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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公司”)对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期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关联人名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4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分项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无关联董事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子议案。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黄卉、彭峥嵘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子议案。

3、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子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窖股份”)、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资本”)、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集团”)将分别对本议案中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2025年交易金额截至2025年3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舵”)1、公司关联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为关联人提供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 2、公司关联人在公司子公司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为关联人提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因该项业务受证券市场影响较大,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测,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53.8076.43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璞信”)7.9049.97
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智银聚”)-2.26
关联自然人2.728.50
其他关联人--
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股权、债券及其他融资工具在内的融资服务、财务顾问服务、咨询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因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新增业务量的开发情况,项目进度难以预计,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8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银行”)7.251.60
泸州银行-33.60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投资”)140356.50
所有关联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老窖集团1、关联人发行管理的资管计划、基金等产品认购或申购公司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2、为关联人提供以下资产管理服务,取得管理费等相关收入: (1)集合计划、定向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单一计划:发行的纾困系列产品。 3、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发起成立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基金或其他形式的主体;为该主体提供投顾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取得投顾费、管理费等相关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因公司受托关联人的资产规模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入尚不确定,因此资产管理规模及管理费相关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四川璞信-50.05
其他关联人--
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所有关联法人收取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泸州银行1、公司资金存放关联方,取得利息等相关收入,发生相关服务费支出; 2、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的标准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协议回购、信用拆借、债券借贷、匿名拍卖等);价格将根据当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量需根据当期市场情况和公司流动性实时决定,暂无法确定交易金额。737.111820.29
临港投资-认购债券并出售产生收益: 2.73万元
其他关联人3、公司自有资金认购或购买关联人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取得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相关收入; 4、与关联方进行同业资金拆借产生利息收入或支出; 5、向关联方支付公司发行的各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和承销费等佣金支出等。-现券交易金额:5110.02万元,投资收益:0.2万元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老窖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人及其资管计划、基金等产品可能认购或申购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参照交易时基金单位净值、申购/赎回费率等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因基金产品中公司关联人的资产规模以及产生的收入尚不确定,因此涉及基金产品关联人的基金规模及手续费相关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泸州银行-0.40
其他关联人-1.00
基差贸易业务四川鑫炜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同关联法人以确定价格或以点价、均价等方式提供报价并与其进行现货交易的业务。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交易量需根据当期市场情况决定,暂时无法确定交易金额。-345.03
其他关联人--
场外衍生品业务所有关联法人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协议与其直接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市场行情定价。交易量需根据当期市场情况决定,暂时无法确定交易金额。--
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所有关联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资管计划、基金等产品和其关联人持有华期梧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2025年内可能发生退出,也可能新增认购或申购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因公司受托关联人的资产规模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入尚不确定,因此资产管理规模及管理费相关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采购商品及服务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窖股份”)及其子公司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定制白酒等商品。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且按照相关规定,单价不超过500元/瓶;同时,购买数量执行供应商最低起订量标准。430407.70-
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窖物业”)物业费、绿化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公司成都综合办公楼、B区(部分)、西玉龙(部分)项目物业服务。 2.停车场服务费 3.会议、保洁、绿化、搬运、装拆卸等费用; 4.福利金发放。按招投标价格、合同价格结算或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由公司招投标价格和公司当期需求决定,暂无法确定交易金额。137.29830.74
停车场收益、会议室租赁收益等老窖物业1.向老窖物业收取公司在总部B区、A区停车场对外停车产生的停车费; 2.向老窖物业收取关联方租赁会议室费用; 3.其他相关收入。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50.02
代收水电费等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综合办公楼先后由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司、老窖物业代收水电气费用。按供电局等部门规定价格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31.01
老窖物业56.10257.58

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若涉及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关联交易将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相互抵消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四川金舵收取证券经纪手续费及佣金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76.430.05%-
四川璞信49.970.03%-
金智银聚佣金率定价。2.260.00%-
关联自然人8.500.01%-
提供证券发行与承销、财务顾问等服务临港投资收取证券发行与承销费、财务顾问服务费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356.502.55%-
泸州银行51.600.37%-
泸州银行33.600.24%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0.06%-
存款利息收入泸州银行利息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1820.290.9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泸州银行收取基金认购或申购手续费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0.40.00%-
关联自然人1.000.00%-
基差贸易业务四川鑫炜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铝锭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345.0315.34%-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四川璞信为关联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取得管理费等相关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50.050.56%-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现券交易,取得投资收益价格将根据当日市场价格确定0.200.00%-
临港投资自有资金认购或购买关联人发行的债券,取得利息收入价格将根据当日市场价格确定2.730.01%-
采购商品老窖物业支付绿化养护、保洁、物业费等费用按招投标价格、合同价格结算或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830.740.29%-
代收水电费老窖物业代收水电费按供电局等部门规定价格结算。257.58不适用-
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司31.01不适用-

