一期)A5幢1号的商品房(建筑面积275.42平方米)享有所有权;2、请求判令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周公山温家热地温泉寓所(一期)A5幢1号商品房(建筑面积 275.42平方米)停止执行;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目前,该执行异议之诉尚在审理过程中。2025年2月11日,雅安温泉已向成都中院申请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执行案((2023)川 01 执恢 125 号)恢复执行程序。
2. 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并收到银川中院送达的(2019)宁01 民初 3301 号、330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倍特建安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项目工程欠款人民币23,897,300.00元,并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三沙源 12 区项目工程欠款人民币30,736,919.88元,并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二、判令原告可在上述债务范围内就三沙源逸都花园 2 区、三沙源 12 区工程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2019年12月6日,倍特建安向银川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736,919.00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并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作为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2020年5月20日,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33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736,919.00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0,736,919.00元的其他财产。2021年7月9日,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 330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22,615,220.65 元及利息(利息以22,615,220.65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二、确认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22,615,220.65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逸都花园 2 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7月13日,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 01 民初 330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27,987,783.71元及利息(利息以 27,987,783.71元为基
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二、确认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 27,987,783.71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12 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2日,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月21日,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宁01执32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4,275,305.9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申请执行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22,615,220.65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若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不足偿还之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本裁定立即执行。2022年3月14日,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宁01执3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266,354.71元及利息(暂未计算);二、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22年5月,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裁定终结执行。
2022年6月,倍特建安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2年8月,倍特建安已向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2年9月,倍特建安收到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发送的《关于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该通知载明:经永宁县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会议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2023年11月,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作《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和非现场表决的方案》等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2024年9月,管理人以分别重整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向法院申请进行合并重整,法院作出(2022)宁0121破3、4、5号 裁定:对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尚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信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川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泰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川百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川三沙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川三沙源农林有限公司、银川立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川拓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森鑫淼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并破产重整。
2024年10月25日,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同日,建安公司收到破产管理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送达的银川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关联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主要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决定书(案号:(2022)宁0121破3、4、5号)、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核报告、职工调查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财产管理方案、关联公司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指定浙江金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担任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尚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信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川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泰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川百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川三沙源文
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川三沙源农林有限公司、银川立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川拓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森鑫淼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并临时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等3061名债权人债权金额合计3,900,748,621.40元。
3. 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倍特建安仲裁请求如下: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华惠嘉悦汇广场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567,827,227.96元及工程款逾期支付利息(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预期利益损失 10,000,000.00元;四、请求确认申请人在上述请求第 2 项总金额的范围内对承建的案涉“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权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及代缴的各项费用2,395,833.03元及垫付代缴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垫付代缴费用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垫付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预付款资金利息3,960,000.00元(利息以20,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2017年8月1日起计算至第一次应付款之日2018年9月1日止);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 850,000.00元(此金额仅包括本案仲裁时已经发生的,对于尚未发生的,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八、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倍特建安在上述仲裁过程中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20年12月25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和《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之一,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二、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盛治街55号(成房预售中心城区字第10644号)的在建工程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2020年12月25日,倍特建安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川0193执保1297号财产保全执行结果通知单,告之执行结果如下: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成高国用(2012)第31876号】予以查封(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年1月22日,倍特建安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工程造价鉴定申请。