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33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 日期 | 召开 方式 | 审议事项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 日期 | 召开 方式 | 审议事项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7月8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杨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提名冯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7月25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选举杨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4日 | 现场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19日 | 现场 | 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17日 | 现场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投向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 日期 | 召开 方式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1月6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特气前驱体和功能性材料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现场 |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二、监事会2024年度对公司治理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 (万元) | 审批情况 | 交易进展 |
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向湖北楚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1.5亿元(3年期),向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2年期),合计2.5亿元。 | 湖北楚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不超过25,000.00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正常进行中。 |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 (万元) | 审批情况 | 交易进展 |
公司认购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简称“星远基金”)。 |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报告期内,星远基金已收到全体合伙人实缴资本金20,000万元,已募集完成。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长证星远壹号产业投资基金、长证星远贰号产业投资基金(简称“长证星远壹号”、“长证星远贰号”)。长证星远壹号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3.35亿元人民币;长证星远贰号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2.25亿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总额不超过5.6亿元。 |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各不超过33,500.00 22,500.00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已终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设立私募基金事项无实质性进展,公司也未实际出资。 |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担保诉讼事项。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