注:2024年度,公司向老窖物业支付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13个月物业费合计819.97万元;2024年度,公司收取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停车费50.02万元。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情况

开户单位期末余额(万元)期初余额(万元)
老窖集团0.000.00
老窖股份0.000.00
四川金舵0.0026,328.14

四川璞信

四川璞信29,015.4725,425.17
泸州银行10.170.00
金智银聚0.081.24
临港投资0.000.00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002.52
关联自然人369.6820.15
合计29,395.4051,777.22

2.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委托人成立日期状态报告期末 产品受托资金 (单位:万元)
华西证券璞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四川璞信2018年10月22日该产品于2018年10月30日起开始运作,投资标的为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规模为16,350万元,2024年3月21日已向委托人返还资产,期末规模为0万元。0

注:公司于2024年3月向委托人返还全部资产,于2024年4月完成产品清算并取得管理费收入50.05万元。

3.公司关联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情况

基金名称关联方名称基金份额(万份)基金净值(万元)

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混合

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混合泸州银行5,318.514,862.19
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发起关联自然人345.38343.10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起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起关联自然人88.9485.85

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混合

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混合关联自然人29.6527.11

4.报告期内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持有面值(万元)本期购入金额(万元)本期出售金额(万元)期末持有面值(万元)本期收益(万元)
临港投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一级市场认购“24泸临01”债券-50005000-2.73

5.与关联方同业拆借、存放于关联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情况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 (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期末余额 (万元)
泸州银行老窖集团重要联营企业银行存款54,900.23979,222.29901,494.46132,628.06

6.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关联方关联关系交易类型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现券买卖交易-5,110.02

7.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 (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期末余额 (万元)
泸州银行老窖集团重要联营企业应收利息225.50--225.50

(2)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 (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期末余额 (万元)

老窖集团

老窖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上市承诺款2,022.38002,022.38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1、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公司上市前,共有5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老窖集团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依然未取得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老窖集团将按华西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该等房产账面净资产值以货币资金注入公司的方式予以规范。2017年11月和2018年8月,老窖集团已按照5处未取得房产、土地证的房屋在本公司整体变更时的账面价值,将相应的资金划入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老窖集团承诺款共计2,022.38万元,有关土地房产的承诺,老窖集团已履行完毕。如公司依法取得上述房产的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公司将按注入的相应资金等值退还老窖集团。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老窖集团

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注册资本:2,798,818,800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老窖集团总资产2,332.26亿元,净资产

807.17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97.20亿元,实现净利润123.7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为老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老窖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老窖股份

法定代表人:刘淼注册地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注册资本:1,471,987,769元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他酒等);(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老窖股份总资产664.97亿元,净资产

455.7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3.04亿元,实现净利润116.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老窖股份均为老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约能力:泸州老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泸州银行

法定代表人:游江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1号注册资本:2,717,752,062元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主营业务从事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州银行资产总额为1,710.00亿元,净资产124.40亿元;2024年年度泸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2.09亿元,净利润12.76亿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泸州银行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老窖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约能力:泸州银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临港投资

法定代表人:熊开荣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鱼塘街道振兴路136号3号楼

注册资本:219,283.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融资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良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开

发及经营、土地整理;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物业管理、会议服务;建材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旅游资源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末,临港投资总资产249.28亿元,净资产75.52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23亿元,实现净利润0.20亿元。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在临港投资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临港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金智银聚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C栋61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的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较强的证券;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12月末,金智银聚总资产3,447.79万元,净资产3,447.6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24.21万元,实现净利润7,252.16万元。与公司关联关系:金智银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约能力:金智银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

1、其他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除以上介绍的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1)由老窖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持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3)项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4)项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证券经纪服务、期货经纪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2.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3.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4.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价格将根据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参照交易时基金单位净值、申购/赎回费率等行业惯例进行定价。

6.基差贸易业务:参照市场行情协议定价。

7.场外衍生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市场行情定价。

8.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9.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由关联方代收相关费用为业务经营实际需要,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对202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三、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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