2021年2月8日,倍特建安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通知》〔(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内容如下:仲裁庭同意倍特建安的鉴定申请,并委托四川兴盛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案涉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中由倍特建安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21年11月29日,倍特建安收到鉴定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1、确定性鉴定意见合计:448,511,278.17元;2、推断性鉴定意见合计:16,750,230.24元;3、选择性鉴定意见合计:33,954,503.84元。2022年5月,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成仲案字第2112号,裁决内容如下:(一)确认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签订的《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及附件、同年7月签订的《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同年9月4日签署的《华惠嘉悦汇广场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二)》以及关于自来水安装、天燃气安装和三个出入口电缆保护
工程的三份《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于 2021年2月3日解除;(二)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82,915,405.47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 98,380,149.94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年利率 12%计算;以384,535,255.53 元为基数,从2020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三)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代垫代缴款1,837,942 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
暂计至 2020年11月22日为141,117.01元;从 2020年11月23日起,以代垫代缴款 1,837,942.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四)确认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应收工程款482,915,405.47 元,对其承建的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工程部分享有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五)驳回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六)驳回反请求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反请求;(七)本案工程造价鉴定费 2,990,000.00元(已由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由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448,500.00 元,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2,541,500.00元。本请求仲裁费 2,265,901.00 元(已由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由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906,360.40元、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1,359,540.60元。反请求仲裁费 29,230.00 元(已由反请求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由反请求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第(二)、(三)项裁决义务时一并将其承担的鉴定费和仲裁费支付给申请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由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前述裁决,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6月,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2)川01执260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成仲案字第2112号裁决交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
2023年2月,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双方积极推动B、C标段住宅资产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销售来实现回款,商业资产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置,处置款项由法院依法分配清偿给债权人。2023年7月,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川0191执5409号、(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一、(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三三份执行裁定书。其中,(2022)川0191执540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在不解除本院首查封土地的状态下,允许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办理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治街55号华惠嘉悦汇广场6#楼(规划楼栋号)商品房预售许可。二、华惠嘉悦汇广场6#楼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后,本院作为首查封法院进行登记。三、准许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预售华惠嘉悦汇广场6#楼商品房,并在华惠嘉悦汇广场项目土地、预售许可证被查封的情况下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将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治街55号华惠嘉悦汇广场1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全部予以查封(房屋清单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查封期限为3年。二、在本院查封状态下,准许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以摇号的方式对外销售华惠嘉悦汇广场1栋商品房。三、在本院查封状态下,准许华惠嘉悦汇广场1栋商品房的买受人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将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技支行开设账户51050141 6145 0966 6888 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
2023年8月,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川0191执5409号之六
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治街55号“嘉悦汇”项目的自编号为1栋、2栋、3栋及-1楼商业部分(不包括-1楼车位)的在建项目(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流拍后依法变卖。
2023年12月,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川 0191 执 5409 号《案款分配决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根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原则,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内,支付建安公司482,915,405.4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482,915,405.47元执行案款。2025年1月,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一号《案款分配决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将可供分配的金额36,000,000.00元分配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领取。本轮分配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原债权人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生效法律文书:(2017)川成蜀证执字第116号执行证书;执行案号:(2017) 川01执603号]该笔债权的优先受偿部分,尚有74,553,517.51元未受偿。2025年1月,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兴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岷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服上述(2022)川 0191 执 5409 号《案款分配决定书》,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请求确认6,273.98万元工程款列入案款分配第一顺位债权人;四川兴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在599.25万元的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四川岷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在分配中享有85.61万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9,375,4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9,375,400.00 |
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 分部信息
1.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1)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 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2)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
3) 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 10%或者以上。
