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几条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封面 | 二○二四年九月 | 二○二五年四月 |
第十三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 ;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4月)盖章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