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66,568.8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496,971.1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349,697.1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10,005,775.47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6,153,049.54元,资本公积为808,220,537.72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5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276,153,049.5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566,568.80 | -25,611,097.96 | 165,528,365.2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98,961,823.51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276,153,049.54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30,450,232.8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当前正处于多个重要项目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营运资金。基于上述考虑,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业绩亏损情况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鉴于2024年度业绩亏损情况,根据实际经营和项目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该事项
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当前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项目发展的需要,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