(3) 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 目 | 建筑施工 | 功率半导体业务 | 管理总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 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6,783,525,719.51 | 86,072,744.03 | 16,770,484.21 | 240,874,841.87 | 7,127,243,789.62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44,726,013.73 | 6,343,662.36 | 38,677.88 | 228,272,796.69 | -279,381,150.66 | |
营业成本 | 6,266,371,150.29 | 126,588,049.37 | 4,472,182.02 | 355,611,974.40 | -273,305,182.32 | 6,479,738,173.76 |
利润总额 | 468,546,366.46 | -178,573,862.26 | 2,604,719.30 | 17,339,233.99 | -154,603,552.20 | 155,312,905.29 |
净利润 | 343,013,252.52 | -168,953,212.07 | 2,608,057.15 | 8,824,134.59 | -154,570,442.74 | 30,921,789.45 |
资产总额 | 12,108,565,320.30 | 864,324,390.09 | 3,773,622,602.64 | 1,817,786,107.37 | -3,909,550,108.12 | 14,654,748,312.28 |
负债总额 | 10,431,664,225.44 | 505,963,646.62 | 2,458,297,904.81 | 991,969,532.52 | -1,915,461,514.77 | 12,472,433,794.62 |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账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389,429.30 | 705,072.26 |
1-2年 | 79,533.82 | 274,639.66 |
2-3年 | 197,418.00 | 474,428.79 |
3-4年 | 434,229.04 | 6,574.01 |
5年以上 | 530,558.60 | 530,632.40 |
账面余额合计 | 1,631,168.76 | 1,991,347.12 |
减:坏账准备 | 742,843.51 | 616,712.74 |
账面价值合计 | 888,325.25 | 1,374,634.38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0,111.32 | 30.05 | 490,111.3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41,057.44 | 69.95 | 252,732.19 | 22.15 | 888,325.25 |
其中:组合1 | 1,137,026.10 | 69.71 | 252,732.19 | 22.23 | 884,293.91 |
组合3 | 4,031.34 | 0.25 | 4,031.34 | ||
合 计 | 1,631,168.76 | 100.00 | 742,843.51 | 45.54 | 888,325.25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7,540.04 | 19.46 | 387,540.0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3,807.08 | 80.54 | 229,172.70 | 14.29 | 1,374,634.38 |
其中:组合1 | 1,603,807.08 | 80.54 | 229,172.70 | 14.29 | 1,374,634.38 |
组合3 | |||||
合 计 | 1,991,347.12 | 100.00 | 616,712.74 | 30.97 | 1,374,634.38 |
2) 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5,397.96 | 385.40 | 0.10 |
1-2年 | 79,533.82 | 4,772.03 | 6.00 |
2-3年 | 196,560.00 | 39,312.00 | 20.00 |
3-4年 | 430,411.74 | 172,164.70 | 40.00 |
5年以上 | 45,122.58 | 36,098.06 | 80.00 |
小 计 | 1,137,026.10 | 252,732.19 | 22.23 |
3) 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4,031.34 | ||
小 计 | 4,031.34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7,540.04 | 102,571.28 | 490,111.3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9,172.70 | 23,559.49 | 252,732.19 | |||
合 计 | 616,712.74 | 126,130.77 | 742,843.51 |
(4)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小 计 | |||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 | 387,540.04 | 387,540.04 | 23.76 | 387,540.04 | |
客户2 | 232,091.30 | 232,091.30 | 14.23 | 92,836.52 | |
客户3 | 198,320.44 | 198,320.44 | 12.16 | 79,328.18 | |
客户4 | 158,928.00 | 158,928.00 | 9.74 | 4,847.30 | |
客户5 | 120,960.00 | 120,960.00 | 7.42 | 24,192.00 | |
小 计 | 1,097,839.78 | 1,097,839.78 | 67.31 | 588,744.04 |
2.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收股利 | 199,360,400.00 | 135,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030,559,366.25 | 740,141,039.46 |
合 计 | 1,229,919,766.25 | 875,141,039.46 |
(2) 应收股利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普通股股利 | 199,360,400.00 | 135,000,000.00 |
小 计 | 199,360,400.00 | 135,000,000.00 |
(3)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1,031,011,401.11 | 740,462,091.33 |
其他个人应收、暂付款 | 22,488.60 | 22,488.60 |
保证金 | 105,135.00 | |
账面余额合计 | 1,031,033,889.71 | 740,589,714.93 |
减:坏账准备 | 474,523.46 | 448,675.47 |
账面价值合计 | 1,030,559,366.25 | 740,141,039.46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1,030,123,406.00 | 740,009,084.82 |
1-2年 | 434,988.60 | 95,135.00 |
2-3年 | 8,805.89 | |
3-4年 | 1,194.11 | |
4-5年 | ||
5年以上 | 475,495.11 | 475,495.11 |
账面余额合计 | 1,031,033,889.71 | 740,589,714.93 |
减:坏账准备 | 474,523.46 | 448,675.47 |
账面价值合计 | 1,030,559,366.25 | 740,141,039.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8,022.33 | 0.03 | 358,022.3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0,675,867.38 | 99.97 | 116,501.13 | 0.01 | 1,030,559,366.25 |
其中:组合1 | 729,311.46 | 0.07 | 114,806.88 | 15.74 | 614,504.58 |
组合2 | 92,555.92 | 0.01 | 1,694.25 | 1.83 | 90,861.67 |
组合3 | 1,029,854,000.00 | 99.89 | 1,029,854,000.00 | ||
合 计 | 1,031,033,889.71 | 100.00 | 474,523.46 | 0.05 | 1,030,559,366.25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8,022.33 | 0.05 | 358,022.3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0,231,692.60 | 99.95 | 90,653.14 | 0.01 | 740,141,039.46 |
其中:组合1 | 545,658.46 | 0.07 | 88,958.89 | 16.30 | 456,699.57 |
组合2 | 6,817.92 | 0.00 | 1,694.25 | 24.85 | 5,123.67 |
组合3 | 739,679,216.22 | 99.88 | 739,679,216.22 | ||
合 计 | 740,589,714.93 | 100.00 | 448,675.47 | 0.06 | 740,141,039.46 |
② 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3,668.00 | 183.67 | 0.10 |
1-2年 | 434,988.60 | 26,099.32 | 6.00 |
5年以上 | 110,654.86 | 88,523.89 | 80.00 |
小 计 | 729,311.46 | 114,806.88 | 15.74 |
③ 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738.00 | ||
5年以上 | 6,817.92 | 1,694.25 | 24.85 |
小 计 | 92,555.92 | 1,694.25 | 1.83 |
④ 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029,854,000.00 | ||
小 计 | 1,029,854,000.00 |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90,653.14 | 358,022.33 | 448,675.47 | |
期初数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847.99 | 25,847.99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116,501.13 | 358,022.33 | 474,523.46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0.01 | 100.00 | 0.05 |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期末坏账准备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961,850,000.00 | 1年以内 | 93.29 | |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32,600,000.00 | 1年以内 | 3.16 |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19,404,000.00 | 1年以内 | 1.88 | |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16,000,000.00 | 1年以内 | 1.55 | |
成都芯火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有限公司 |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 | 495,000.00 | 1年以内82,500 1-2年412,500 | 0.05 | 24,832.50 |
小 计 | 1,030,349,000.00 | 99.93 | 24,832.50 |
3. 长期应收款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长期应收款余额 | 158,100,789.28 | 2,000,000.00 | 156,100,789.28 | |
减:确认超亏损失 | 132,690,842.08 | 349,030.26 | 133,039,872.34 | |
长期应收款净额 | 25,409,947.20 | -349,030.26 | 2,000,000.00 | 23,060,916.94 |
注:本公司实质构成对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净投资的长期权益15,610.08 万元,由于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已为负数,本公司在确认1,173.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以长期权益账面余额为限继续确认被投资单位的超亏损失13,303.99万元。
4.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66,283,642.78 | 144,739,579.23 | 1,821,544,063.55 | 1,896,116,106.78 | 11,730,000.00 | 1,884,386,106.7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35,867,589.32 | 1,859,241.22 | 434,008,348.10 | 430,533,010.49 | 1,859,241.22 | 428,673,769.27 |
合 计 | 2,402,151,232.10 | 146,598,820.45 | 2,255,552,411.65 | 2,326,649,117.27 | 13,589,241.22 | 2,313,059,876.05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30,485,596.25 | 830,485,596.25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32,614,968.53 | 332,614,968.53 | ||||||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217,559,706.00 | 76,440,000.00 | 293,999,706.00 | |||||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 162,971,653.00 | 76,807,728.66 | 86,163,924.34 | 76,807,728.66 | ||||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1,838,000.00 | 161,838,000.00 | ||||||
成都森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316,183.00 | 56,201,850.57 | 63,114,332.43 | 56,201,850.57 | ||||
淄博倍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100,000.00 | 11,272,464.00 | 25,827,536.00 | |||||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成都倍特图未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1,730,000.00 | 11,73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小 计 | 1,884,386,106.78 | 11,730,000.00 | 81,440,000.00 | 11,272,464.00 | 133,009,579.23 | 1,821,544,063.55 | 144,739,579.23 |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合营企业 |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4,457,901.14 | 6,564,848.83 | ||||
小 计 | 274,457,901.14 | 6,564,848.83 | ||||
联营企业 | ||||||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020,271.02 | 1,859,241.22 | -866,495.94 |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0,691,077.67 | 380,328.46 | ||||
成都倍特启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504,519.44 | -744,102.52 | ||||
小 计 | 154,215,868.13 | 1,859,241.22 | -1,230,270.00 | |||
合 计 | 428,673,769.27 | 1,859,241.22 | 5,334,578.83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合营企业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1,022,749.97 | |||||
小 计 | 281,022,749.97 | |||||
联营企业 | ||||||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153,775.08 | 1,859,241.22 | ||||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1,071,406.13 | |||||
成都倍特启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760,416.92 | |||||
小 计 | 152,985,598.13 | 1,859,241.22 | ||||
合 计 | 434,008,348.10 | 1,859,241.22 |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35,835,401.97 | 15,023,830.16 | 33,402,975.47 | 14,467,909.13 |
其他业务收入 | 16,770,484.21 | 4,422,286.30 | 1,037,916.42 | 564,574.13 |
合 计 | 52,605,886.18 | 19,446,116.46 | 34,440,891.89 | 15,032,483.26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691,670.73 | 4,094,043.29 | 4,870,186.59 | 4,306,361.58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3,691,670.73 | 4,094,043.29 | 4,870,186.59 | 4,306,361.58 |
小 计 | 3,691,670.73 | 4,094,043.29 | 4,870,186.59 | 4,306,361.58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2,321.15 | 1,037,916.4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639,349.58 | 3,832,270.17 |
小 计 | 3,691,670.73 | 4,870,186.59 |
2.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34,578.83 | 3,666,878.90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9,360,400.00 | 135,000,000.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18,483.6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66,100.00 | 511,800.00 |
其他 | -349,030.26 | 1,603,704.75 |
合 计 | 204,712,048.57 | 142,100,867.29 |
十六、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206,886.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81,047.2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950,294.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501,747.2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5,359.0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 计 | 53,965,333.98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7,745,608.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64,157.3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5,155,568.63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明细情况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1 | 0.174 | 0.1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7 | 0.046 | 0.046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61,369,738.21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45,155,568.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6,214,169.58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2,107,137,625.68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53,546,560.00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6 |
报告期专项储备变动增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I | 201,276.73 |
报告期月份数 | J | 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K= D+A/2+ E×F/J-G×H/J±I/2 | 2,111,149,853.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L=A/K | 2.91%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C/K | 0.77% |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61,369,738.21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45,155,568.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6,214,169.58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352,280,00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352,280,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0.174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0.046 |
(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61,369,738.21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净利润的影响数 | B | |
稀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61,369,738.21 |
非经常性损益 | D | 45,155,568.63 |
稀释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E=C-D | 16,214,169.58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F | 352,280,000.00 |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G | |
稀释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H=F+G | 352,280,00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M=C/H | 0.174 |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 | N=E/H | 0.046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周志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